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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后妈,用自己的柔情,让爬行了9年的脑瘫继女能站起来走路了。在与女孩父亲离婚后,她仍然一如既往地照顾着患病的父女俩。由于担心患精神病的前夫伤害继女,她采用“非常”手段,使女孩隐遁的亲娘“浮出水面”。“后妈”对继女的真情大爱,唤醒了女孩亲娘心底冰封的母爱。
同病相怜,“娶”一对残疾父女回家
今年38岁的柳晴,离婚后靠一份在采油厂打扫卫生的工作,每月500元的工资,勉强维持着母子俩的生活。
2001年8月份的一天,柳晴的同事杨芳说:“我丈夫的单位调来了一个叫刘林的工人,他单身一人,还有正式工作,35岁。我给你们撮合一下?”
这个刘林,柳晴见过几次,觉得他话虽不多,但为人谦和。她对这样的男人很有好感。但一想到自己的条件,柳晴委婉地拒绝了:“我带着个孩子,还没有正式工作,这不是拖累人家吗?”
过了半年,杨芳再次向柳晴提起刘林:“幸亏当初没把你介绍给他,他患了脑梗塞,留下了后遗症,走路一瘸一拐的,不知什么时候,还多出个脑瘫女儿。”
柳晴心里一惊,从此以后,柳晴开始留意刘林。
有一天,柳晴看到刘林的女儿嚷着要吃苹果,柳晴到家里给女孩拿来几个又大又甜的苹果。看着满脸泪水的女儿破涕为笑,刘林心里一阵感动,忙不迭地道谢。
7月的一天中午,柳晴的儿子张楠抓住了一个大蝈蝈后,缠着妈妈给他编蝈蝈笼子。这可难住了柳晴,正在这时,刘林背着女儿走了过来。他对张楠说:“你等着,20分钟后我就给你变出个蝈蝈笼。”
说完,他把女儿放在柳晴怀里,蹒跚着四处找编蝈蝈笼的材料。等刘林回来时,他手里已经拎着一个青草编成的碧绿色的蝈蝈笼。张楠飞奔过去,把蝈蝈小心翼翼地放进笼子里。然后,刘林又教张楠编蝈蝈笼,一大一小两个脑袋凑到一起……这种“父子相依”的场面深深地打动了柳晴。
相同的生活经历,相似的心路历程,迅速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
原来,刘林是另一个采油厂的工人。1996年与妻子杨彩虹离婚时,他放弃了财产,只要求患有小脑瘫痪女儿的抚养权。当时孩子太小,前妻答应帮他代养几年。
2000年,他调到了现在这个采油厂,可是,2001年10月,刘林因患脑梗塞留下了后遗症。不久,七岁的女儿小雨被妈妈送到刘林处,刘林的艰难可想而知。
2002年底,柳晴和刘林登记结婚了。刘林父女俩从单位宿舍搬到了柳晴家,一家四口开始了新的生活之旅。
“下课后妈”,爱女的方式很另类
可是,婚后不久,柳晴就发现了刘林的异常之处:他经常半夜三更起床洗头、洗脚,四处乱走。有时还无缘无故地对柳晴拳脚相向,后来又发展到殴打两个孩子。
刘林犯病时,柳晴为了保护小雨,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任由刘林的拳头向自己打来。有几次,她都被打得休克了。
虽然经常挨打,柳晴还是像照顾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小雨。在柳晴的调教下,小雨慢慢地学会了自己吃饭,大小便时也知道喊人了。在妈妈的影响下,张楠也学会照顾小雨,帮她穿衣洗脸。
为了早日让小雨学会走路,柳晴带小雨到做中医的姐夫处做针灸、按摩。几个月后,小雨慢慢地会站了、会走了。
刘林感动得痛哭流涕。他和女儿一起跪在柳晴面前说:“今生今世,我们父女俩也不会忘了你的大恩大德。”
女儿的病情虽然有所好转,但刘林还是经常打人。2004年秋,柳晴带着他到大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结果为偏执性精神分裂症。柳晴不敢再和他生活在一起,提出了离婚。
办完离婚手续后,刘林背着女儿走出家门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去,女儿还一个劲地哭喊着要妈妈。
屋里的柳晴也心情沉重:“刘林因为他的病不想再伤害自己才同意离婚的,可他们父女俩能去哪呢?小雨的病好不容易治好了,再复发了怎么办?”
