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应做公共场所禁烟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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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的第一天,该规定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少地方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标识,一些服务机构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但距离“全面禁烟”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地方在禁烟首日就遇到执法尴尬,有令难行没法管没人管。
  烟草每年夺去100万国人的生命,危害可想而知。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二手烟对人体的危害更大。国家出台《细则》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十分必要。然而,由于我国烟民数量众多,同时吸烟关系公民私人权利,公共场所禁烟在我国一直十分艰难。《细则》的实施效果和执行情况如何,让人担忧。笔者认为,要想让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举措落到实处,一方面除了要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加强室内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大对室内场所吸烟行为的处罚外,政府部门在禁烟、控烟上应做出表率。
  政府部门是最重要的公共场所,政府部门本应当是打造无烟环境的表率,但事实上多年来公务人员在单位抽烟现象十分普遍。一些政府部门的办公室里“乌烟瘴气”,充满烟味,群众进来办事不得不忍受刺鼻的烟味,敢怒不敢言。与此同时,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现象也十分严重。以已经曝光的湖北洪湖、监利两县(市)为例,一年的“公务用烟”就达15000—20000余条,每条规定的标准是300—600元,总计所耗约在500—1000万元之间。这还是两个贫困县,以此估算,全国的“公务用烟”花费之巨可谓惊人。
  政府部门“烟味迷漫”和公款消费烟草的泛滥,一方面在事实上与我国控烟的政策与决心相违背,另一方面也引起公众和社会的反感。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对3630人做的关于对公款买烟的看法的调查显示:98.76%的网友认为政府机关不应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卷烟,98.24%的网友认为卷烟不是政府进行公务的必需品,96.86%的网友认为公款买烟是一种腐败行为,93.22%的网友支持政府制定禁止公款买烟的相关政策法规。可见,禁止在政府部门吸烟和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关于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早在1993年就有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然而,多年来,这一规定流于形式,不仅会议期间公款大量消费香烟,在平时的公务接待中,香烟也几成必备品。显然,关键之处还在有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让政府和公职人员真正成为减少烟草消费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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