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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世界各国发展的实践表明,在经济社会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伴随现代化进程加快,服务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将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当前,越来越多的新增劳动力和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亟需安置,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就业形势更加严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就业,成为必然选择。
一、吉林省服务业就业的现状及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吉林省服务业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服务业的影响力及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2007年全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025.44亿元,2000-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3%,高于同期GDP增幅0.6个百分点。服务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成长最快的产业,形成了主要由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的局面。服务业的快速扩张有效地带动了就业增长并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458.3万人,2000年以来,全省从业人员共增加102.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减少了19.7万人,第二产业增加了20.9万人,第三产业增加了100.9万人。服务业新增从业人员数解决了98.8%的新增劳动力就业,在安置新增劳动力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已从2000年的50.2:19.1:30.7调整为44.6:19.2:36.2。
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吉林省服务业的状况,我们选择了全国平均水平、发达省份广东、相邻省份辽宁及省情相近的安徽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比较发现,吉林省服务业就业有几个特征:
1 服务业总体就业水平相对较低
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为3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安徽5.2个百分点,低于辽宁7.1个百分点、广东3.6个百分点。但从服务业就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分析,吉林省服务业就业水平还相当低。2007年全国就业人员占总人口比重为58.3%,辽宁为48.2%,安徽为53.8%,广东为56%,而吉林仅为40.2%。按此计算,吉林省服务业就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3.5%。全国为15.6%,辽宁为19.6%,安徽为16.7%,广东为20.8%。按全省总人口2730万人计算,吉林省服务业比全国平均水平少吸纳就业57.3万人,比广东省少吸纳就业199.3万人。显而易见,吉林省服务业总体水平仍然很低,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2 传统服务业仍然是就业的主体
从服务业就业结构分析,尽管近年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就业比重有所下降,但仍占较大比重。2007年吉林省仅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及餐饮业、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就业比重就达到60%,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广东、辽宁、安徽也达到60%以上。由此可见。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无论在当前还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是服务业吸纳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
3 城乡服务业就业差距巨大
尽管近几年农村服务业落后局面得到改观,从业人员增长较快。但城市服务业仍是就业的主体。据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2006年吉林省农村就业人口76.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8.9%,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3.6%,辽宁为15.8%,按此计算,吉林省2006年农村服务业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7%,城镇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高达83%。
二、推动服务业就业的几点建议
1 大力发展就业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行业
结合当前扩大内需,积极发展与扩大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密切相关的就业潜力大的行业。重点是:
(1)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以产业发展和增加就业岗位为重点,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加强商贸等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现有零售商业网点,形成不同层次的零售商业流通网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阶层的消费需求。
(2)社区服务业。以扩大就业、满足就业需求为目标,加快社区服务业的产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和市场化进程。优先解决下岗职工就业,根据省内不同区域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取向,发展不同层次的社区服务业。大中城市在完善各种生活服务的基础上侧重发展提高居民科学文化水平方面的服务,如保健服务、文体健身等,小城市和小城镇侧重完善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业。
(3)旅游业。坚持以产业发展推动就业增长,突出吉林省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冰雪旅游、民俗旅游、边境旅游等,实现行、住、食、游、购、娱六要素的协调配套。开发不同档次的宾馆、饭店。特别是注重发展个体旅馆、农民家庭旅店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多渠道、多方式地增加就业岗位。
2 把服务业就业作为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
结合吉林省正在实施的服务业跨越计划,把增强服务业就业功能、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作为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任务。把服务业就业列入跨越发展考核的指标体系,对各地情况定期进行考核,督促检查。促其健康发展。
3 把服务业就业与民营经济腾飞紧密结合起来
发达地区发展的实践证明,民营经济特别是其服务业对促进就业有重要作用。在目前全省实施的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中,不仅要重视工业发展,也要重视服务业发展。要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民营经济发展重工业,轻服务业的倾向。把民营服务业发展及其就业列为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的重要指标。
4 大力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
要依据消费者实际需求,实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推行临时工、钟点工、季节工及弹性工作制,深度挖掘各项便民利民的服务内容,支持以灵活的方式从事清洁、托老、托幼、餐饮、修理维护、废旧回收、配送快递、美发洗浴等各类居民服务业。大力促进择业观念转变。彻底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政府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平等的社会保障。