柳晴打开房门,对站在楼道里的刘林说:“还是回来吧!”
离婚不离家,只不过刘林的行李搬到了另一个房间。柳晴仍然尽心地照顾着刘林父女。不久,刘林旧病复发,经常把柳晴打个半死。
柳晴心灰意冷,在一次挨打后她带着儿子离开了刘林,发誓不再管他。过了将近一天,她放心不下小雨,往家里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小雨哭着说:“妈妈,你快回来吧,爸爸死了。”
柳晴跑回家,看到刘林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原来,柳晴走后,刘林绝望到了极点,吃了半瓶治精神病的药,打算结束自己的生命。幸亏柳晴及时赶回来,刘林才捡回了一条命。
每次爸爸发病时,小雨都万分恐惧,这让她对亲生妈妈越来越思念——她的心中始终留有亲生母亲的位置,尽管已经模糊,只记得妈妈叫杨彩虹。有一次,柳晴实在哄不好,只好拨通了杨彩虹的手机。小雨在电话里哭着说:“妈妈,你快来接我,我爸一犯病就打人,我太害怕了。”杨彩虹在电话那头哄着小雨说:“好女儿,别哭了,妈妈很快就会去接你。”小雨听了果然不哭了,乖乖地等着妈妈来接她。几天过去了,小雨不但没有等来妈妈,杨彩虹的手机也变成了空号。
看到小雨闹着要妈妈哭得满脸泪水的样子,柳晴很心疼,她更担心万一哪天刘林把小雨打个好歹。
有一天,一位邻居告诉她,刘林现在患了精神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小雨的抚养权可以变更给她的妈妈杨彩虹。
柳晴带着小雨到80多公里外杨彩虹家去找她,而杨彩虹早就不在那住了。
回家的路上,想着这几年的艰难,加上一天的劳累却一无所获,柳晴无声地流下了眼泪,小雨懂事地帮她擦着眼泪说:“我再也不要妈妈了,你就是我的亲妈。”柳晴哭得更厉害了。
后来,经过多方打听,得知杨彩虹在辽宁省建平县老家开了个养兔厂。
柳晴委托一位王律师担任小雨的代理人,在建平县法院起诉了杨彩虹。
柳晴知道刘林爱女如命,如果让他知道小雨要回到前妻身边,他是万万不会同意的,说不定还会引起他精神病发作。为了不让刘林发现她的举动,她和小雨形成统一战线:打电话的时候,小雨负责望风,一发现爸爸回来,她马上发出暗号,柳晴就停止打电话。
刘林还是发现了母女俩的“阴谋”,他表现得却出人意料的冷静。他推心置腹地说:“我们已经离婚了,按理说,你对小雨没有任何抚养照顾的义务了。可是,你能这样设身处地为我们父女俩着想,我万分感激。我早就想过把小雨送到她妈那里,然后自己去住精神病院,不再拖累你了。”
可是,直到开庭时,杨彩虹也没有出现。法院认为,杨彩虹下落不明,如果判决刘小雨由她抚养,势必造成刘小雨的抚养问题仍然无法解决。2004年11月23日,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刘林和柳晴始料未及。刘林因情绪波动,精神病再次发作。稍微清醒一点后,他就催柳晴再打官司。
2005年4月20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决书。撤销了大同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005年6月6日,大同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杨彩虹仍然不到庭,法院判决刘小雨由杨彩虹抚养,刘林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
