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生奔向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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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太阳弧盘套在出生盘的外面,就会形成属于你的、独一无二的太阳弧推进盘,我们在上面可以看到四分相、对分相与合相。”我一边解说,一边按下了翻页键,PPT(幻灯片)上出现了一个类似仪表盘的图案,纷繁的线条用不同的颜色标注出代表星座的符号。
  “请注意左下角,太阳从天蝎座二十五度运行到了射手座十四度,这时候太阳推进土星,太阳代表着自我与信心,土星则代表限制与责任,当这两个星体相连,会产生自我怀疑,结合土星五宫的位置,大概率会在恋爱事件上触礁。那一年,你十九岁。”说到这里,我停下来,望着眼前的男人。
  按照预设,此刻他应该叫一声“咔”。但他仿佛忘记了这是在拍摄,他托着腮帮子,陷入深深的沉思。我穿着黑色的袍子,站在演示屏前面,一时也只好静止下来,任由时间像河水一样从我们身边无声无息地流淌过去。
  “没错,史佑,你的分析太精准了!”他突然间惊醒过来,“那年,我十九岁,让我想一想,也许,是十八岁,哦不,十七岁,那年,我最心爱的姑娘,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脸颊像苹果一样红润——可惜,她嫌弃我太年轻,太贫穷,她嫁给了一位富有的大叔。”他的表情变得痛楚,他走向我,在我跟前匍匐下来,像一匹疲惫的马。他抓住我的脚踝,开始啜泣。
  接下来,他用沾满泪水的双唇使劲地吮吸着我的胸部,仿佛一个永不餍足的婴孩。我意识到,这一天的拍摄计划又泡汤了。我被紧紧挤压在他与地板之间,脱身不得,两者都很坚硬,硌得我浑身生疼。室内的电子设备全都开启着,摄像机还在一丝不苟地工作着,从被拍摄者的角度看过去,镜头里只有一片不透光的暗色。
  我们在做一部纪录片,关于占星师的纪录片。我是一名占星师,覆盖在我身上的这位毛发浓密的挪威籍大胡子导演相中了我,要为我量身打造一部作品。
  我们是在去往墨脱的路上相遇的。他去拍摄一位僧人,而我不过是随意走走罢了。这个男人一个字的中文都不会,雇我做他的翻译。
  我随着他的镜头,跟着那位年轻的僧人,一路前行。僧人在深夜也要持咒打坐,我忍着高原反应带来的剧烈头疼,为他们提供翻译。僧人的任务是选择坟场与泉眼。他告诉我,有泉眼的地方容易被雷劈,有坟场的地方会有狗熊经过。他的同修们就有被雷劈死的,也有被狗熊吃掉的。
  大胡子导演在那里跟拍了三个月,我为他做了三个月的翻译。然后,他告诉我,下一个拍摄对象,是我。他想要呈现一个真实的占星师,让观众看到我的工作状态,并不是在熏香缭绕的黑房间里,一个吉卜赛女郎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对着一只水晶球念念有词,也不是像《哈利·波特》中的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往玻璃杯中撒几片茶叶,以茶叶无意间形成的图案来解读人生的玄妙。
  他跟着我来到美国。我的工作室布置得很简约,更像是一间书房。我坐在书桌后,手边是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不是占卜工具。我为客户提供的是自制的玫瑰花茶,里面加入了野生酸枣,它们有安神的作用。
  我的客户以女性居多,她们更容易相信事物与命运之间的因由。她们中间的一些人,几乎每件事都要问过我的意见,这让她们显得优柔寡断。我用大数据与心理学的知识,给予她们宏观的参考。当她们自以为是地做出决断,一旦成功,会对我的建议惊若天人,若是失败了,则会垂头丧气,指责自己没有听从我的判断。她们没有留意到一点,我的话语通常莫测高深,什么都说了,也什么都没说。
  愿意在镜头前接受咨询的客户寥寥无几,于是,导演设计了一种互动式的拍摄,即我为镜头以外的他做一次完完整整的占星命盘的推测。我们分别在镜头内外泰然自若地交談着,有时他也会进入镜头自拍。
  我严谨地分析着他的命盘,没有采用好色、善变这样一些词汇,我尽量避开他的弱点。我的语句里没有神谕,只是一些关于生命周期的趋势预测,以及深藏于斯的、来自哲学层面的探索。
  导演对这种常态的交流渐渐丧失了兴趣,更为关键的是,当他发现占星师的身体并不比别的女人更性感或是更神秘,人物的弧光彻底消失了。他放弃了这个题材,转而去拍摄流感时期恐慌的魁北克省。
  做不做纪录片我是无所谓的,我从一开始就看出了这个男人的动机。每个男人的动机都是相似的,但他们的表现手法大相径庭。对此,我感到妙趣横生。我所好奇的是,一段亲密的两性关系究竟可以持续多久,从推运盘里,我很难得出结论,经验也没能给予我更多的启示。我把这当成了一项重要的人生课题,加以实践和思考,它让我的生活不会那么寂寞。
  有很多事我还来不及在大胡子导演的镜头前面展示,包括我作为占星师的资质证书,我还参加了相应的等级考试,每年会有那么几次机会,与全世界的顶级占星师们进行研修与探讨。这一切,足以证明我的专业能力。我不是一个只会在十二星座上瞎扯淡的“砖家”。当然,如果有必要,我还可以拿出一些别的资格证书,譬如急救员、心理咨询、汉语志愿者等的证书,一大摞。我喜欢学习,也喜欢考试。在这世间,这是两件最为容易的事。
  此外,我的客户以女性居多,她们曲解了占星的主旨。占星的本意在于帮助游离在唯物主义之外的人群探寻自身的力量,以便做出更好的选择,随即让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可是,我的女客户高频次关注的通常不是自己,而是男人的内心。她们在爱里,耿耿于怀,斤斤计较,想要得到一颗完全透明的心灵,又想要得到一份全方位无死角的热爱——就像是一株植物,爱过了叶片与花朵还不够,地下那些纷乱交错、泥迹斑斑的根茎也要奉若神祇。爱情让人变得贪得无厌。
  有时她们会好奇地问我一个问题,那就是,作为一名具有预测能力的占星师,我能否测知自己的爱情。我的回答千篇一律:按照我所掌握的本命盘以及太阳弧、反照等得出的结论是,终我一生,我只有一段爱情。
  我的听众无一例外地露出钦羡的目光。她们会错了意。她们不明白,这不是什么矢志不渝的爱,不是那样的。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那个坚贞的男人,在对一个女人长达五十多年的守候里,不断染指经过他身边的其他女人。因为痛苦无望的爱,他对自身满怀悲悯,并且得以心安理得地顺从与纵容自己的欲望。   这才是真相。
  大胡子导演留下一些素材带,他走得那么匆忙,连一些日常用品都扔在了我这里。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就百无聊赖地观看着他留下的支离破碎的影像,我看到从不同的拍摄角度与不同的光线明暗下呈现出的自己。他的镜头一直在捕捉我的背影,试图营造出某种隐秘的气息。
  其中,有一个枯燥无声的长镜头,几乎像一只充满情欲的手掌,温柔而缓慢地抚摸着我的脊背。他用冰冷的镜头和温热的掌心来赞美东方女性瘦削纤细的背部——这个男人,喜欢用面孔贴住我的后背,轻轻蹭着,下巴像动物的皮毛那么粗粝。他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那样,触摸着我的背部。我很不适应他的爱抚,这种方式,宛如一场独角戏,而我置身戏外。
  拍摄初期,他是那样的沉迷,喃喃地对我说着情话,在任何一个猝不及防的瞬间,将我推倒在地,在摄像机虚无的分秒流逝里,与我寻欢作乐。但终究,他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我没有追问这是为什么,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有些事,是在非常偶然中发生的,没有规律,也没有准则,就像我与这个大胡子男人的开始与终结。
  对着那些凌乱的影像,我生出了无法言说的厌倦,我又决定出门一趟。我在工作群里发出了休假通告,我的客户并不吃惊,毕竟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行走之中。
  这一回,我去了瑞士。
  是在从圣莫里茨开往策尔马特的冰川列车上,我遇见了那位眉眼细长两鬓斑白的中国男人。他在我身旁,端坐如仪,目不斜视,膝盖上工工整整地摆放着一只描金绘漆的古董盒子。他用双手牢牢捧着它,神情是那样的郑重其事。然而每隔一会儿,他的双膝就会出现夸张的惊跳,以至于他的宝贝好几次险些滑坠在地,他徒劳地伸出手去挽救,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跟盲人一般缓慢和笨拙。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帮他稳住了那只倒霉的妆匣。他侧过身来,用英文对我说谢谢,我留意到他镜片后的双眼有轻微的斜视。
  这个男人用他的肢体和目光制造了颠簸与失衡,这一度让我产生错觉,仿佛置身于波涛汹涌的大海,海里暗流翻卷,整个世界变得极其不稳定。
  在那段漫长的行程中,我们的交流从英文切换到普通话,再跳转到四川方言。他一脸笃定地告诉我,自己出生在成都,一直长到十八岁才第一次离开那座以辣椒、茶馆和芙蓉花著称的城市。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抽出右手,瘦长而颤抖的手指朝向火车正在缓慢经过的大片大片银光闪闪的冰川与湛蓝发亮的湖泊。