5 加强服务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市场化导向,完善服务业及就业市场机制。加强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发挥各类办学机构的作用,面向市场设立灵活多样、利于就业、各具特色的服务业专业。抓好信息引导、职业介绍等环节,为服务业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吉林省服务业就业的现状及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吉林省服务业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服务业的影响力及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2007年全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025.44亿元,2000-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3%,高于同期GDP增幅0.6个百分点。服务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成长最快的产业,形成了主要由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的局面。服务业的快速扩张有效地带动了就业增长并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458.3万人,2000年以来,全省从业人员共增加102.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减少了19.7万人,第二产业增加了20.9万人,第三产业增加了100.9万人。服务业新增从业人员数解决了98.8%的新增劳动力就业,在安置新增劳动力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已从2000年的50.2:19.1:30.7调整为44.6:19.2:36.2。
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吉林省服务业的状况,我们选择了全国平均水平、发达省份广东、相邻省份辽宁及省情相近的安徽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比较发现,吉林省服务业就业有几个特征:
1 服务业总体就业水平相对较低
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为3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安徽5.2个百分点,低于辽宁7.1个百分点、广东3.6个百分点。但从服务业就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分析,吉林省服务业就业水平还相当低。2007年全国就业人员占总人口比重为58.3%,辽宁为48.2%,安徽为53.8%,广东为56%,而吉林仅为40.2%。按此计算,吉林省服务业就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3.5%。全国为15.6%,辽宁为19.6%,安徽为16.7%,广东为20.8%。按全省总人口2730万人计算,吉林省服务业比全国平均水平少吸纳就业57.3万人,比广东省少吸纳就业199.3万人。显而易见,吉林省服务业总体水平仍然很低,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2 传统服务业仍然是就业的主体
从服务业就业结构分析,尽管近年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就业比重有所下降,但仍占较大比重。2007年吉林省仅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及餐饮业、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就业比重就达到60%,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广东、辽宁、安徽也达到60%以上。由此可见。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无论在当前还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是服务业吸纳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
3 城乡服务业就业差距巨大
尽管近几年农村服务业落后局面得到改观,从业人员增长较快。但城市服务业仍是就业的主体。据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2006年吉林省农村就业人口76.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8.9%,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3.6%,辽宁为15.8%,按此计算,吉林省2006年农村服务业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7%,城镇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高达83%。
二、推动服务业就业的几点建议
1 大力发展就业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行业
结合当前扩大内需,积极发展与扩大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密切相关的就业潜力大的行业。重点是:
(1)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以产业发展和增加就业岗位为重点,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加强商贸等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现有零售商业网点,形成不同层次的零售商业流通网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阶层的消费需求。
(2)社区服务业。以扩大就业、满足就业需求为目标,加快社区服务业的产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和市场化进程。优先解决下岗职工就业,根据省内不同区域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取向,发展不同层次的社区服务业。大中城市在完善各种生活服务的基础上侧重发展提高居民科学文化水平方面的服务,如保健服务、文体健身等,小城市和小城镇侧重完善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业。
(3)旅游业。坚持以产业发展推动就业增长,突出吉林省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冰雪旅游、民俗旅游、边境旅游等,实现行、住、食、游、购、娱六要素的协调配套。开发不同档次的宾馆、饭店。特别是注重发展个体旅馆、农民家庭旅店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多渠道、多方式地增加就业岗位。
2 把服务业就业作为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
结合吉林省正在实施的服务业跨越计划,把增强服务业就业功能、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作为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任务。把服务业就业列入跨越发展考核的指标体系,对各地情况定期进行考核,督促检查。促其健康发展。
3 把服务业就业与民营经济腾飞紧密结合起来
发达地区发展的实践证明,民营经济特别是其服务业对促进就业有重要作用。在目前全省实施的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中,不仅要重视工业发展,也要重视服务业发展。要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民营经济发展重工业,轻服务业的倾向。把民营服务业发展及其就业列为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的重要指标。
4 大力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
要依据消费者实际需求,实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推行临时工、钟点工、季节工及弹性工作制,深度挖掘各项便民利民的服务内容,支持以灵活的方式从事清洁、托老、托幼、餐饮、修理维护、废旧回收、配送快递、美发洗浴等各类居民服务业。大力促进择业观念转变。彻底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政府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平等的社会保障。
5 加强服务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市场化导向,完善服务业及就业市场机制。加强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发挥各类办学机构的作用,面向市场设立灵活多样、利于就业、各具特色的服务业专业。抓好信息引导、职业介绍等环节,为服务业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