后娘感动亲娘,母爱“高调”复苏
拿着一纸判决,刘小雨高高兴兴在家等待着妈妈来接她。这时,一直不肯露面的杨彩虹出现了,她拒绝抚养,上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2月26日,法院维持了大同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刘林怎么也联系不上杨彩虹。大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出面寻找杨彩虹,2006年10月11日,大同区法院执行局得知杨彩虹所处的位置。当公安人员进入杨彩虹家时,她还穿着睡衣躺在床上。法警说明来意后,杨彩虹拒绝穿衣起床。在大家的劝说下,她好不容易起来了,但又躺到另一个房间的床上,并拿起一把剪子作势自杀。几名警察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剪子从她手上抢下来。
当天,杨彩虹被行政拘留,她称宁肯蹲拘留所也不要孩子。
看到杨彩虹始终不为所动,拘留所里的一位女警察也前来劝说。她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动情地讲述了母爱对于一个孩子的重要性。“一个精神病男人带着一个女孩生活,确实有种种不便之处,女孩还要时时提防父亲伤害,你女儿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可想而知。虽然你没有固定工作,但是你身体健康,有照顾女儿的能力,加之他父亲每月还要付300元抚养费。”
看着这么多好心人为女儿操心,杨彩虹的思想有所松动。她问:“如果我要了孩子,刘林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到他的工资上扣。”
下午,警察把刘小雨带到看守所,希望母女亲情能唤回杨彩虹已经迷失的母爱。
当刘小雨蹒跚着走向母亲时,杨彩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前那个爬着走路的孩子现在已经站着走路了?
刘小雨甜甜地喊了一声“妈妈”,然后一下子扑到了杨彩虹的怀里。
在小雨的哭诉中,杨彩虹了解到柳晴对女儿含辛茹苦的哺育。泪水一次次打湿了杨彩虹的衣襟。
杨彩虹抚摸着女儿柔软的头发,端详着她可爱的面庞,轻轻地说了一声:“既然你柳晴妈妈把这么好的孩子给我送回来了,我要补偿这些年来亏欠你的母爱,孩子,跟妈妈回家吧!”
就这一句话,令在场的人们热泪盈眶。法律的威严和牢狱之苦都没让杨彩虹的母爱回归,女儿对柳晴的一番“美言”,却击中了她情感中最薄弱的部分。
站在看守所外面的柳晴也哭成了泪人。至此,因为一个孩子而起的,从亲娘到后娘,再由后娘到亲娘的“母爱”流转,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同病相怜,“娶”一对残疾父女回家
今年38岁的柳晴,离婚后靠一份在采油厂打扫卫生的工作,每月500元的工资,勉强维持着母子俩的生活。
2001年8月份的一天,柳晴的同事杨芳说:“我丈夫的单位调来了一个叫刘林的工人,他单身一人,还有正式工作,35岁。我给你们撮合一下?”
这个刘林,柳晴见过几次,觉得他话虽不多,但为人谦和。她对这样的男人很有好感。但一想到自己的条件,柳晴委婉地拒绝了:“我带着个孩子,还没有正式工作,这不是拖累人家吗?”