  在成都,堆雪人要去龙泉山,雪人坐在车顶上,一进入市区,很快就融化了。他说。
  就是这句话,像一个意外暴露的证据,轰然摧毁了隐蔽在丛林深处的掩体,真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漏洞就出在“雪”这个字的发音上,我们知道,普通话是三声,成都方言是二声,但他发出的,是一声,那是一种迫使嘴唇圆润起来而舌尖平滑吹气如兰的音调,略微延长,徐徐吐出,发出的音节类似于“噱头”的“噱”字,堆雪人——堆噱人。
  这是典型的洪雅县方言。这个用倾斜的眼珠努力平视世界的男人,是地道的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是我的老乡。我能想到,在他下意识窜改籍贯的时候,内心无疑是卑微的,一如当年的我。这种来自地缘结构的不自信,如影随形地跟随了我们大半生,纵然,这里已经是千山万水之外的国度,纵然,我们离开脆弱而敏感的童年已经很久很久。
  此时的我们,早已是百毒不侵,不会被人轻易击倒。我们说着流利的英文或是优雅的法文,护照上没有任何出生地的痕迹。我们坚信自己脱离了贫瘠与荒寒的原生状态,再也不会有人提到我们的出生,提到乡村的接生婆、木盆中的热水、地面的牛屎马粪。我们假装自己是在充满来苏水味道的医院中、在雪白的产房里呱呱坠地。
  可是,在一些猝不及防的瞬间,方言以其强大的力量摧枯拉朽地卷土袭来,它残酷地摧毁了我们精心构筑的假象,不遗余力地亮出我们的底细、露出我们的短板,身份体面、衣着洋气的我们变成了文学作品里戴着碎花帽子的狼外婆和穿燕尾服的猴子绅士,众目睽睽之下,一条不争气的大尾巴丧气地甩了出来。
  一切变得如此操蛋。
  我决定用洪雅话与他交谈。从这一刻开始,一种与生俱来的默契神奇地冉冉升起。我们都是洪雅人,在遥远的异乡,这就像是一个接头暗号,以某种庄严的组织的名义,让两个人抱持同样的信仰,彼此间心心相印。接下来的旅程,我们的确形影不离。
  我带着这个笨拙的男人和他随身携带的沉重的盒子,把瑞士境内著名的观光火车乘坐了个遍。我们穿行在雪山、森林与无穷无尽的野花之中,用洪雅话尽情地聊天。在布雷夫跟一帮亲子游的乘客挤坐儿童小火车的时候,他甚至给我念了一首被四川方言篡改了的普希金的诗歌:
  假如生活
  豁了你
  标开腔
  标装神
  你就在那儿孤倒
  一直孤倒
  黑起势地往前拱
  像猪儿虫一样
  架势板
  …………
  我们一边发出会心的笑,一边就某些字眼的发音展开热烈的讨论。我们在瑞士无所顾忌地说着洪雅话,在这里,没人能够区分博大精深的中国方言。
  随后,我渐渐得知了关于这个男人的种种细节——他姓焦,叫作君泓,名字很具古风。他是一位享有学术盛誉的药学教授,患有帕金森病,做爱的时候,高潮与震颤同时降临,两具重叠的身躯抖颤得像置身飓风中心,周遭是无数落叶与飞沙走石。他怀里抱着的其实是骨灰盒,盒子里躺着他的亡妻,他们从成都出发,来到欧洲旅行,这是她未完成的夙愿。
  我闲闲地告诉焦君泓,他的亡妻并不是一个留恋世间的灵魂,死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真是一种解脱。这个女人在潮湿狭小的厨房里过得够够的了,风湿导致的疼痛在最近十几年中不遗余力地折磨着她,缺钙更是加剧了这种难受,而她脆弱的呼吸系统支撑不了过于肥胖的身躯,买菜负重时总是大口大口喘息。她早就渴望从油腻与脏污中永永远远地脱身。
  我超常的判断能力镇住了焦君泓,得知我的职业时他大为吃驚。他试图用科学的逻辑追问星宿和占卜术的内驱力与合理性,我用了一些故弄玄虚的词语,甚至旁征博引,古代占星学、希腊占星学、泰国占星学中的核心出现在我的解说中,进阶是神秘学,再往上则是玄学,这让他更加难以置信。看得出来,他不认可,但是,他被我准确的断定惊住了。   他不知道,了解他的亡妻一点都不困难,我根本不需要动用我的专业储备。这些六十岁朝上的教授夫人几乎就是非此即彼的两类人:一类与丈夫志同道合,在事业道路上并驾齐驱,家务全都扔给保姆;另一类则是亲力亲为的家庭主妇,蜷缩在丈夫的身影里度过一生,她们没有出过国,没有买过奢侈品,平日里用手洗衣物,包圆儿家里的剩饭剩菜,在更年期以后变得体形可怕,像一具浸泡在水中的尸身,日渐膨胀。她们理所当然地被丈夫忽视,直到死去的那一天。这些男人在吃不上热饭、找不到换洗衬衫的时候,终于想起了她们迷之卑微的存在。
  焦君泓眼眶湿润地说,她死于心肌梗死,就那么一刹那,人就没了。我安慰他,这不是什么坏事,如果她继续活下去,迟早也会沦陷于妇科肿瘤或是抑郁症。
  这个忧伤的鳏夫、一个药学专家,期望我测算一下他离世的女人在天上是否还惦记着他,他想让她安安心心地去往繁花似锦的天堂——如果天堂存在的话。
  我想,此刻即使我用那些戏剧化的通灵、跳大神之类的法子,他也是不介意的。我没有向他解释,占星师不是算命师。我假装掐指计算了一下他们夫妻的生辰,极其理智地对他说,人家已经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他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当他嗫嚅着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知道,他就此释怀了。
  他努力将两只眼珠都聚焦在我的脸上,一板一眼地对我说了一篇让我哭笑不得的情话。他说,别的男人喜欢说什么“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没有文化的表现。在动物界,忠贞爱情的典范是蛔虫,雌雄虫一旦合体,就会一辈子不分开。
  “史佑,我愿意做你的蛔虫,我会像雄蛔虫对雌蛔虫那样,一生不变。”他一本正经地望着我。其时我们正坐在滑雪场的露天咖啡厅里,我的回应是直接笑喷。
  他与我曾经邂逅的男人们太不一样了,后者往往体格健壮,铿锵的言辞和有力的手臂往往让我生出天荒地老的错觉,然而,他们消失的时候同样步履坚定、疾行如风,就像那个大胡子导演。焦君泓却是徐缓的、病弱的,他的慢,反倒令我适意。我自私地断定,如果最终依然要选择分开,挥手告别的那个人一定是我,不是他,他不是一个能够决绝放手的男人,他走不出那种义无反顾的节奏。
  在我的生命中,离开本身,便是无比灰暗的意向。我惧怕别离。因此,我选择嫁给焦君泓。按照他亡妻的遗嘱,他把盒中的骨灰撒在了威尼斯的水域里,我是整个仪式唯一的见证者。我们在威尼斯逗留了一阵子,在我的提议下,那里变成了我们的蜜月之城。
  我们住在酒店里,一间带大露台的屋子,夜晚可以看到满天繁星。在这座陌生的城中,我们肆无忌惮地讲着洪雅方言,谈论着遥远的村庄。
  焦君泓喜欢回忆他的幼年,在他的记忆里,住着一只固执得不可理喻的牛。他牵着牛到山坳里吃草。牛的力气很大,他被它拖拽得跌跌撞撞,牛会停下来等他,顺便低头闻一闻路边的野草。牛是很挑嘴的,对草的品种有着执拗的认知。而且,他那头牛,是懒惰的,它经常消极怠工,半卧在水田里打盹儿,巨大的身坯犹如一座山,即使使出全身的力气,它照样纹丝不动。趁着牛呼呼大睡,他会在它的鼻孔里插几根长长的草,把它打扮成一头大象。他猜,成为一头不用耕田的大象,是牛的理想。
  關于那头很渣的牛,他可以眉飞色舞地整整说上好几天。毕竟恢复高考以前,他一直跟那头牛待在一起,一道经历着样板戏、饥饿、大炼钢铁之类的大事件。
  我的前半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运动,可惜没人愿意颁发一张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证书给我。焦君泓笑眯眯地说。他实在是一个欢乐的小老头儿。
  每天下午,我挽着他的胳膊,带着面包,步行去圣马可广场,鸽子在我们周围成群结队地打转。其他时间,我们就在房内读书,他戴起老花镜,读的是药学类的书籍,我则读着手边能找到的一切印刷物,连观光手册都不放过。在我眼里,文字有时是具象的,有时是虚无的,我专心致志地琢磨着同样的含义在不同语种之间细微的差异,逐渐有了一种物我两忘的感觉。
  离开威尼斯以后,我们结束了所有的行程,返回中国。
  2
  程青书的日记之一
  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细雨
  秋分。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与史佑重逢。那天的天气很不好,成都的秋天常常下着雨,雨里又有白茫茫的雾气,空气里都是濡湿的。
  她先从车上下来,转头扶了一把焦老师,那是我的导师。我的导师焦君泓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学者。他身体不好,但治学态度严谨,是我最为敬仰的长者。他与新娶的师母史佑刚从国外回来,整个师门为他们接风。
  史佑挽着焦老师的胳膊,她穿着很尖的高跟鞋,比他足足高出一个头,这让她笔直纤长的小腿如同橱窗里木头模特儿的一般。她浑身上下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看起来像小红书里的富冈佳子,快到五十岁了还是美得那样惊心动魄。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我低下头,地面有很浅的积水,水中央散落着反射的灯光,像碎了一地的星星。我觉得自己很傻,我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地走上前去,叫出她的名字?
