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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已经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护士对病人住院期间的护理全过程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及时、完整地记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所有的护理文件,都是病人或家属可随时复印或复制的客观资料。病历书写客观、准确、真实、及时、完整以及保存的完好性,是判断护理行为正确、及时、有效、安全的重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成为医院和病人自我保护的双刃剑,而合格的护理文书书写更是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2005年11月~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