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法学教育近年来发展迅速,然而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却一再下滑,究其原因主要有理论教学与实践严重脱节、法学教育缺乏特色、课程设置不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理论教学与司法考试要求有较大差距等因素.为了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我们可以从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尝试“专才”与“通才”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积极改变理论教学的方式方法与司法考试的要求接轨入手,改善目前法学教育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