  有人从后面推了推我,示意我上前送出花束。我的怀里抱着两打淡蓝色的康乃馨,那是我们这帮弟子送给新任师母的礼物。第一次见师母,花束是不会错的。
  其实我在花店的角落里看到一株兰花,淡淡的黄色,养在盘子里,谢了还会再开。兰花是史佑喜欢的,但我没有说服大家买下来,这么些年,我不知道她的性情有没有改变。我不能够造次。
  当我看到导师在群里发的信息,那里有她的名字,史佑。焦老师说,你们的师母叫作史佑,她就是在师大长大的。我立刻就知道,这是她,是我等了很多年的一个人。她终于回来了。但是,她不是一个人,她嫁给了我的导师。我不知道应当欢喜,还是悲伤。
  在见到史佑以前,我失眠了好几天。我安慰自己,无论是怎样的情形,好歹,她是回到了这里。哪怕看她一眼,也是好的。
  我是多么地想念她。   史佑从我手里接过花,说了声谢谢。我确信,她并没有认出我来。她没有把眼前的这个药学博士,跟十三年前被她抛下的无助的少年联系起来。她是那样的心不在焉,她抱着蓝色的花,恍惚地微笑着,一种迷茫的表情。
  我失望至极。我的心跳得很乱,我不相信她会忘记我。可是,如果是伪装,她怎么可以做到这样云淡风轻?
  我们的聚餐约在一家日料店,没有专门的包间,不过是几扇纸门隔开了一张长长的原木桌子,穿和服的女侍送上来精致的杯盘。
  焦老师和史佑坐在长桌的正中央,我挑了距离他们最远的位置坐下来。偏偏焦老师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他叫着我:“程青书,你坐过来一点。”
  焦老师叫出我名字的时候,我心里震了震,我看向史佑,她脸上没有特殊的表示,“程青书”三个字,对于她好像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的心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我迟疑着坐了过去,焦老师向史佑介绍着我,说我是最用功的孩子,除了上课、泡实验室与图书馆,再不做别的事。就连他给研究生和本科生做的讲座,我都一节不落地听完。
  我留意着史佑的反应,她注视着我,好整以暇地微笑着。她的眼睛里没有我。我难过地别过脸去。
  这是一个老实的孩子,他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焦老师这样评价我。
  确实是这样,我也经常去听别的老师的课。在博士阶段,这是一种禁忌,有些导师会非常愤怒。但我说过,焦老师是不同的,他一点都不介意,还会给我推荐与梳理适合我研究方向的一些老师与课程。他是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我是敬佩他的,也是感激他的。
  焦老师点了另一位师兄的名字,他是一间国企制药的员工。焦老师质疑他新近提交的开题报告,顺便批评了几位在药厂打工的同门,他们的精力放在赚钱上,毕业倒成了大问题。
  “不要老想着什么霸道总裁,什么桃花运,我们都是平凡人,做点脚踏实地的事就好。”焦老师此言一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焦老师一向是个段子手,有好几年,他代表学院在新生开学典礼上做报告,金句频出,笑声一片。全校的学生都知道这个研究药学的教授。
  话题终于从我身上移走,但我仍然非常非常紧张,这简直不像是一个男人的做派。我不知道史佑有没有认真在听,她不时抿一口煎茶,不过她也喝清酒。我们去向她敬酒的时候,她完全不推托,慷慨磊落地喝下去,像个大侠。她的酒品很好,酒量也还是很厉害的。
  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她的工作,一种很小众的职业,占星师。我很受震撼。我一直以为她会在一所学校里做老师,她喜爱读书,没有比学校更加适合她的环境。占星师是什么?我一头雾水。
  在我身边,一帮女生炸开锅了,争先恐后地报上自己的出生日期,希望她帮忙看一看自己未来的人生。她们喧闹得不像样,这群女博士,像一群嘈杂的小母鸡,我替她们觉得丢脸。
  我猜占星师应该不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中工作,不过史佑很有耐性,她很策略地讲一些模棱两可的话,有点像鸡汤文的那种,却很容易出现打鸡血的效果,女孩子们众星捧月似的把她给团团包围住了。她在她们中间,高下立现。她们顶多是一些零星的花朵,而她,她是一整片原野。她有那样的格调。
  “好了好了,孩子们,你们是打算让我太太饿着肚子回去吗?”焦老师发了话,大家也就不好意思再缠着她,纷纷地为她布菜。
  “程青书。”我听见史佑的声音,她在叫我。我险些将手里的碟子掉在地上。我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像个小学生。我在想,她终究还是认出我来了。
  然而,她只是说,焦老师对你赞不绝口,果然是个安静的孩子。快到我身边来,我替你看一看。女生们窃窃地笑。在这世间,算命好像是女人的专利。
  我头大如斗,尴尬地靠过去一些。我记得她明明是占星师,可是她居然拿起我的手,一板一眼地观察着我的手纹。这是什么鬼?
  所有人都屏息静息,等待她说出有关我人生的预示。她的手指柔軟而潮湿,指尖凉凉的,手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并没有用那些亮晶晶的美甲产品。她抬起头来,直视着我,双眼极深极黑。她开口了,一字一顿地说着——
  程青书,不要惧怕失去,那只是俗世的愿望,你会有另一次新生。
  3
  我几乎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程青书。他改变了很多,不再是那个为满脸青春痘发愁的男孩子。他的个子很高,俊秀的面孔,略略有些闪躲的眼神。不知为什么,尽管他穿着时尚的纯色西装,但仿佛是一袭民国时期的衫子,长身玉立,影入衫中。他身上有那种古典而忧郁的气质。
  我记得,离开他的时候,他刚过十五岁,长得特别好看,瘦瘦的,眼睛里有那种看了就让人喜欢的光。那时,他是个有主意的孩子。十三年过去了,当他重新出现在我面前,已经是一个药学博士。他把一大捧康乃馨递到我的手上,那是不会出错的一种花,而在从前,无论是我,还是他,我们都对这种常见的花不屑一顾。
  他的动作有些凌乱,我试图从他的双眸里找到从前的光芒,他却一直回避着我的探寻。我看不出来伪装有什么意义,但我们竟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种方式。
  我不太习惯这样的场面,热闹让我头疼。在我从事的这个行业,神秘与疏离是一种必备的职业素质。我习惯了独来独往。
  在座的都是焦君泓的弟子,他们像一群信徒,说着赞美诗似的语言,可惜我看得出来,敬畏是轻盈的,不值一提,不堪一击,除了程青书,他是一个温驯好学的学生。我没有估计错的话,焦君泓若是回避一下,这群在读博士会请求我替他们算一卦,看看究竟能否顺利通过博士答辩。
  多么滑稽。
  我叫出了程青书的名字,准确地说,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在掂量着,我觉得我应该从焦君泓的身旁站起来,走过去,紧紧拥抱他。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握住他的手,从他手心子虚乌有的昭示里,说出一句富有深意的话。他的脸色立即变了,他一言不发地站起身,走了出去。
  “大师兄的孤僻症又犯了,”一个博一的女生说道,“师母,您不知道,这恐怕是他平生第一次送花给女性,要不是您的面子,他是从来不参与集体活动的。”   “你们就会糟蹋钱,不是这聚会,就是那聚会,他不参加是对的,”焦君泓一脸嫌弃,“反正我是不敢带你们出去参加学术会议的,一个个就惦记着中途茶歇,会开始了,还要顺两袋儿坚果零食,哪像人家程青书,全程连洗手间都不上的。我说你们,要有时间,练练英语也是好的,每次叫你们写点东西,除了therefore、thus、further什么的,其他也不剩下什么了……”
  学生们一脸黑线,赶紧轮番起身敬酒,把老头子哄得颠三倒四的。剩下的,就在一旁窃窃私语,谈论着程青书。我听到诸如矜持、傲娇之类的词语,然后,他们居然开始讨论最近追求程青书的一个女孩子,生物系的小妹妹,爱得要死要活的。
  “人家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偏偏她倒霉,遇见了程青书这层钢纱。”这是一个男生说的。我简直不知道男博士也这么八卦。他们又说起程青书的好运——对,他们把成就说成是运气。程青书在研究生阶段就实现了专利转化,猎头公司守在一个还未毕业的学生门前,代表外资医药公司求聘。程青书的选择是继续读博。
  “人家有那个底气,听说他家不缺钱的。”这几个学生是爱恨交织的口吻。看得出来,程青书不是一个合群的人,大约有点曲高和寡的意思。
  我借口走了出来,在楼顶的天台上,我看到程青书站在那里淋雨,面对着万丈灯火,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迟疑了一阵子,终于还是没有走过去。
  我回到座位中,过了好一会儿,程青书也回来了,若无其事地坐下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焦君泓伸手叫来服务生,结了账。事先他已经跟我说过,与学生吃饭,一定是他买单的。
