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子”也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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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要大婚
  闺蜜要结婚了,邀请我做伴娘。说实话,如果不是亲闺蜜,我才不愿意当什么伴娘。我这么一大龄女青年,在大庭广众之下笑容可掬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闺蜜最见不得我这副自命清高装得跟女神似的模样(实际上是女神经病)。她说,这年月,要想找到幸福就必须主动出击,把握要领。说到底,恋爱那是讲技术的,就得要漂亮,男人都是外貌协会的,不看外貌难不成看内脏啊?也不可能人家一上来就看你心灵美不美吧?末了,警告我当伴娘必须穿着漂亮,打扮得体,伴郎是本市一名外企精英,阳光帅气外加单身,套不套得住就看我的本事了。
  闺蜜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让我做伴娘只是其一,最终的目的是要把我推销出去。我一脸茫然地望着闺蜜。套住?怎么个套法?闺蜜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猪脑子啊,赶紧打扮啊,漂亮的裙子、性感的高跟鞋、精致的妆容是必备神器。
  我被闺蜜一阵连珠炮说得晕头转向。她拉上我,走啊,买衣服去。闺蜜帮我选了今年最流行的欧根纱蕾丝绣花裙,配一双宝蓝色细跟尖头鱼嘴鞋,然后在专柜买回来一大化妆品。站在镜子前,白色欧根纱裙子确实很仙,高跟鞋也着实性感,化了点妆也还不错,可是怎么看怎么别扭,这还是我吗?不过,为了闺蜜的婚礼,我还是决定豁出去了。
  外企精英是“二货”
  闺蜜的婚礼如期举行。我算是盛装出任伴娘了,引得朋友们一阵唏嘘,感叹平日里休闲到底的女青年今天完全是逆天了。我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打个地洞钻进去。伴郎王凌碰碰我,说,你没事吧。我更加难堪,闺蜜悄悄转身冲我挤了个眉眼,你有点出息行不。
  由于不习惯穿高跟鞋,脚又酸又痛,好不容易才熬到仪式结束。我赶快跑到休息室把高跟鞋一蹬,完全不顾淑女形象,葛优瘫在沙发上,微眯着双眼,彻底放松的感觉真好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竟出现了梦一样的幻觉。我好像看到王凌走进来了,不得不感慨,真是帅哥一枚啊,一米七八的个头,浓眉大眼,颀长的身材配上一身休闲西装,简直帅到爆。王凌坐下,倒了一杯茶递过来,见我没反应,又碰碰我说,美女累坏了吧,喝点水。原来一切都不是幻觉,王凌真的就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倒茶给我喝。我一翻身从沙发上坐起,接过茶,尴尬极了,头都不敢抬,小声说还好吧,休息下就没事。然后我感觉空气凝固了,想着这下完了,如此囧态被看到,后面肯定没戏了,可惜了闺蜜一番美意。我一气之下猛喝了一口茶,心想,章兰兰啊章兰兰,你可真是凭实力单身啊,平时叫你淑女一点你咋就学不会?冷不防又被这一口茶水呛得上气不接下气。王凌赶快递纸巾给我,我的小姐姐,你慢点行不,见到帅哥也不至于这么激动吧?我没去接纸巾,立马怼回去,你要不要这么自恋啊?
