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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输电网络运营的垄断性,大用户直供的输电价格需要政府监管。输电定价一方面要能维持电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防止电网公司获取过高的超额利润。监管可以采用成本加成法、价格上限法和收入上限法。本文建议大用户直供的初始阶段,采取成本加成法对输电价格进行监管,即由政府严格审核输电成本,并按社会正常的资本利润率核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