  一大帮人从日料店里出来,大家安排的是一位没有喝酒的女生送我们回去。程青书站在人群的后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时,焦君泓叫住了他,提出搭乘他的车,他是男生中间唯一没有喝酒的,我记得他的理由是牙疼,吃了抗生素。
  他开的是一辆很普通的福特轿车,我和焦君泓坐在后座。他开得很稳,双手使劲把住方向盘,一言不发,当他的眼光从后视镜里掠过我,我感到了他的慌乱。
  焦君泓开口问起他的功课,还好,当他谈到论文的时候,表情恢复了镇定。他说起发表过的以及正在修改中的论文,其中有三篇属于SCI(科学引文索引)一区。他很出色,这让我深感意外。
  在我的印象中,程青书最擅长的功课是文学与艺术,他读了好多的小说,很早就读完了冗长深邃的《追忆似水年华》,他最喜爱的一套书是《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完以后,他想要做一个音乐家。有一阵子,他又迷上了绘画,在他的房间里,有大量的颜料和画纸。他画抽象画,也有一些人体素描,没有模特儿,他就坐在镜子前面,画自己。由于画架的遮挡,他没有办法完整地画出来,有时,是半张脸,有时,是脖颈到小腹的急转直下。那些半掩在画布阴影中的男孩子,看起来像一具又一具残缺的尸体。
  我什么都记得。
  我以为他会成为一个作家或是艺术家,蓄着长发,穿高帮的靴子,烟斗不离手,在大张大张的白纸上,用手写诗或者小说,在土布上作画,住着海边的石头房子,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无所事事,身边一打情人。没想到他的专业与状态是这样的主流,就连他的服饰都是这样的得体。
  车子停在我们的住宅跟前,程青书主动来搀扶焦君泓。我们住在焦君泓工作的师大,校园中是一片旧旧的家属区。师大是成都平原海拔最高的地方,从前被称作狮子山。无疑这是一種意淫,略有起伏的地势,就像一个未曾发育的小姑娘,穿着大人的高跟鞋,往胸衣里塞进鼓鼓囊囊的棉花,涂着颜色炽热的口红,拼尽全力,仍旧是瘦伶伶的小身板。对于像我这样出生在山中的女人,狮子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我们在台阶前告别,程青书回到车子里,看着我们进去,然后,我听到他发动车子。他是马上就掉头开走了。我的心里突然一下子就空了。在国外的这些年,我竭力避免去想他,不过,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蓦然明白,他一直温柔地停在我的心间。
  这孩子的品质不可多得,这么些学生,只有他,是真正在学习,不是混文凭。焦君泓再次感叹了一句,他念在嘴里的学生,也没有别人,就是程青书。在瑞士的时候,他就提到过他。看得出来,程青书是他最得意的门生。
  我走到窗前,拉开一点窗帘,院子里树影婆娑,那是几株野芙蓉,正是花期,开满了淡青微黄的花朵,花瓣薄如蝉翼,又大又美。那是焦君泓的亡妻种下的。这种花可以入药。焦君泓的住宅在一层,有一个宽敞的前院,他的亡妻种下了许许多多开花的中草药,像开着紫色小花的藿香、花蕊细长的金丝桃,等等。就连那棵高大的槐树也有药用价值。看得出来,她很爱他,事事以他为重。
  我第一次见到豆渣草的白色花朵,很是惊喜。焦君泓不以为意地告诉我,关节疼痛的时候,捣碎了外敷,会有止疼的功效。在他眼里,美不美倒在其次,一朵花也不是一朵花,而是一种药。
  我们散步归来,焦君泓并不打算与我在槐树下喝茶赏花,那里摆放着一套原木桌椅,已经铺满了落叶。他跨上台阶,赶去书房里接收一封电子邮件,那是学生发给他审核的开题报告。
  焦君泓颇具幽默感,但他其实是个很沉闷的人,除了工作,就没有别的嗜好。有时我怀疑他究竟记不记得已经跟我结婚这回事,在他看来,或许我就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家具,即使哪天生出脚来,默不作声地从家里走掉,也没什么要紧。他是那种,忙起来可以将手表当作鸡蛋来煮的教授。
  当然,我并没有在焦君泓面前表示出任何的不满。我不是一个需要时时刻刻黏着老公的女人,我已经四十八岁,度过了人生中的第四个本命年。这一年,我经历了三件事,绝经、结婚、回成都。前两者让我必须在日渐衰老的身体与陌生的激情中找到平衡,这是很难的。
  那个聚会的夜晚,我服侍焦君泓吃过药,看着他躺下来,为他盖好被子,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们没有睡在一起,这是我提出来的。理由是我们的作息不太一致,焦君泓的主治大夫建议他早睡,而我在十二点以前是不会上床的。有一次,在我帮他关灯之前,他突然伸手拉住我,问了我一句话,他说,史佑,你是为着什么嫁给了我?这是一个艰深的问题,我一时难以回答。幸好,他给了自己一道台阶。   无论如何,我仿佛爱上了你。他是这样说的。在他眼里,我看到一闪而过的、细碎轻微的迷惑。事实上,我们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背道而驰,我们的婚姻也显得过于轻率——一个久居美国的占星师,在瑞士与一个来自中国的大学教授邂逅,如果没有怦然心动的爱情作为理由,恐怕难以解释我们的闪婚。不过,焦君泓是个睿智的老人,他不会让自己难堪,同样的问题,他没有再问过第二次。
  我没有即刻休息,我回到客厅里,坐在摇椅中,想着与程青书的重逢。他出生那一年,我二十岁,那么现在他是二十八岁。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应该是大方从容的。他看起来正是那样,如果忽略掉他眼中挥之不去的哀伤,他会是个成熟沉稳的年轻人。难得的是,他身上的那种书卷气。他并没有沾染上社会中的市侩气息,这与他一直念书恐怕是有关系的。
  我想得入神,突然,一道微光透过窗外的那些摇曳的花影,照进窗内。我站起来,走过去,我发现那辆黑色的车子依旧停在门前,原来程青书并没有走。
  我走出门来,他站在车前,看到我,他走了过来。他有些局促地摸摸自己的鼻尖,然后说,史佑,时间还不太晚,愿意去消夜吗?
  他叫我史佑,不是阿姨,不是姐姐,不是别的什么。从他很小的时候起,就直呼我的名字。
  我没有搭理他,转头进屋,关上门。我在门后站了一会儿,心跳得厉害,我决定去见他。我捡了一条披肩,再度打开门,他还是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有些尴尬的样子。
  我走过去。
  “消夜?”我说。
  他笑了。我们上车,他把车子开得飞快,出了校门,就在附近的一间露天烧烤店停下来。地方是我定的,我看到嘈杂的、排着队的摊子,立即指挥他停下来。
  “会不会太吵?”程青书试着问我。
  “跟师母约会,最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我揶揄了一句,他的脸红了。这年纪的男人,还会脸红,他真是难得的纯洁的好孩子。
  我们面前摆放着啤酒和油腻腻的烧烤,烧烤也是我点的,常见的品种,每样都来了一份。在日料店,我光顾着扮演优雅斯文的师母,几乎没怎么吃东西。
  “味道果然不错,难怪人这么多。”我说。我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烧烤跟啤酒是绝配。焦君泓的口味很淡,日常他吃许许多多的蔬菜,像一只鸟,我在美国养成的一颗容纳垃圾食品的胃,常常被他教訓,他是对着一盘菜都可以说出钙铁锌硒的家伙,倒足了胃口。我早就需要饕餮一顿。
  “史佑。”程青书叫了我一声。他什么都没吃,光顾着看我。
  “你应该叫我师母。”我指出来,“我一直都是你的长辈,你从来没有遵循礼仪,你很不礼貌。”
  “史佑,对不起。”他还是那么叫,他说,“我做梦都在想着,什么时候能有机会,当面向你道歉。”
  隔壁是一桌年轻人,有人过生日,一堆人起着哄,唱起生日歌来,非常非常的喧哗。
  我看也不看他,他是来抒情的,而我只想好好吃消夜。
  “在你离开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我对不起你。”他继续说下去。
  “不对。”我出言制止他,“程青书,我从来没有怪过任何人,凡事皆有定数。”
  他垂下头去。我忽然感到荒谬,我们的对白太过戏剧化,这又不是舞台,何必加戏?我招手叫老板娘,让她再烤三串鸡皮。程青书吃惊地提醒我,说:“史佑,你从不吃鸡肉,你对鸡肉过敏。”
  “那是过去的事,”我微微笑,“现在,我连鸡头都吃。”
  他一怔,双眼有些发红,他把脸埋进手掌里。我想他是明白过来,那时我不过是骗他的,因为他幼年时极爱吃鸡肉,我都留给他,骗他说自己对鸡肉过敏。
  “我最拿手的一道菜就是香煎鸡胸肉,低脂低卡,我差不多天天都做,哪天你到家里来,我做给你吃。”我若无其事地说着。当年程青书很爱吃我做的香煎鸡胸肉,放学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扔下书包,跑到厨房里来,大快朵颐。
  “史佑,你能不能告诉我……”他抬起头,认真地注视着我,有些说不下去。
  “告诉你什么?我为什么嫁给焦君泓?”我接过来他的话,一口气说下去,“不错,我从美国回来,就是为了你,我诱惑了你的导师,准备吹吹枕头风,让你的博士答辩尽快过关,不必一遍又一遍地重新来过,一年又一年的,在校园里做一个孤魂野鬼。”
  我忍不住笑起来,说:“程青书,你以为,我会因为你的博士论文卖身求荣?”
