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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作为全国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和民营经济发展大省,非国有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起步早、开局好、探索先,进展好。1996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在《意见》中提出在国有小型企业改革过程中,“鼓励跨地区兼并,引资嫁接,合资比例不限”。1998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能源、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省支柱和重点产业,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城乡合作银行、中介服务组织、商业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