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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我市有一家企业经银行批准贷款展期,现在来我单位申请抵押权的变更登记。经查,该企业用以抵押的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22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