  他瞪着我,脸色转成铁青。
  “史佑,请你不要嘲笑我,”他握着拳头,下定决心似的说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心意并没有改变。”
  “程青书,十五岁与二十八岁是不同的,我们的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平静地看着他,温言道,“就好像是,在你很小的时候,我是多么期望你能成为你爸的翻版,但你应该是像你妈妈更多一些,到了少年时期,你的身上已经没有了父母的影子,你成为一个独立的孩子,一个全新的个体,我需要重新去认识你、接纳你、喜欢你,这份情感,脱离了跟你父母的关联,不是因为他们,而是因为,你,就是你。”
  “我不明白……”他抬起头,怔怔地望着我。
  “你会明白的,”我诚恳地说,“我体会过无法放下的痛苦,因此,我千方百计都要回来,那就是为了给你时间,让你有足够的理由来改变心意。”
  他的眼里全是困惑。我没有再解释。我相信,他会明白的。不合时宜的情感,犹如温淡如水的月光,始终是一个动人的幻影,美而轻柔。戳破这幻影最好的方法就是登陆月球,去看一看那粗糙缺氧、毫无美感可言的星球。
  不管怎样,我知道,时隔多年,程青书以如此奇妙的方式,重新进入了我的世界。不同的是,我的生活已经是一片荒原。
  4
  程青书的日记之二
  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晴
  寒露。
  依然是阴阴的天。我整天都跟史佑在一起。   我一早就到他们家里去,给史佑带去鲜花。最近我每天都带花去。有时是一大捧粉色系的,有玫瑰、红掌、丁香之类的,全是香花,有时我小心翼翼地买一些她过去喜欢的花,兰花、水仙这些,有一次,我带去一大捧黄色的玫瑰,那是她最爱的品种,史佑的双眼都发亮了,可惜,只是一刹那,她又恢复了平静。
  焦老师有一些珍稀的茶,像是红龙珠这些,他让史佑泡茶给我喝,让我们聊聊天、散散步。不过,焦老师进了书房以后,史佑对我说,你随时可以离开,不用陪我。
  “老师担心你闷。”我说。
  “他并不了解我,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早已习惯了。”史佑淡淡地说。
  我轻声说:“史佑,我梦见你很多次。”她哑然失笑,她说:“程青书,不要这么肉麻。”我看着她,我说:“史佑,我在梦里无数次地对你说,请你留下来。”
  这是真的。醒来的时候,我一脸都是泪。
  “又来了。”史佑扶住额头,“程青书,你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你走吧,我不想提起以前的事情。”
  我看着她,隔一会儿,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我是一个识趣的人。她说得对,我已经不是那个执拗的少年,可以拽着她的袖子,哀哀哭着恳求她留下来。
  焦老师并不知道我与史佑的关系,我到家里来,他是欢喜的。他时常叫我多陪师母出去走一走。今天他说的是,你们年轻人,喜欢凑热闹,去太古里走走吧,看到中意的东西,不妨买下来。焦老师递给史佑一张卡。焦老师不是那种寒窘的书生,我知道,单单是去年一年,他的科研经费就有两三百万的进账。当然,他也很大方,与学生吃饭,买单的总是他,哪怕是毕业了好多年,做了药企的老总,开着宾利来看他,仍然如此。焦老师的口头禅是,一顿饭,我黑糟老头子还是应付得来的。
  但是史佑没有接受他的卡,史佑只是笑着说,我也算是老年人了,逛街这种事,早就没有兴趣了。
  焦老师转而对我说,这些学生里头,你对师大最熟悉,你的师母从小在师大长大,对这里很有感情,你带着她四处转转,去看看那几个新校区。
  我答应下来。我是什么都答应,只要能够与史佑在一起。可是,焦老师转身进了书房,史佑就不搭理我了,她打发我读书,她自己也坐下来看书。
  我们坐在客厅里,各自捧读,熟悉的一切仿佛又回到眼前来。我忍不住抬眼看着她,她的臉上有了轻微的皱纹,然而,那皱纹也是美的。
  “静不下心来,索性看一部电影?”史佑放下书,问我的意见。我说好。史佑的建议,都是好的。她叫我做什么,我都是愿意的。
  史佑用投屏放了一部电影,叫作《朗读者》。片名推出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这部电影,我曾经反反复复看过好多遍。一个少年,爱上了一个中年女子。做爱的时候,他为她朗读书籍,这令她血脉偾张。后来,他们分开了,各自经过了很多很多的事。到她老了的时候,他们重逢了。她落魄、潦倒,而他正值壮年、事业有成。他出手搭救了她,却不再有一丝一毫的爱怜,甚至不屑于跟这白发老妪回顾那段旖旎的恋情。绝望之中,她自杀身亡。
  电影结束以后,我们半天都没有说话。我知道史佑在顾忌什么——我以为我知道。可是,她已经结婚,她嫁给了我最尊敬的长者。我纠结得厉害。终于,我还是开了口,我说:“史佑——”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史佑抬手打断了我,她完全知道我要说什么,“每次看到这电影,我都会觉得庆幸,那个时候,我没有被迷乱打败。电影里的两个人,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爱情,不是那么一回事,你懂吗?”我低下头,史佑说得没错,那只是对肉体的迷恋。
  “你可能不知道,对占星术的好奇,最初,是从你妈妈那里来的,她对这些,很有心得,”史佑慢慢说着,“当我深入学习以后,我得出一个朴素的结论,那就是,在这世间,有些规则,我们必须要遵循,有些禁忌,也必须是要敬畏的——刚才我们看的那部电影,就是对反伦理的惩罚。”
  我抬眼望向史佑,我想说我们是不一样的,我张了张嘴,没有找到恰当的佐证,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来的是博二的几位师妹。焦老师极其关注史佑,他把课程放到家里来上,上完课以后,女生们被他留下来,陪一陪师母。那些女生巴不得黏住史佑,她们有十万个为什么要请她预测。
  焦老师的上课时间被无限延期,她们缠住了史佑。史佑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她的修养是好的。但是,我看出她的厌倦,她不是一个戏子,更不是在大街上摆着摊子测字的算命先生。因此,我留了下来,含蓄地转移注意力,跟我的同门聊一聊师大的往事。
  对于师大,我了如指掌。我知道哪里有甘甜的刺梨,也知道哪栋楼的背后藏着废弃的防空洞,我还知道,校史馆里陈列的那些知名的老专家,以及别的寂寂无声的老员工们,他们的家里都有些什么样的掌故与野史——后面这些,是女生们喜欢的,即使是女博士,她们也还是女人。
  今天也是这样,聊了一会儿,我赶她们进书房,焦老师还等着她们上课。我带着史佑去新校区,把她从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中间解救出来。史佑很有默契地跟着我离开。
  我把车子开到了新校区,那里很空旷,有山,有湖泊,我们就在那里走上一大圈,也没什么别的事可做。我们一句话都不说。
  我太熟悉这所大学,它就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这里是我见到史佑的地方。假如时光倒流,我一定会很努力地去做一些事情,让史佑留在我的身边,至少,不让她错过她的幸福,一生悲伤。
  在图书馆前的山坡上,我们停下来,坐了一会儿。史佑开口道,这里太陌生,虽然很好,但不是她所认识的师大。我原本是想要接上她的话,这些天,我一直在尽力克制自己,配合她,将我们的关系调整到一个全新的状态,即使是刚才,看完了那部让人憋屈的电影,我也保持着冷静。但是,这一瞬间,我失去了自制力。
  “史佑,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没有遵从约定?”我听见自己悲伤的声音,像是一些雨滴轻轻落下来。
  “我们的约定是什么?”史佑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说过,等我长大,等你从美国回来,我就娶你。”我一口气说出来。与此同时,我意识到,我是在自取其辱。有些话,我是不应该说出来的。我突然不喜欢如此任性的自己,像个赌气的小孩子。
  “那是你一个人的约定,”果然,史佑说,“我记得,我告诉过你,当我回来的那一天,一定已为人妻。”
  她突然很累的样子,慵懒地伸了个懒腰。她自顾自地微笑了,她说,程青书,我终于嫁给了别人,也终于可以回来,坦然面对你。
  “你都不知道,为了把自己嫁出去,为了回来看你,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她脸上的笑意是苍凉的,“像我这样的女子,其实是不适合婚姻的。”
  十三年前
