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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维稳信息工作机制建设是公安机关做好维稳工作的根基,是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好“三大致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及时有效地把群体性事件遏制在初发萌芽状态的关键所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一、当前维稳信息工作机制建设存在的不适应性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趋多样化,大大拓宽了维护稳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给公安机关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随着诱发治安问题的因素不断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群体性事件也呈多发之势。从这些事件的发生来看,有—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前期信息滞后,对事发前的动态基本上毫不知情,从而导致事件形成规模,造成后果,事发后牵扯了各级领导的大量精力,动用了大量警力,损耗了大量财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影响力,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制约了当地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前车之鉴,其教训无不与对事件前期信息不灵、梗阻、失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前维稳信息工作机制的不适应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认识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了信息失效。这一现象无论在部门还是在个别当地党委、政府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往往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经过层层“审”定,不仅丧失了时效性,而且等“审”定下来准备上报时早已“生米煮成熟饭”了。有的单位、部门甚至为了所谓“政绩”,采取压、捂信息,致使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无法做到早知道,早控制。
二是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了信息不灵。当前维稳信息工作机制既没有专门的工作机制,也没有切实可行的相关措施,更没有专门工作人员。在不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事件中,处于最基层的村级干部往往自身参与其中,把信息“封”死,处于最基层的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由于没有明确的维稳信息收集报送责任,使之责任不清,职责不明,关心较少,使问题发现不了.动态信息掌握不了,成为“聋子”、“瞎子”,导致许多不利稳定的事件、问题成规模后才知道,有的问题甚至闹大了才知道。
三是运作方式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了信息梗阻。当前维稳信息工作的运作,仍处在被动式的运作层面上。公安机关对忧信息表现的较为敏感,也较早主动了解掌握,但由于受种种主客观因素或人为因素的制约,信息报送要过两关(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一同步(与党委、政府同步上报),由此往往造成信息报送工作上的被动。
四是信息督查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信息失真。许多问题的发生都有先兆。而不少基层单位往往看不到问题的潜在严重性,将重大隐患当做一般情况、一般渠道来报送,有的甚至将一些捕风捉影、未经核实的信息上报,失真的信息往往误导领导决策,以致一些问题在初始阶段得不到及时解决或化解,加之对信息督查乏力,上级有关维护稳定的决策,批示,贯彻不下去,维护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得不到落实,导致一些本可以避免的问题一再发生。
二、维稳信息工作机制的加强和改进之策
实践证明,维稳信息是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是指挥、协调和部署各项依法处置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信息灵,信息准,既可使依法处置决策不失误,又可使处置更具针对性、时效性,起到你动我知,未动先知之效,对整个事件做到超前防范,超前控制,超前平息。
一要健全党政领导亲自抓机制,解决好维稳信息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维稳信息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抓,抓领导,维稳信息工作就会开创出工作新局面。因此,首先要坚持维稳信息工作“责任落实到领导”。明确各级一把手必须负总责,分管领导必须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具体责任单位领导必须亲自抓,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稳定。其次要坚持维稳信息工作“任务交待给领导”。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制,一级为一级负责。再次要坚持维稳信息工作,“出了问题追究领导”。凡因信息不灵、失真、梗阻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要对当地领导实行责任连带,使领导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在维稳信息工作中尽好领导、指挥、协调职能。
二要健全防线下移的维稳信息工作预警防范机制,解决维稳信息工作底气不足问题。首先要健全职能部门维稳信息排查工作机制。在基层公安机关深化“干警入万户,为民保平安”活动,深入一线排查了解,分析问题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超前预测,加强稳定工作的前瞻性。其次要做到“四个下移”,①要领导下移。各级领导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重点工程,重点区域,以主要精力和时间抓基层、抓重点、抓落实。②要力量下移。抓好村、乡镇组织建设,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维稳信息工作。③要措施下移。在基层干部队伍中建立维稳信息督查员,明确其行使独立调查权,对社会不稳定因素涉及的地、人、事、物进行调查。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可直接向县、乡镇分管领导直接反映。④责任下移。严格落实维护稳定的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保一方稳定的责任。再次要落实信访值班受理机制,县、乡镇及部门要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两天一把手信访接待日要下移到问题多、矛盾多的地区,认真接待上访群众,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做到来信来访必接必办必答。