过了半年,杨芳再次向柳晴提起刘林:“幸亏当初没把你介绍给他,他患了脑梗塞,留下了后遗症,走路一瘸一拐的,不知什么时候,还多出个脑瘫女儿。”
柳晴心里一惊,从此以后,柳晴开始留意刘林。
有一天,柳晴看到刘林的女儿嚷着要吃苹果,柳晴到家里给女孩拿来几个又大又甜的苹果。看着满脸泪水的女儿破涕为笑,刘林心里一阵感动,忙不迭地道谢。
7月的一天中午,柳晴的儿子张楠抓住了一个大蝈蝈后,缠着妈妈给他编蝈蝈笼子。这可难住了柳晴,正在这时,刘林背着女儿走了过来。他对张楠说:“你等着,20分钟后我就给你变出个蝈蝈笼。”
说完,他把女儿放在柳晴怀里,蹒跚着四处找编蝈蝈笼的材料。等刘林回来时,他手里已经拎着一个青草编成的碧绿色的蝈蝈笼。张楠飞奔过去,把蝈蝈小心翼翼地放进笼子里。然后,刘林又教张楠编蝈蝈笼,一大一小两个脑袋凑到一起……这种“父子相依”的场面深深地打动了柳晴。
相同的生活经历,相似的心路历程,迅速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
原来,刘林是另一个采油厂的工人。1996年与妻子杨彩虹离婚时,他放弃了财产,只要求患有小脑瘫痪女儿的抚养权。当时孩子太小,前妻答应帮他代养几年。
2000年,他调到了现在这个采油厂,可是,2001年10月,刘林因患脑梗塞留下了后遗症。不久,七岁的女儿小雨被妈妈送到刘林处,刘林的艰难可想而知。
2002年底,柳晴和刘林登记结婚了。刘林父女俩从单位宿舍搬到了柳晴家,一家四口开始了新的生活之旅。
“下课后妈”,爱女的方式很另类
可是,婚后不久,柳晴就发现了刘林的异常之处:他经常半夜三更起床洗头、洗脚,四处乱走。有时还无缘无故地对柳晴拳脚相向,后来又发展到殴打两个孩子。
刘林犯病时,柳晴为了保护小雨,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任由刘林的拳头向自己打来。有几次,她都被打得休克了。
虽然经常挨打,柳晴还是像照顾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小雨。在柳晴的调教下,小雨慢慢地学会了自己吃饭,大小便时也知道喊人了。在妈妈的影响下,张楠也学会照顾小雨,帮她穿衣洗脸。
为了早日让小雨学会走路,柳晴带小雨到做中医的姐夫处做针灸、按摩。几个月后,小雨慢慢地会站了、会走了。
刘林感动得痛哭流涕。他和女儿一起跪在柳晴面前说:“今生今世,我们父女俩也不会忘了你的大恩大德。”
女儿的病情虽然有所好转,但刘林还是经常打人。2004年秋,柳晴带着他到大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结果为偏执性精神分裂症。柳晴不敢再和他生活在一起,提出了离婚。
办完离婚手续后,刘林背着女儿走出家门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去,女儿还一个劲地哭喊着要妈妈。
屋里的柳晴也心情沉重:“刘林因为他的病不想再伤害自己才同意离婚的,可他们父女俩能去哪呢?小雨的病好不容易治好了,再复发了怎么办?”
柳晴打开房门,对站在楼道里的刘林说:“还是回来吧!”
离婚不离家,只不过刘林的行李搬到了另一个房间。柳晴仍然尽心地照顾着刘林父女。不久,刘林旧病复发,经常把柳晴打个半死。
柳晴心灰意冷,在一次挨打后她带着儿子离开了刘林,发誓不再管他。过了将近一天,她放心不下小雨,往家里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小雨哭着说:“妈妈,你快回来吧,爸爸死了。”
柳晴跑回家,看到刘林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原来,柳晴走后,刘林绝望到了极点,吃了半瓶治精神病的药,打算结束自己的生命。幸亏柳晴及时赶回来,刘林才捡回了一条命。
每次爸爸发病时,小雨都万分恐惧,这让她对亲生妈妈越来越思念——她的心中始终留有亲生母亲的位置,尽管已经模糊,只记得妈妈叫杨彩虹。有一次,柳晴实在哄不好,只好拨通了杨彩虹的手机。小雨在电话里哭着说:“妈妈,你快来接我,我爸一犯病就打人,我太害怕了。”杨彩虹在电话那头哄着小雨说:“好女儿,别哭了,妈妈很快就会去接你。”小雨听了果然不哭了,乖乖地等着妈妈来接她。几天过去了,小雨不但没有等来妈妈,杨彩虹的手机也变成了空号。
看到小雨闹着要妈妈哭得满脸泪水的样子,柳晴很心疼,她更担心万一哪天刘林把小雨打个好歹。
有一天,一位邻居告诉她,刘林现在患了精神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小雨的抚养权可以变更给她的妈妈杨彩虹。
柳晴带着小雨到80多公里外杨彩虹家去找她,而杨彩虹早就不在那住了。