  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夏天。在我的人生中,所有悲哀的事情似乎都发生在夏季。阳光炽热,午后的马路茫茫生烟,让人睁不开眼睛。但成都的炎夏依然无比湿热,潮气黏糊糊地布满全身,犹如某种细密的虫子,时时刻刻地啃噬着皮肤,叫人绝望。
  我居住的旧宅外墙,爬山虎疯了一般地蹿生起来,浓绿的暗影聚集起来,仿佛有了一种诡异的力量,坚定地直侵入室内,屋里终日都是暗沉沉的,气温却未见降低,依然是又热又闷。灰黑色的苔藓在屋檐底下的阴影中,从未干涸,屋前一道窄窄的排水沟,里面淤积着雨水,雨水中有落叶,也有小动物的尸体。而碗口大的深红色玫瑰花沿着院墙密密簇簇地盛开起来,香气馥郁,门前另一侧的园圃中,大蓬大蓬粉色的花,亦是刺玫瑰。这栋楼,就被植物、污水以及玫瑰花给包围着。那些玫瑰,一天天的,像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在那个夏日,我失去了我的爱情。那是一段持续了三个月的感情,从暮春到盛夏,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光。那也是一年当中最美的一段光阴,犹如洋槐花那样洁净,又像红樱桃那样晶莹。准确地说,它开始的时间还要早得多,只不过深埋在我的心间,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重负。当我终于得到了此生所爱,却不过短暂的三个月而已。当荼縻盛开时,我的爱情也就宣告终结。
  我当然不会给爱情殉葬。但是,那个夏天,我悲伤如心割。我穿着一件很大的白色T恤,坐在地板上,终日读书。事实是,我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那一年,程青书只有十五岁。他安静地陪伴着我,这套房子里,只有我和他。大部分时间,他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声不响。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我没有力气去思考任何事。
  到了饭点,我听见厨房里发出轻微的声响,我并没有去查看,我盯着书上的字,发着呆。不知过了多久,一片影子落在我身前。程青书将一碗稀粥和一盘西红柿炒蛋放在我的面前,我看到他手背的烫伤。这孩子不懂得立即用凉水冲洗,那里已经生出半透明的疱。
  我叹息一声,起身找到烫伤膏,替他处理伤处。这一切,我做得很吃力,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身体像一团软软的棉花。
  程青书突然哭了。我想,那些伤口不会太疼,但是,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自己的手上,将膏药稀释得一塌糊涂。我没有办法继续下去,我再一次叹口气。
  “程青书,这不是你的错,你不用责备自己。”我低低地说。
  “史佑——”他哭得不能自已,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爱哭的男孩子。
  “你放心,我不会怎样,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想一想,以后该怎么办,”我坦白地告诉他,“你也不用整天陪着我,出去走走,找朋友散散心。”
  “史佑,除了你,我没有朋友。”他抽噎着说。
  “我不是你的朋友,我是你的——”我拍拍他的手背,有些词穷。没想到,他顺势抓住我的手,靠过来,将他的脸贴在我的手上。他温热的皮肤沾满了泪水,湿漉漉的。顿了顿,我想抽回手来,他牢牢抓住我,不肯放松。
  “史佑,不要难过,”他轻声说着,“等着我,我很快就长大了,我已经十五岁,到了二十几岁,我就可以娶你了。”他认真地看着我。
  我苍凉地微笑了,这像什么话,我沦落到了被一个孩子同情的地步。
  “我没事的,”我腾出另一只手,温和地摸摸他的头发,“我不会有事。”
  他索性把我的两只手都抓住,握在他的掌心里。我未曾留意,他的手是什么时候已经长得这样大,修长的手指,有力的骨节,用力的时候,青筋毕现。
  “我爱你,史佑。”他看着我的双眼,他的眼神是那样的清澈。
  “我知道,”我点点头,“我也很爱你。”这个孩子,从一丁点儿大,就跟着我,我怎么可能不爱他呢?
  “那么,史佑,让我们做一个约定,等我长大了,我们立即结婚。”他的眼睛发亮,那是一种干净的光芒。据说每个男孩子心目中的第一个結婚对象都是自己的母亲。这很正常,除了没有骨开十指生下他来,我与他的亲生母亲无异。
  “不要再说了,我想歇一歇。”我感到疲倦,除了累,还是累。我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安慰。我使劲抽回我的手,他的眼眸暗淡下来,他看了看我,并不纠缠,默然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继续读我的书,那些字落在我的眼里,没有任何的意义。但是,我无法做别的事,我睡不着,吃不下,唯有看看书,或是光着脚,在房间里茫无头绪地走来走去。我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我的心已经裂成了碎片,我是一个没有心的人。
  这套房子千疮百孔,天花板和墙壁密密麻麻都是裂痕和污渍,也像是一个伤心的人。在这个空洞而仓皇的季候,我必须要做点什么。我决定动手把屋子彻底粉刷一遍。我没有办法修补自己的心,总可以修缮房屋吧。
  我买了三桶不同颜色的油漆,爬上梯子,从客厅开始,一点一点地粉刷起来,不同的房间用不同的色彩。程青书兴致勃勃地帮助我,他用淡绿色与雏菊黄的油漆在墙上画了大朵大朵的向日葵,累得一头一脸的汗,表情看上去倒是愉悦的。我看着他,真是孩子气。这样长手长脚的少年,终归也就是一个孩子罢了。
  我们流着汗,休息的时候就在地上躺一会儿。这工程远比我想象的要浩大,毕竟没有做过这样的重体力活儿,我很快就筋疲力尽,回到房间里,躺在床上,立即就睡着了。这么多天以来,这是我第一次睡过去,梦境明亮得宛如高山积雪,没有忧伤,没有离别,净是一些抽象零碎的空镜头。   半夜里,不知怎么的,我醒了过来。房间里没有开空调,电风扇不知什么时候停掉了,我一身都是汗。我一动不动地躺着,蓦然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我的耳边传来轻微的咻咻声,像是有小兽从森林里的满地落叶间跑过。我转过头去,然后,我看到了程青书。
  那一幕,让我永生难忘。
  这孩子竟然在我的屋子里,就躺在地板上,浑身上下,一丝不挂。窗户大开着,乌云渐渐稀疏,热浪与蚊子同时席卷而来。月光落在他的身上,斑驳的光影犹如一片片美丽而安静的积水。他的身形很动人,宛如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头小,脖颈细长,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微微的暗影。他的皮肤白而细嫩,就连脚后跟都柔弱无骨,呈现出一种健康的粉白色,雪白干净的脚趾像是一颗颗硕大的珍珠。
  他的手指纤细如葱根一般,波光流转——我定睛看过去,他的手停留在小腹处,像是缠绕在雨后新生的春笋间。他闭着眼睛,轻轻喘息着,漂亮的手与漂亮的皮囊天人合一。
  我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没有打断他。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时刻,没有邪念,没有脏污。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是从来处来、往去处去的那样一种通透与澄明,仿佛在月色的光亮之下,一条蜿蜒伸展向远方的小路,通往人类的生命之源。那是从祖辈起,世世代代沿袭下来的、男性独有的力量和美好,是上天馈赠给这无法圆满的世间最为隐秘的欢乐。
  现在,程青书已经无师自通地习得了它。从这一刻肇始,这种强烈而深邃的欢乐,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直至青春,乃至生命的终结。
  他安静下来,并且很快就睡着了。我蹑手蹑脚地走下床来,预备给他搭一块薄薄的毯子。地面是冷硬的瓷砖,后半夜容易受凉。
  我走近他,忽然之间,他那只放在胸前的右手垂了下来,有什么东西滑落在地。我捡了起来,那是一张照片。借着微光,我震惊得无以复加,因为照片上的不是别人,是我。我在照片中微笑着,全然无察地观看着一个少年原始的情欲。
  刹那间,我醒觉过来,他所言说的爱,与我的理解,并不在同一个维度。我看到的是一个孩子,而他看到的是一个女人。我茫然无措。
