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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患,莫大于乏人”。从1901年到2007年的107年间,全世界共有518位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而我国本土直到目前还没有出过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正当国人为缺乏塔尖人才担忧时,《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开始起草,纲要由30多个部门、40多名来自经济、教育、科技、社会等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牵头,参与研究和编制人员近2000名,历时两年的时间才正式公布。这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系统、最完整、成果最丰富的人才战略专题研究。本期邀请了四位专家为我们解读这一人才强国之策。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很高速的增长,但是基本增长动力都来自于人力和物力的投入,依靠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污染,同时又充分利用我国相对比较低廉的劳动力。这种增长模式实际上难以长久为继,所以,中国需要转型,就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须要调整经济结构。
我们现在更多的科研人员还是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而相对来说企业研发人员,特别是高级技术人员较少。这对于我们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一大瓶颈。因此,应该促进创新型人才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积聚。
《人才规划纲要》中就此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包括鼓励大学教授和科研人员通过创业促进科研成果的加速转化,以及在企业中有计划地建立一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一些重大的项目使人才更好地汇集到企业当中。
要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目标,就需要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这样才能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科技成果,并把这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而《人才规划纲要》非常系统和深入地研究了整个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并就如何突出培养和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研发人员总量将达到380万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左右。
培养造就创新型人才,第一就是要创新我们对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教育模式,第二是要培养团队的合作能力,第三是提升行动能力。今后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格外突出对这几种能力的培养。
此外,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当中,《人才规划纲要》在指导思想上提出了“以用为本”的重要理念。这表明创新型人才只有通过实践的锻炼和重大项目的带动才能培养起来,而仅仅通过书本知识是培养不出创新人才的。
为此,《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一系列重要举措。例如,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探索并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方法,突出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等,加强实践培养。
十大政策凸显《人才规划纲要》新亮点
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沈荣华
《人才规划纲要》考虑到当前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提出了十大政策,力求以政策突破来解决好这些问题,并渐次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这部《人才规划纲要》中,单列了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重大政策部分,按照设计政策要注意导向性的要求,提出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人才创业扶持政策,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政策特别突出了针对性和导向性。例如,针对当前人才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针对我国创新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针对城乡、区域人才分布不合理的问题,提出了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等。
在如何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聚集、怎样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方面,《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明确了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的基本方向和措施,对于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事实上,产学研合作联盟和科技创新平台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突出人才培养的任务导向。国家项目对这些产学研合作联盟和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和评价要充分体现这一功能要求。不仅如此,《人才规划纲要》还就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在创新实践中集聚和培养一流人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等方面提出了积极意见。
纵览《人才规划纲要》十大政策部分不难发现,这些政策涉及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有许多重要的实质性突破。
这些重大政策的制定实施,对于解决当前人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为人才发展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以政策突破带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以有力扶持政策为人才创业开拓广阔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
在我国人才发展战略中,创业人才扶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人才规划纲要》以一系列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为人才创业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对创业人才的扶持,首先在于提供金融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支持,通过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激励创业。《人才规划纲要》推出的这方面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发展创业贷款等业务,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
国家将实施的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中,还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同时,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力度,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根据《人才规划纲要》,国家还将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加强,将能更好地为人们提供创业能力培训等服务。
建设政府支持研发的支撑体系是重要支柱。根据《人才规划纲要》,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创建创业服务网络,探索多种组织形式为人才创业提供服务。制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激励保障办法。
不得不提的是,我国创业教育仍相对落后,很少有大学开设创业课程。要提升创业能力,必须有发达的创业教育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把失败减少到最低程度。
完善与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的目标要求中,《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我国现在人才培养开发的机制仍不够灵活、不够开放,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短板”问题。 “短板”之一是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融通渠道,也就是要做到产、学、研、用的结合,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情况,根据供求信息来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实现与市场的对接。
现行的高考制度采取的是单一录取方式,由高考分数的高低来决定录取。今后如采取多元招生录取机制,就要综合考虑笔试成绩以外的其他方式,比如学业水平的考察、综合素质的评价等。同时,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等新的招生录取方式也会得到同步推进。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很高速的增长,但是基本增长动力都来自于人力和物力的投入,依靠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污染,同时又充分利用我国相对比较低廉的劳动力。这种增长模式实际上难以长久为继,所以,中国需要转型,就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须要调整经济结构。
我们现在更多的科研人员还是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而相对来说企业研发人员,特别是高级技术人员较少。这对于我们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一大瓶颈。因此,应该促进创新型人才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积聚。
《人才规划纲要》中就此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包括鼓励大学教授和科研人员通过创业促进科研成果的加速转化,以及在企业中有计划地建立一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一些重大的项目使人才更好地汇集到企业当中。
要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目标,就需要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这样才能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科技成果,并把这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而《人才规划纲要》非常系统和深入地研究了整个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并就如何突出培养和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研发人员总量将达到380万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左右。
培养造就创新型人才,第一就是要创新我们对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教育模式,第二是要培养团队的合作能力,第三是提升行动能力。今后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格外突出对这几种能力的培养。
此外,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当中,《人才规划纲要》在指导思想上提出了“以用为本”的重要理念。这表明创新型人才只有通过实践的锻炼和重大项目的带动才能培养起来,而仅仅通过书本知识是培养不出创新人才的。
为此,《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一系列重要举措。例如,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探索并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方法,突出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等,加强实践培养。
十大政策凸显《人才规划纲要》新亮点
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沈荣华
《人才规划纲要》考虑到当前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提出了十大政策,力求以政策突破来解决好这些问题,并渐次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这部《人才规划纲要》中,单列了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重大政策部分,按照设计政策要注意导向性的要求,提出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人才创业扶持政策,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政策特别突出了针对性和导向性。例如,针对当前人才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针对我国创新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针对城乡、区域人才分布不合理的问题,提出了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等。
在如何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聚集、怎样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方面,《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明确了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的基本方向和措施,对于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事实上,产学研合作联盟和科技创新平台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突出人才培养的任务导向。国家项目对这些产学研合作联盟和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和评价要充分体现这一功能要求。不仅如此,《人才规划纲要》还就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在创新实践中集聚和培养一流人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等方面提出了积极意见。
纵览《人才规划纲要》十大政策部分不难发现,这些政策涉及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有许多重要的实质性突破。
这些重大政策的制定实施,对于解决当前人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为人才发展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以政策突破带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以有力扶持政策为人才创业开拓广阔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
在我国人才发展战略中,创业人才扶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人才规划纲要》以一系列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为人才创业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对创业人才的扶持,首先在于提供金融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支持,通过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激励创业。《人才规划纲要》推出的这方面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发展创业贷款等业务,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
国家将实施的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中,还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同时,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力度,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根据《人才规划纲要》,国家还将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加强,将能更好地为人们提供创业能力培训等服务。
建设政府支持研发的支撑体系是重要支柱。根据《人才规划纲要》,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创建创业服务网络,探索多种组织形式为人才创业提供服务。制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激励保障办法。
不得不提的是,我国创业教育仍相对落后,很少有大学开设创业课程。要提升创业能力,必须有发达的创业教育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把失败减少到最低程度。
完善与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的目标要求中,《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我国现在人才培养开发的机制仍不够灵活、不够开放,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短板”问题。 “短板”之一是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融通渠道,也就是要做到产、学、研、用的结合,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情况,根据供求信息来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实现与市场的对接。
现行的高考制度采取的是单一录取方式,由高考分数的高低来决定录取。今后如采取多元招生录取机制,就要综合考虑笔试成绩以外的其他方式,比如学业水平的考察、综合素质的评价等。同时,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等新的招生录取方式也会得到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