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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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2020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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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2020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的最低值和激励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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