  窗外起了风,风吹动窗帘,也吹着程青书赤裸的身体,像是一个荒谬的梦。那一刻,我意识到,这间屋子,我不能再住下去,我必得选择离开。
  接下来的日子,我与程青书若无其事地刷完了所有的墙壁,我什么都没说,就像一切都不曾发生。不同的是,粉刷的工作被挪移到了夜晚进行,整个白天,我都在大太阳底下奔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拿到了前往美国的签证,机票就定在两周以后。
  临到分别的前一晚,粉刷也告了一个段落。我坐下来,告诉程青书我的决定。起先他很惊愕,当他发觉这是一个不可更改的决定,这个已经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头的少年,哭了出来。他哭了又哭,死死拖住我的胳膊,哭泣着哀求道:“史佑,如果你非走不可,答应我,在我长大的那一天,你一定要从美国回来,跟我结婚。”
  我情不自禁地抱住这个傻孩子。他的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也喜欢这样依偎着我,散发着奶香的胖脸贴住我的脸——这是我一手带大的孩子,我熟悉他的身体、他的气息、他的温度。对于我们的关系而言,任何不洁的念头,都是一种玷污,一种对良知的玷污。
  “我会回来的,那时,我必然已经结婚。”我轻轻地说。
  他搂住我的脖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的眼泪和鼻涕都糊在我的身上,那温热的感觉直到上了飞机,依旧停留在我的肌肤上。
  我离开了成都,离开了那个流汗与流泪的夏天,也离开了那个在成长的伤痛中慌不择路爱上我的少年。在当时,我觉得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我转机飞往洛杉矶,一个叫作季老三的朋友出具邀请函与保证书,让我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得以顺利入境。
  季老三在机场接我,他开着一辆小小的轿车,后备厢里挤进我的箱子以后,连一丝空隙都没有了。我们不见面已经有二十几年,他变得厉害,戴着一副眼镜,脊背略略有些弯曲,穿着西装,底下是一双球鞋。衣袖也是很随意地挽起来,露出结实的肌肉,显然是常常健身的。
  他开车带我去他家里,这让我觉得安心,又略略有些失望。当然,如果他避开自己的家人,送我去酒店,那种暧昧,亦非我能接受。女人便是这般矛盾,男人献殷勤,是冒犯,不献殷勤,更是冒犯。
  他把车子开得飞快,也实在是马路上空空荡荡,畅行无阻。中途车子抛锚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他熟练地下车来,拿出工具,三两下就捣鼓得妥妥當当的了。
  我们驶出市区,他絮絮地告诉我,洛杉矶的房价很高,他的家是在附近的一座小镇,车程不过一个半钟头。很多在洛杉矶上班的人,都住在那座小镇上。我们一路说着话,聊的都是美国的风土人情,房价、环保、政治,我们都刻意回避着往昔的岁月,仿佛我们是没有过去的人。
  途经一条宽阔的河流,很快就到了小镇。那是一个安静的镇子,没有杂乱的市场,没有众多的居民,只有一座森严的教堂,以及一处地势起伏的公墓,除此以外,就是大片的青草地和零星错落的房屋。空气中弥漫着轻微的薄雾,风吹过润湿的草地以及草丛中盛开着的一些姜黄色的花。
  季老三住着一栋大宅,房前屋后都是极大的花园,可以种植很多树木的那种,屋后甚至有一个游泳池。我们到达时,他的妻子正穿着长筒雨靴,戴着长长的塑胶手套,用一根水管浇灌草坪,她看起来瘦削而结实,两只手臂很有力气。两个粉妆玉琢的小孩子在门前追逐嬉戏。
  我被介绍给季老三的家人,他的妻子摘下手套,与我握手。他们是高中同学,双双毕业于师大附中。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一双手保养得很仔细,皮肤娇嫩,但是,粗大的指骨出卖了她,一看就是过着惯于劳作的生活。在美国,寻常人家住着这样气派的屋子,意味着整理草地、修缮房屋一类的重活儿,都要靠自己来完成。
  “这附近有很多松树,松鼠们经常光顾我们的草坪,还有一些野兔和鸟类,我得为这些小可爱清理善后。”季老三的妻子解释道。   晚餐很丰盛,季老三与他的妻子准备了中西合璧的菜式。席间,我得知季老三的妻子在一间公立医院里做护士,那是一份高薪的工作,但是常常加班。相比之下,季老三的工作要规律得多,尽管是在大公司里当工程师,但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是可以保证的。因此,两个孩子通常由季老三来照看。
  他们的生活平静而单调,有一个固定的社交圈子,里面全是华人,有大学教授,也有华裔议员,每个星期六的下午,男人们一起打球,女人们则聚在一起喝茶聊天。
  “史佑,只要你不是一个迷恋麻将牌的人,你会迅速习惯这里的节奏。”季老三的妻子很热情,她不是一个器量很小的女人,对丈夫的女性朋友疑神疑鬼、心懷芥蒂,想方设法地打听与试探。当然,这恐怕得益于季老三坦然地将我介绍给她,没有藏着掖着。
  餐后,季老三去洗碗,然后给孩子们洗澡,彻底将我交给他的妻子。她陪我去看了客房,房间在靠海的一面,窗外就是蔚蓝的大海,室内是纯白花边窗帘与同色系的床具,相当舒适。我将要在这里停留几天。
  季家没有雇用人,这样大的房子,还有一对调皮的龙凤胎,维持着这种程度的整洁,着实不易。看得出来,他们有种夫妻同心、其利断金的团队精神,两个人配合得很默契,每件事都当成一个项目去破题,丝毫没有表现出卿卿我我、腻腻歪歪的那些。爱情不是必需品,他们全副身心都放在用力生活这件事上头,因此过得理性而规律。
  第二天一早,季老三照常上班,顺路将两个孩子送去幼稚园。他的妻子陪我去学校咨询,为此,她帮我提前做了功课,还特意休了几天假,这让我很是过意不去。
  “史佑,你不必客气,你们像是兄妹一样,一起长大,我们帮你,也是分内的。”季老三的妻子这样说。我笑一笑,不敢多话。
  我的计划是进入一间大学学习,一边读书,一边打一份零工,应付房租饮食这些开销。学校咨询处的老师是个长得像汤姆叔叔的黑人,他对我的年纪见惯不惊。季老三的妻子告诉过我,在美国,老迈的学生不少,有些人,一旦不知该做什么时,通常就是到学校里去读一个新专业。不过,当我提出对于专业选择的想法时,“汤姆叔叔”还是惊呆了,他耸耸肩膀,有些无措。我提出的想法很贪心,我想学心理学,又想学精神分析,还有物理学、天文学、人体科学这些,我都有涉足的打算。
  “融合这么多的学科,我建议,你可以去学习占星。”黑人大叔朝着我粲然一笑,露出白得耀眼的牙齿。
  这是一个有趣的建议,令我豁然开朗。
  我重新规划了我的路径,我决定去往亚利桑那州,那里有一所占星学院。当然,在等待学院审核的过程中,我在洛杉矶停顿了大约两个月,季老三的妻子帮我找到一间中餐馆,他们需要一个打杂的。我搬离了季老三的家,与中餐馆的员工合租了一套公寓。
  其间,季老三的妻子时常打电话给我,约我去家里小聚。我去了好几次,他们也不拿我当外人,尤其是季老三的妻子,她很健谈,熟络地与我探讨孩子们的教育,中产的焦虑大多集中在子女们身上。季老三是个超级奶爸,他不太参与我们的谈话,他与孩子们打成一片,趴在地板上,让他们骑在身上。
  拿到占星学院的入学通知书以后,我去季家告别。我给孩子们带了礼物,另外给季老三的妻子准备了一条很拿得出手的珍珠项链,以示感谢。
  我们度过了一个冗长的夜晚,季老三的妻子给了我两个在亚利桑那州的中国朋友的电话,那是她的大学同学,她让我有紧急的事尽管联络。当然,后来我一次也没有拨打过那两个电话。临出门时,她邀请我回来度过圣诞节的假期,我答应了下来。季老三没有送我,他到楼上去给孩子们讲睡前故事。
  那一晚,我忙着收拾行李,很晚才睡觉。刚一躺下,我就听见敲门声,同住的舍友去开了门,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赶紧起身,打开门,果然是季老三。
  “我来看看你。”季老三说。说完这句话,他突然反手关上门,猛地将我搂进怀里。我闻到他衬衫上若有若无的奶腥气,那是他的孩子们留下的印迹。
  他很急迫的样子,一边用力亲吻我,一边不容分说地扒开我的睡衣,顺手将自己脱了个精光。我看到他强烈的欲望,他不再是那个忠贞的丈夫与慈爱的父亲,他是一个强壮的男人。有一刻,我的心软得无力跳动,我甚至无意识地回吻着他。但是,我拼命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在最后的瞬间,我推开了他。他喘着气,还要扑过来,我顺手拿起桌上的玻璃水杯,摔在地上。在寂夜里,玻璃杯发出巨大的碎裂声。舍友过来敲门,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镇定一下,告诉她没事。