回家的路上,想着这几年的艰难,加上一天的劳累却一无所获,柳晴无声地流下了眼泪,小雨懂事地帮她擦着眼泪说:“我再也不要妈妈了,你就是我的亲妈。”柳晴哭得更厉害了。
后来,经过多方打听,得知杨彩虹在辽宁省建平县老家开了个养兔厂。
柳晴委托一位王律师担任小雨的代理人,在建平县法院起诉了杨彩虹。
柳晴知道刘林爱女如命,如果让他知道小雨要回到前妻身边,他是万万不会同意的,说不定还会引起他精神病发作。为了不让刘林发现她的举动,她和小雨形成统一战线:打电话的时候,小雨负责望风,一发现爸爸回来,她马上发出暗号,柳晴就停止打电话。
刘林还是发现了母女俩的“阴谋”,他表现得却出人意料的冷静。他推心置腹地说:“我们已经离婚了,按理说,你对小雨没有任何抚养照顾的义务了。可是,你能这样设身处地为我们父女俩着想,我万分感激。我早就想过把小雨送到她妈那里,然后自己去住精神病院,不再拖累你了。”
可是,直到开庭时,杨彩虹也没有出现。法院认为,杨彩虹下落不明,如果判决刘小雨由她抚养,势必造成刘小雨的抚养问题仍然无法解决。2004年11月23日,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刘林和柳晴始料未及。刘林因情绪波动,精神病再次发作。稍微清醒一点后,他就催柳晴再打官司。
2005年4月20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决书。撤销了大同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005年6月6日,大同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杨彩虹仍然不到庭,法院判决刘小雨由杨彩虹抚养,刘林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
后娘感动亲娘,母爱“高调”复苏
拿着一纸判决,刘小雨高高兴兴在家等待着妈妈来接她。这时,一直不肯露面的杨彩虹出现了,她拒绝抚养,上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2月26日,法院维持了大同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刘林怎么也联系不上杨彩虹。大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出面寻找杨彩虹,2006年10月11日,大同区法院执行局得知杨彩虹所处的位置。当公安人员进入杨彩虹家时,她还穿着睡衣躺在床上。法警说明来意后,杨彩虹拒绝穿衣起床。在大家的劝说下,她好不容易起来了,但又躺到另一个房间的床上,并拿起一把剪子作势自杀。几名警察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剪子从她手上抢下来。
当天,杨彩虹被行政拘留,她称宁肯蹲拘留所也不要孩子。
看到杨彩虹始终不为所动,拘留所里的一位女警察也前来劝说。她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动情地讲述了母爱对于一个孩子的重要性。“一个精神病男人带着一个女孩生活,确实有种种不便之处,女孩还要时时提防父亲伤害,你女儿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可想而知。虽然你没有固定工作,但是你身体健康,有照顾女儿的能力,加之他父亲每月还要付300元抚养费。”
看着这么多好心人为女儿操心,杨彩虹的思想有所松动。她问:“如果我要了孩子,刘林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到他的工资上扣。”
下午,警察把刘小雨带到看守所,希望母女亲情能唤回杨彩虹已经迷失的母爱。
当刘小雨蹒跚着走向母亲时,杨彩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前那个爬着走路的孩子现在已经站着走路了?
刘小雨甜甜地喊了一声“妈妈”,然后一下子扑到了杨彩虹的怀里。
在小雨的哭诉中,杨彩虹了解到柳晴对女儿含辛茹苦的哺育。泪水一次次打湿了杨彩虹的衣襟。
杨彩虹抚摸着女儿柔软的头发,端详着她可爱的面庞,轻轻地说了一声:“既然你柳晴妈妈把这么好的孩子给我送回来了,我要补偿这些年来亏欠你的母爱,孩子,跟妈妈回家吧!”
就这一句话,令在场的人们热泪盈眶。法律的威严和牢狱之苦都没让杨彩虹的母爱回归,女儿对柳晴的一番“美言”,却击中了她情感中最薄弱的部分。
站在看守所外面的柳晴也哭成了泪人。至此,因为一个孩子而起的,从亲娘到后娘,再由后娘到亲娘的“母爱”流转,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