三要健全联动维稳信息工作跟踪反馈机制,解决措施不落实问题。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要做到防范来燃,一要健全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维稳信息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村级组织的基础作用来联手构筑维稳信息网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工作在一线,生活在一线,情况明、底子清、能及早捕获信息的优势,提供有价值信息。二要健全联动跟踪,反馈信息报送机制,在各乡镇建立维稳信息工作联动中心,坚持常态情况下,每半月一次信息集中排查摸底预测工作,各职能部门及村信息联络员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每天向中心报告一次动态情况,发现不稳定苗头及时上报联动中心,联动中心根据获取信息,及时进行分类分析,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按照上级和领导指令,及时指派力量进行化解处理,并对个案进行动态跟踪书面情况快报,直到调处结案为止。三要健全乡镇职能部门对维稳信息联合调处机制。由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办组成联合调处合署办公机制,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联合调处,既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又集思广义,形成合力,强化力度,有利问题的最终解决,提高调处率,使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
四要健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维稳信息工作机制,解决协调不力问题。首先要做到排查摸底工作经常化。通过实行定期排查制、台帐制、定期报告制、零报告制、情况通报制,使排查工作“常流水,不断线”,并坚持好重点排查制度,即围绕重点人开展排查,围绕重点事进行排查,围绕重点时期展开排查。其次要做到维稳信息信访督办制度化。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交办案方式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处理,对有影响的事,由领导直接督办,或派出专门工作组,驻点限期解决,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声。再次要做到维稳信息工作评比考核规范化。要与各级领导责任状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月通报,季考评,年考核,软指标硬化,硬指标量化。
五要健全维稳信息工作网络化,解决基础不牢问题。首先要健全维稳信息迅速传递网络。对维稳信息要采取不同方式迅速报送,即现场直报,发现紧急情况当即在现场向县、乡主要领导报告,以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上级领导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置决策,赢得处置先机。要情专报,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作为重要情況及时以呈阅件形式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的及时准确的信息。同时,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凡发生重大情况,应当由职能部门在向当地党委政府上报告同时,上报上级主管机关,以防止脱节问题出现。综合汇报,对各种重大工程建设,各主管部门要对各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尽量把问题看得重一些,把困难估计的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的周密一些,并提出书面意见或预案。呈报党委、政府,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由党委政府督查办负责梳理,提出解决意见,明确化解责任,批转执行,以防任何事端发生。其次要加强基层维豫信息组织建设。乡镇建立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联动会议制度,把各方力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维稳信息工作格局。村(居)依托治保会、调委会建立维稳信息工作站,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维稳信息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确定一名信息员或联络员,保证小事就地化解,大事及时报告再次要加强基屋维稳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维稳信息工作报送制度》和《维稳信息责任追究制度》等,使维隐信息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当前维稳信息工作机制建设存在的不适应性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趋多样化,大大拓宽了维护稳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给公安机关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随着诱发治安问题的因素不断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群体性事件也呈多发之势。从这些事件的发生来看,有—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前期信息滞后,对事发前的动态基本上毫不知情,从而导致事件形成规模,造成后果,事发后牵扯了各级领导的大量精力,动用了大量警力,损耗了大量财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影响力,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制约了当地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前车之鉴,其教训无不与对事件前期信息不灵、梗阻、失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前维稳信息工作机制的不适应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认识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了信息失效。这一现象无论在部门还是在个别当地党委、政府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往往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经过层层“审”定,不仅丧失了时效性,而且等“审”定下来准备上报时早已“生米煮成熟饭”了。有的单位、部门甚至为了所谓“政绩”,采取压、捂信息,致使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无法做到早知道,早控制。
二是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了信息不灵。当前维稳信息工作机制既没有专门的工作机制,也没有切实可行的相关措施,更没有专门工作人员。在不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事件中,处于最基层的村级干部往往自身参与其中,把信息“封”死,处于最基层的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由于没有明确的维稳信息收集报送责任,使之责任不清,职责不明,关心较少,使问题发现不了.动态信息掌握不了,成为“聋子”、“瞎子”,导致许多不利稳定的事件、问题成规模后才知道,有的问题甚至闹大了才知道。
三是运作方式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了信息梗阻。当前维稳信息工作的运作,仍处在被动式的运作层面上。公安机关对忧信息表现的较为敏感,也较早主动了解掌握,但由于受种种主客观因素或人为因素的制约,信息报送要过两关(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一同步(与党委、政府同步上报),由此往往造成信息报送工作上的被动。
四是信息督查上的不适应性,导致信息失真。许多问题的发生都有先兆。而不少基层单位往往看不到问题的潜在严重性,将重大隐患当做一般情况、一般渠道来报送,有的甚至将一些捕风捉影、未经核实的信息上报,失真的信息往往误导领导决策,以致一些问题在初始阶段得不到及时解决或化解,加之对信息督查乏力,上级有关维护稳定的决策,批示,贯彻不下去,维护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得不到落实,导致一些本可以避免的问题一再发生。