  静了静,季老三不朝我看,他缓缓穿回衣裤,一言不发地推门走了出去,他的背似乎弯曲得更厉害了。我不知道他是怎样从熟睡的妻子身边偷偷溜走,又将怎样躺回那个女人身边。在我看来,他们是琴瑟和谐的一对。
  那年的圣诞节,我没有返回洛杉矶,没有去季老三的家里过圣诞节,我食言了。在那以后,我读完了占星学院的课程,又去了英国,在伦敦占星学院待了两年多。我成了一名职业占星师,以此为生,过着极简的生活,交际圈收缩到近似于无。
  我没有再见过季老三,也没有与他的妻子联络过。这十三年间,除了工作,我也遭遇了若干场恋爱。每一次,我都是虔诚的。然而,那些男人并不靠谱,不是宜家宜室的结婚对象,直到遇见焦君泓。当焦君泓向我求婚的时候,我想的不是我与他之间的问题,而是,我终于可以为人妻,终于可以回到程青书的身边。
  我想念他。
  四十年前
  1
  与程青书一样,我曾经是个寂寞的小孩。
  八岁以前,我的生活远离成都,远离师大。那时,我住在洪雅县的一处乡村,我爸我妈都是农民,半山腰有很大一块干巴巴的土地属于我的家庭,主要的农作物是玉米,由于水分欠缺,玉米粒又瘦又硬。
  与焦君泓不同,我的家里养了好几头牛,这在当地是一种富裕的标志。我被命令牵着其中一头到山坳里吃草。我的牛留给我的全是恐惧的记忆。幼年的夜里,我不停地做着噩梦,在梦里,我的牛不听使唤,一次又一次地跌进深渊,灰蒙蒙的眼珠朝上望向天空,不知死活。我冲过去试图拉住绳子,但实力悬殊,我和牛的拔河,牛胜出了,它跌落进更深的谷底。我随之掉下山坡。我惊醒过来,发现自己当真从枕头上滑下了一截。后来我才知道,梦境中如此逼真的跌落,其实是小孩子的骨骼在拔节生长。   每年的十一月末,凛冽的山风里就有了零星的落雪,雪越下越大,直到冰雪封山。我终于不用再放牛。我可以整天待在村小。夜里我仍然会梦见摔下陡坡的牛,牛的眼神里什么都没有。牛的生命如此空洞。梦里的我从高处跌下去,渐渐长高,衣袖和裤腿永远短了一截,手指和鼻尖都被冻成暗红色。
  在土墙堆砌、四面透风的教室里,我对小伙伴们宣告,我是成都人,我迟早会去成都,讲成都话,吃成都菜,永不放牛。这种近乎海市蜃楼的豪言壮语,让我被孤立起来。我遭遇了不幸。充满戾气的男生揍我。所有同学都嘲笑我,往我身上吐唾沫,扔鼻屎球,他们喊着一二三的号子,把我抬起来,重重扔在地上。
  他们全都叫我撒谎精。
  “史佑,撒谎精!”他们抑扬顿挫、整齐划一地叫出来。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亲爱的老师慵懒地坐在火盆边织毛衣,火焰把她的脸色烤成了浓稠的朱砂色。她是全科老师,理应学识渊博,但她一年四季都在教室里织毛衣,拆了织,织好了再拆,这导致她手中的那些半成品始终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乖巧的班长和学习委员簇拥在她周围,帮她绕毛线,她的双腿大大张开来,毛线缠绕其间,绕线团的速度令人眼花缭乱。粗粝的毛线腾起细密的尘埃,在屋顶透下的清冷天光中茫无头绪地飞扬。
  我多么希望我的老师能够从一团乱麻般的毛线中站起身,严厉斥责那些幼稚而又残忍的孩子,为我的成都身份做证。当然,那绝对不是伪证。整个村庄的大人都知晓,我爷爷住在成都,他的户口也在成都,他从部队转业以后,到师大的食堂里工作。我们这一大家子都与成都有着牵丝攀藤的连接。
  尽管我还从来没有去过那座远方的城市,但在家中长辈过世时,我爷爷会从成都回到乡村的家中小住。他是个大人物,跟那些耕种稼穑的老头儿是多么的不同,他的脊背挺直,衣服没有补丁,脚上是一双干净的布鞋。他随身携带的帆布包像是一个百宝箱,里面有让乡下孩子垂涎欲滴的点心与糖果。我爷爷就像是神奇的圣诞老爷爷,代表着文明与幸福。
  每当他回到乡村,那就像是我的大节日。我一整天什么都不做,默默地跟随着他的脚步,他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我爷爷被人群簇拥着,大家看向他的眼光充满了敬畏与畏缩,他的光芒太过明亮,导致没人留意紧贴着他脚后跟的小不点。我爷爷停留的时间通常很短,在他离开以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都闷闷不乐。
  这一切,都没人关注。在我的家里,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两个哥哥毫无悬念,是两个皮猴儿,相比之下,大哥史尚属于上房揭瓦的主儿,二哥史夏笨拙一些。我的姐姐史佐是我妈的贴心小棉袄,她忠诚地延续了我妈的禀赋,胆子大、嗓门儿大,做事风风火火,性格大大咧咧,我妈经常与她讨论家务事,仿佛她是一个得力的助手。至于我,我是喜欢发呆的家伙,时常是手里做着什么事就出神了。我妈不敢让我烧火,不敢让我做任何有技术含量的活儿。我发怔时,她总是戳我一指头:“你这脑瓜子,又被糨糊给黏着了?”
  我的姐姐史佐学着她的样儿,也戳我一下子,史佐的指甲很尖,痛得我倒吸一口冷气。我是一个不合时宜的孩子,总是独来独往。
  我爸享受了20世纪80年代风靡一时的接班制度,在我爷爷退休后,被师大以教工子女的身份招工进入师大,获得了正式的工人编制。
  八岁的我和我的三个兄弟姐妹,与我爸我妈一道,经过三天三夜的行程,最终落脚在了位于成都东郊的师大。我家的四个孩子里,我最小,上面是两个双胞胎哥哥和一个姐姐。我们的名字分别叫作“上、下、左、右”,上山下乡、“左派”右派,不知道我爸我妈这一通神操作似的、莫名其妙的取名方式,灵感是否来自这些政治事件。身为一对置身于山旮旯儿里的农民,我相信他们并没有反讽的意思。
  成年以后,我们更换了自己的名字,将“上、下、左、右”,变成了“尚、夏、佐、佑”,竭力让直白的字眼有了文艺范儿。史尚、史夏、史佐、史佑。
  我爸我妈带着“上下左右”四个孩子,以及大量行李鸡飞狗跳、挤挤攘攘地拥进了我爷爷的家里。我爷爷背着手,看着这一溜儿乱七八糟的人和物,他仿佛想帮忙拾掇拾掇,但最终,他放弃了。他走到门外,在狭窄的过道里,默不作声地站立着,面对门内的我们,不知所措。光线很暗淡,他看起来像一团抽象的影子。
  蓦然间,我爸一屁股坐在行李包上,抱住自己的头,哭了起来。他的哭声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他哭得那么汹涌那么起劲那么悲伤,歇斯底里,如丧考妣。我妈和我们四个孩子,以及我爷爷,静默地分别站在门里和门外,望着这个失控的男人。
  从这一天开始,我爸的户口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从一个种玉米、喂牛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吃商品粮的成都人。当然,我妈和我们的户口,仍旧在洪雅县某个村庄。当我们兄妹四人陆续进入师大的附属小学,我们的身份只是低人一等的借读生而已。那时候,我以为举家迁往成都,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大胜仗,我并不知道,其实所有的痛苦才刚刚开始。
  我爸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号啕大哭之后,仍旧坐在行李包上,耷拉着脑袋,像一头打盹儿的熊。我猜想他哭得很累,眼泪也流光了,像个无理取闹的孩童,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要是我爷爷——他的父亲能够开口说些什么,现场的气氛就不会那样尴尬。但我爷爷似乎没有入戏,我顺着他专注的目光找过去,他的视线正落在墙角的蜘蛛网上。屋子里不只有蜘蛛网,还有浸水的痕迹,潮湿的墙面有霉斑,那些霉斑又不安分地蔓延出了各式各样脑洞大开的图形,有的像结在树上的野蘑菇,有的像斑斓的云彩,有的像远山,有的像浪花。
  说实话,我爷爷的住房让我大失所望。幻想中金碧辉煌的房间是没有的,我爷爷的屋子比我在乡下的家要小得多,室内的那些家具,也都是东拼西凑弄起来的。至于他工作的这个地方,道路崎岖,野草闲花不少,但都透着一股小家子气,既没有一望无际的山脉,也没有繁花似锦的原野。我对自己多年来的向往突然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当然,我爷爷依然是我喜爱的,他不像别人家的老头儿,在这个年纪早就佝偻着背,隨时发出深而重的咳嗽声,满地吐痰。但同时,他也跟别人的爷爷不同,他从来没有抱过我们,也不会让我们骑在他的肩上,就像骑在一匹马上。他对小孩子没什么兴趣,他老是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一点,让我暗暗产生了好感,我觉得发呆这件事,是从我爷爷那里继承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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