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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整治的行为如果能结合经济或者行政重罚,同时以定时但短期的专项整顿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建立起保证网络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可能将使对低俗网站的整治更加具有可持续性。
在笔者的记忆里,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全国各地大小城镇的各个角落充斥着形色各异又颇为统一的录像厅。无一例外的,录像厅门口往往会悬挂一块醒目的大牌子: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之所以悬挂此物,并非录像厅业主有多大的社会责任感,说实在的,挂上这种牌子后,来看的人反而更多,当然也包括未成年人。当笔者无意间发现在21世纪的各类网站和论坛里“未成年人不得入内”再次成为噱头时,不禁有一种世事轮回的感觉。
整治行动
2009年1月5日,为期1个月的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启动,由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7部委共同组织并实施,同时公布了第一批存在大量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的网站名单。2009年1月8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公布了第二批曝光网站名单,以后又公布了数批。
事实上,在被点名的网站名单中的很大一部分网站都是规模较大的门户网站,包括百度、谷歌、搜狐、腾讯、网易等等,相比之前《巨人》游戏中的设计,这些网站(频道、版块、网页、链接)主要是依靠低俗图片吸引浏览者并提高点击率。对此,有业界人士表示:“虽然这些做法很难界定是否属于淫秽、色情,但是其传播效果也很负面,甚至具有更强的煽动性……互联网企业在享受社会和公众赋予的许多金钱与利权的同时,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随后,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就此表示,新闻出版总署也将打击互联网游戏产业的低俗之风,但重点在网络游戏网站和网络文学网站,而非网络游戏公司。在此之前,其网络游戏行业一直处于新闻出版署的监控之中,尤其是2008年整治了一些休闲游戏公司的问题以后,网络游戏中的低俗问题明显比很多社会公司少。这次曝光名单中没有知名游戏公司,或者在某些被曝光的综合公司中,问题也并不是出在网络游戏。
另一方面,国内不少门户网站和娱乐网站都在利用低俗图片甚至色情擦边球的图片来吸引用户。贴上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标签之后反倒使得有着一定窥探欲望的网民趋之若鹜。我们可以注意到,此次涉及被曝光的带有低俗内容的网站中,相当一部分低俗内容都是网民自发上传的。
毋庸置疑,这部分内容也从某种程度上吸引了一部分网民,同时给提供内容的网站及其频道带来了不小的访问量,因此有部分网站对这样的行为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是默许。
长期监管
毫无疑问,无论是网络游戏还是网站,这种做法如果不加以遏制的话,很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对整个互联网产业来说将是致命的。而要想扭转这种趋势,有两种方法,一是靠网络游戏企业和网站的自律,二是借助于法律的强制。
曾经有专家在政府管理中提出过一个二阶段理论,即在民众素质不高的时候,应该实行法制,靠法律维持秩序;而当民众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后,法制便要退居幕后,转而实行文化治理,依靠人们的自律治理社会。在笔者看来,在目前这种状况下,让企业自我约束是不现实的。在伦理学里,我们把法律制度看作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其实就是因为法律制度的强制性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然而,由于部分企业目前的自身素质还相对落后,现阶段我们必须借助法律制度来对它们的行为加以约束。
对于这些涉及到低俗内容的网站来说,部分名气较大的网站,如百度、谷歌都已经开始了整改的动作,但是对于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网站呢?与第二批曝光网站同时公布的是首批曝光网站的整治情况,19家网站竟然只有3家“整治情况较好”,其它均还没有达到要求。
笔者认为,曝光整治的行为如果能结合经济或者行政重罚,给低俗网站造成一定的震慑力,同时以定时但短期的各监管部委专项整顿与带有持续性的长期的网民和媒体监管相结合,建立起保证网络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可能将使对低俗网站的整治更加具有可持续性。
在笔者的记忆里,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全国各地大小城镇的各个角落充斥着形色各异又颇为统一的录像厅。无一例外的,录像厅门口往往会悬挂一块醒目的大牌子: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之所以悬挂此物,并非录像厅业主有多大的社会责任感,说实在的,挂上这种牌子后,来看的人反而更多,当然也包括未成年人。当笔者无意间发现在21世纪的各类网站和论坛里“未成年人不得入内”再次成为噱头时,不禁有一种世事轮回的感觉。
整治行动
2009年1月5日,为期1个月的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启动,由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7部委共同组织并实施,同时公布了第一批存在大量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的网站名单。2009年1月8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公布了第二批曝光网站名单,以后又公布了数批。
事实上,在被点名的网站名单中的很大一部分网站都是规模较大的门户网站,包括百度、谷歌、搜狐、腾讯、网易等等,相比之前《巨人》游戏中的设计,这些网站(频道、版块、网页、链接)主要是依靠低俗图片吸引浏览者并提高点击率。对此,有业界人士表示:“虽然这些做法很难界定是否属于淫秽、色情,但是其传播效果也很负面,甚至具有更强的煽动性……互联网企业在享受社会和公众赋予的许多金钱与利权的同时,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随后,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就此表示,新闻出版总署也将打击互联网游戏产业的低俗之风,但重点在网络游戏网站和网络文学网站,而非网络游戏公司。在此之前,其网络游戏行业一直处于新闻出版署的监控之中,尤其是2008年整治了一些休闲游戏公司的问题以后,网络游戏中的低俗问题明显比很多社会公司少。这次曝光名单中没有知名游戏公司,或者在某些被曝光的综合公司中,问题也并不是出在网络游戏。
另一方面,国内不少门户网站和娱乐网站都在利用低俗图片甚至色情擦边球的图片来吸引用户。贴上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标签之后反倒使得有着一定窥探欲望的网民趋之若鹜。我们可以注意到,此次涉及被曝光的带有低俗内容的网站中,相当一部分低俗内容都是网民自发上传的。
毋庸置疑,这部分内容也从某种程度上吸引了一部分网民,同时给提供内容的网站及其频道带来了不小的访问量,因此有部分网站对这样的行为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是默许。
长期监管
毫无疑问,无论是网络游戏还是网站,这种做法如果不加以遏制的话,很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对整个互联网产业来说将是致命的。而要想扭转这种趋势,有两种方法,一是靠网络游戏企业和网站的自律,二是借助于法律的强制。
曾经有专家在政府管理中提出过一个二阶段理论,即在民众素质不高的时候,应该实行法制,靠法律维持秩序;而当民众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后,法制便要退居幕后,转而实行文化治理,依靠人们的自律治理社会。在笔者看来,在目前这种状况下,让企业自我约束是不现实的。在伦理学里,我们把法律制度看作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其实就是因为法律制度的强制性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然而,由于部分企业目前的自身素质还相对落后,现阶段我们必须借助法律制度来对它们的行为加以约束。
对于这些涉及到低俗内容的网站来说,部分名气较大的网站,如百度、谷歌都已经开始了整改的动作,但是对于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网站呢?与第二批曝光网站同时公布的是首批曝光网站的整治情况,19家网站竟然只有3家“整治情况较好”,其它均还没有达到要求。
笔者认为,曝光整治的行为如果能结合经济或者行政重罚,给低俗网站造成一定的震慑力,同时以定时但短期的各监管部委专项整顿与带有持续性的长期的网民和媒体监管相结合,建立起保证网络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可能将使对低俗网站的整治更加具有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