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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二审仍判吴英死刑。这个案发前仍有3亿多非法集资款无法还清的小女子该死吗?法律说该死。但重庆市委原宣传部长张宗海赴澳赌博,输掉公款一个亿,为何只获刑15年?两人案值均以亿计,吴英殃民,张宗海祸国;如果吴英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那张宗海不杀又是为何?
学术界有个说法,叫公务豁免,是说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若导致不良后果,工作人员可免责或少担责。不过,公务豁免是有条件的:不良后果必须由公务本身引起。如城管队员依法清除违章时出现不良后果,队员可免责或不担责,但若出了公务框架,打死了人,个人就得承担责任。从这个角度看,吴英被判死与张宗海被判不死,是不是就有了一种解释路径呢?吴英非政府工作人员,其行为与公务不挨边儿,犯了大事就是个死;张宗海是高级公务员,其行为虽说不全是公务,但也至少部分属于公务,犯了事就可以适用公务豁免。呜呼,如此豁免是不是太宽松了?
古有刑不上大夫,现有公务豁免。中国当下以摩天大厦、动车组为包袱皮儿的现代社会,是不是还存在着很多类似这种腐朽的代际传承?不把这个传承一刀割断,继续背负着这些历史余孽前行,中国能走好吗?
学术界有个说法,叫公务豁免,是说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若导致不良后果,工作人员可免责或少担责。不过,公务豁免是有条件的:不良后果必须由公务本身引起。如城管队员依法清除违章时出现不良后果,队员可免责或不担责,但若出了公务框架,打死了人,个人就得承担责任。从这个角度看,吴英被判死与张宗海被判不死,是不是就有了一种解释路径呢?吴英非政府工作人员,其行为与公务不挨边儿,犯了大事就是个死;张宗海是高级公务员,其行为虽说不全是公务,但也至少部分属于公务,犯了事就可以适用公务豁免。呜呼,如此豁免是不是太宽松了?
古有刑不上大夫,现有公务豁免。中国当下以摩天大厦、动车组为包袱皮儿的现代社会,是不是还存在着很多类似这种腐朽的代际传承?不把这个传承一刀割断,继续背负着这些历史余孽前行,中国能走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