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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12月20日。河南省平顶山、安阳、新乡、濮阳、漯河、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等9个城市的农民工工资已清理完毕。河南省建设领域2003年以前拖欠的80.2亿元的工程款已清理了43.9亿元,清欠比例达54.8%,提前实现了省政府制定的今年清理拖欠工程款50%的目标;2003年以前拖欠的10.2亿元农民工工资的清欠比例已达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