二、维稳信息工作机制的加强和改进之策
实践证明,维稳信息是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是指挥、协调和部署各项依法处置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信息灵,信息准,既可使依法处置决策不失误,又可使处置更具针对性、时效性,起到你动我知,未动先知之效,对整个事件做到超前防范,超前控制,超前平息。
一要健全党政领导亲自抓机制,解决好维稳信息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维稳信息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抓,抓领导,维稳信息工作就会开创出工作新局面。因此,首先要坚持维稳信息工作“责任落实到领导”。明确各级一把手必须负总责,分管领导必须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具体责任单位领导必须亲自抓,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稳定。其次要坚持维稳信息工作“任务交待给领导”。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制,一级为一级负责。再次要坚持维稳信息工作,“出了问题追究领导”。凡因信息不灵、失真、梗阻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要对当地领导实行责任连带,使领导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在维稳信息工作中尽好领导、指挥、协调职能。
二要健全防线下移的维稳信息工作预警防范机制,解决维稳信息工作底气不足问题。首先要健全职能部门维稳信息排查工作机制。在基层公安机关深化“干警入万户,为民保平安”活动,深入一线排查了解,分析问题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超前预测,加强稳定工作的前瞻性。其次要做到“四个下移”,①要领导下移。各级领导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重点工程,重点区域,以主要精力和时间抓基层、抓重点、抓落实。②要力量下移。抓好村、乡镇组织建设,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维稳信息工作。③要措施下移。在基层干部队伍中建立维稳信息督查员,明确其行使独立调查权,对社会不稳定因素涉及的地、人、事、物进行调查。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可直接向县、乡镇分管领导直接反映。④责任下移。严格落实维护稳定的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保一方稳定的责任。再次要落实信访值班受理机制,县、乡镇及部门要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两天一把手信访接待日要下移到问题多、矛盾多的地区,认真接待上访群众,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做到来信来访必接必办必答。
三要健全联动维稳信息工作跟踪反馈机制,解决措施不落实问题。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要做到防范来燃,一要健全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维稳信息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村级组织的基础作用来联手构筑维稳信息网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工作在一线,生活在一线,情况明、底子清、能及早捕获信息的优势,提供有价值信息。二要健全联动跟踪,反馈信息报送机制,在各乡镇建立维稳信息工作联动中心,坚持常态情况下,每半月一次信息集中排查摸底预测工作,各职能部门及村信息联络员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每天向中心报告一次动态情况,发现不稳定苗头及时上报联动中心,联动中心根据获取信息,及时进行分类分析,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按照上级和领导指令,及时指派力量进行化解处理,并对个案进行动态跟踪书面情况快报,直到调处结案为止。三要健全乡镇职能部门对维稳信息联合调处机制。由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办组成联合调处合署办公机制,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联合调处,既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又集思广义,形成合力,强化力度,有利问题的最终解决,提高调处率,使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
四要健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维稳信息工作机制,解决协调不力问题。首先要做到排查摸底工作经常化。通过实行定期排查制、台帐制、定期报告制、零报告制、情况通报制,使排查工作“常流水,不断线”,并坚持好重点排查制度,即围绕重点人开展排查,围绕重点事进行排查,围绕重点时期展开排查。其次要做到维稳信息信访督办制度化。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交办案方式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处理,对有影响的事,由领导直接督办,或派出专门工作组,驻点限期解决,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声。再次要做到维稳信息工作评比考核规范化。要与各级领导责任状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月通报,季考评,年考核,软指标硬化,硬指标量化。
五要健全维稳信息工作网络化,解决基础不牢问题。首先要健全维稳信息迅速传递网络。对维稳信息要采取不同方式迅速报送,即现场直报,发现紧急情况当即在现场向县、乡主要领导报告,以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上级领导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置决策,赢得处置先机。要情专报,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作为重要情況及时以呈阅件形式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的及时准确的信息。同时,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凡发生重大情况,应当由职能部门在向当地党委政府上报告同时,上报上级主管机关,以防止脱节问题出现。综合汇报,对各种重大工程建设,各主管部门要对各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尽量把问题看得重一些,把困难估计的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的周密一些,并提出书面意见或预案。呈报党委、政府,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由党委政府督查办负责梳理,提出解决意见,明确化解责任,批转执行,以防任何事端发生。其次要加强基层维豫信息组织建设。乡镇建立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联动会议制度,把各方力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维稳信息工作格局。村(居)依托治保会、调委会建立维稳信息工作站,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维稳信息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确定一名信息员或联络员,保证小事就地化解,大事及时报告再次要加强基屋维稳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维稳信息工作报送制度》和《维稳信息责任追究制度》等,使维隐信息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