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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犯罪是新修订的《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目前,在刑法理论上对这一类犯罪的行为方式到底应归于作为还是不作为,抑或是第三行为方式以及这一类犯罪在主观上是否具有罪过性争议较大。本文着重探讨了持有型犯罪的行为方式归属以及其所具有的客观行为性和主观罪过性,这无疑有利于我国刑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