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4月22日,原湖北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因驾驶公车撞死儿童交通肇事一案,“被迫”辞去市长职务。与此同时,日本出台了一项惩戒公务员醉酒驾车的新规章。虽然公务员醉酒驾车与驾驶公车交通肇事性质有所不同,但是这种针对公务员的“刚性”的惩戒办法,我们仍不妨可以学学。
日本人事院最近公布了针对国家公务员醉酒驾车的新《惩戒处分指导方针》,并于4月1日通知各中央国家机关执行。该方针规定,凡醉酒驾车并发生事故的国家公务员将一律被立即开除,甚至那些自己不开车、但向司机劝酒的公务员也会被停职或开除。
旧规处罚力度不够
日本在此项惩戒方针出台前,实施的是“醉酒驾车并引起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处理有停职和开除两种,并对酒后驾车者予以警告。原来对醉酒驾车由于处罚力度不够,近年来,日本国家公务员酒后驾车现象愈发严重。
相类似的是,中国公务员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公车交通肇事亦屡见不鲜。据笔者所知,在国内,近几年交通肇事者中各色官员都有。2005年以来广西发生35起领导干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酒后驾车等交通肇事案件,致26人死亡,其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通肇事案件10起,县、市、区机关单位18起。
语焉不详的“严肃处理”
其实,早在2004年,湖南就率先出台通知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各省纪委都有类似规定,此次范晓岚“肇事门”,宜昌市就再次重申相关禁令。为什么三令五申,依然未能遏制住公车私驾违纪行为,不能不说处罚不力是关键原因。
从制度层面分析,不难发现这些纪律规范普遍缺乏相应的罚则。所谓的“严肃处理”云云,也往往很少有可操作性。
而从4月1日起执行的日本新《惩戒处分指导方针》,由于“一律”、“立即”及“从某月某日起执行”三组词汇不但使其具有了可操作性,而且也具有了相当的刚性。一方面突出了规范的严厉性。“立即开除”,不是拖个三五个月,也不是等避过了舆论风头再淡化处理,更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而是彻底砸了饭碗,这对于收入颇丰过着体面生活的公职人员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也远远比“警告”、“记过”之类更让人畏惧。
另一方面,也彰显了规定的平等性。不管是谁,普通职员也好,市长也好,一旦违纪“一律开除”,在处罚方面人人平等,谁也没有优先权和优待权。绝不会因为是普通公务员就特别苛刻,也不会因为是市长就法外开恩,搞下不为例。
制度不应是“稻草人”
无数的事实累积,最终的结果就是完全消解了规范本身的权威性,制度从而变成了“稻草人”,其恶果也就是纵容了一些官员的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假如我们无论从制度层面还是执行层面都如日本般做到“立即”“开除公职”,范晓岚们就不敢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更不敢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了。
中国,并不缺乏做官的人才,将那些官德、私德欠缺者清理出官场,无损于中国的吏治建设。相反,从严治吏,从严治政,反倒更利于官员洁身自爱,严于律己。笔者相信,一旦能立此规矩,官员公车私用、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败坏党风政风之恶习,定会得到根本扭转。虽不至于弊绝风清,但实在是治本之道。(据《法制日报》)
日本人事院最近公布了针对国家公务员醉酒驾车的新《惩戒处分指导方针》,并于4月1日通知各中央国家机关执行。该方针规定,凡醉酒驾车并发生事故的国家公务员将一律被立即开除,甚至那些自己不开车、但向司机劝酒的公务员也会被停职或开除。
旧规处罚力度不够
日本在此项惩戒方针出台前,实施的是“醉酒驾车并引起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处理有停职和开除两种,并对酒后驾车者予以警告。原来对醉酒驾车由于处罚力度不够,近年来,日本国家公务员酒后驾车现象愈发严重。
相类似的是,中国公务员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公车交通肇事亦屡见不鲜。据笔者所知,在国内,近几年交通肇事者中各色官员都有。2005年以来广西发生35起领导干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酒后驾车等交通肇事案件,致26人死亡,其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通肇事案件10起,县、市、区机关单位18起。
语焉不详的“严肃处理”
其实,早在2004年,湖南就率先出台通知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各省纪委都有类似规定,此次范晓岚“肇事门”,宜昌市就再次重申相关禁令。为什么三令五申,依然未能遏制住公车私驾违纪行为,不能不说处罚不力是关键原因。
从制度层面分析,不难发现这些纪律规范普遍缺乏相应的罚则。所谓的“严肃处理”云云,也往往很少有可操作性。
而从4月1日起执行的日本新《惩戒处分指导方针》,由于“一律”、“立即”及“从某月某日起执行”三组词汇不但使其具有了可操作性,而且也具有了相当的刚性。一方面突出了规范的严厉性。“立即开除”,不是拖个三五个月,也不是等避过了舆论风头再淡化处理,更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而是彻底砸了饭碗,这对于收入颇丰过着体面生活的公职人员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也远远比“警告”、“记过”之类更让人畏惧。
另一方面,也彰显了规定的平等性。不管是谁,普通职员也好,市长也好,一旦违纪“一律开除”,在处罚方面人人平等,谁也没有优先权和优待权。绝不会因为是普通公务员就特别苛刻,也不会因为是市长就法外开恩,搞下不为例。
制度不应是“稻草人”
无数的事实累积,最终的结果就是完全消解了规范本身的权威性,制度从而变成了“稻草人”,其恶果也就是纵容了一些官员的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假如我们无论从制度层面还是执行层面都如日本般做到“立即”“开除公职”,范晓岚们就不敢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更不敢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了。
中国,并不缺乏做官的人才,将那些官德、私德欠缺者清理出官场,无损于中国的吏治建设。相反,从严治吏,从严治政,反倒更利于官员洁身自爱,严于律己。笔者相信,一旦能立此规矩,官员公车私用、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败坏党风政风之恶习,定会得到根本扭转。虽不至于弊绝风清,但实在是治本之道。(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