  外企精英原来是个二货。
  “女汉子”也有用武之地
  闺蜜狠狠批评了我自毁形象一事,说算了,下回再遇到合适的要注意点。然后又开始了她的说教,诸如在相亲对象面前要矜持,说话要柔声细语,举止要优雅大方。我边听边学习,暗暗记下闺蜜的招数。这时,闺蜜的电话响起,竟然是王凌,晚上约吃饭。闺蜜看看我,说今天打扮得还将就,一起去。我有点难堪,嘀咕了一句,不合适吧,人家又没请我。吃一顿死不了人,闺蜜不容分说拉上我。
  火锅确实美味,鲜香的毛肚,嫩滑的牛柳,最好吃的还是鳕鱼,蘸上麻辣的佐料,简直绝了。没想到的是,吃完回家的路上,王凌就拉肚子了,急得我们几个赶紧找药店给他买药。可时间太晚了,到处的药店都关门了,只得送到了医院急诊科。“急性肠炎。”老医生边开药方边慢悠悠地说:“你们这些年轻人,老爱下馆子,东西不卫生吃下去肠胃受得了才怪。”闺蜜看向我突然眉开眼笑:“咦,你不是有一手做菜的好手艺吗?下次你来露一手,咋样?”“啊,不太好吧?”我有点为难。闺蜜诡异一笑:“有啥不好的? 下周末来我家,王凌买菜你做饭,我嘛,就负责吃。”
  第二个周末,闺蜜组织聚餐,真安排了王凌买菜。这下他可犯了难,一个不会做饭又完全不懂怎么搭配菜的人去买菜可不是难为情吗?王凌向我求助,我欣然答应。菜市场这方小天地在我这里就是个大舞台,牛腩要选肥瘦适宜的,做松花鱼要选大小适中的,扇贝必搭配粉丝,小龙虾要配洋葱生姜辣椒等等,我一番选材技巧外加搭配看得王凌眼花缭乱。回到闺蜜家,又是一阵变戏法,很快做出了番茄牛腩汤、松花鱼、蒜蓉扇贝、麻辣小龙虾。菜一上桌,色香味俱全,引得大家贊不口绝,王凌眼睛都亮了说“姑娘好身手”。我得意地回了一句“大侠承让”,瞬间暴露女汉子的形象。
  不过,女汉子这回可有用武之地了,很快我成了广受欢迎的美厨娘。
  算不算套路
  从那次在闺蜜家做饭开始,王凌就开始有意无意接近我。闺蜜说,要抓住男人得先抓住他的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可郁闷的是,才过去一个月,王凌就出差了。商业谈判,大冷的天去了大东北,回程的时间完全没个准。虽然有点舍不得,却又不知道怎么表达。走的时候王凌给我发了条信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兰兰姑娘,我们后会有期。”看得我哭笑不得,这是拿我当兄弟了吗?
  隔天王凌给我打电话,说他妈妈腿摔骨折住院了,恰好他和他爸爸都不在,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我比较靠谱,又会做饭又会照顾人,所以想拜托我帮忙照看两天。我在电话这端飞快地想着:去还是不去呢?王凌都不在,我去算什么?算兄弟还是女朋友?可不去怎么拒绝呢?我一咬牙,兄弟就兄弟吧,反正多个哥哥我也不吃亏。就应承下来了。
  闺蜜知道后,直说我不慎重,都没有引荐就直接见他妈,怎么都不妥。可我能怎么办,活儿都接了。闺蜜一摆手,说罢了罢了,权当是深入敌后方,探测敌情了,把握得好问题也不大。
  于是,我便担起王凌妈妈的临时护理员。老人伤了筋骨,饮食营养很重要,我熬了瘦肉粥,做了乌鱼丸子送到医院去。王凌妈妈对于我的到来一点都不意外,直夸我乖巧好厨艺,又说王凌这臭小子福气好。我有点尴尬地说,阿姨,我和王凌是普通朋友。王凌妈笑得诡异,眼睛眯成一条线,说,是普通朋友是普通朋友,有这么乖巧的普通朋友就是他的福气。我立时脸羞得通红,心想这个王凌葫芦里卖的啥药,他给他妈说了什么了?果然不出所料,晚上王凌打电话告诉我说,他妈妈对我很满意。
  我在电话这端不自觉地笑了,这算不算是套路?
  做最真实的自己
  闺蜜得知我成功打入“敌阵营”,瞬时对我刮目相看,少顷,又摆出她的“成功秘诀”:妆容要精致,衣着要光鲜,谈笑不露齿,性感又入时。并且当场指出我的休闲装要换掉,起码要化个淡妆,说话不能大声等等。我目瞪口呆,说全都改掉了,感觉不像是自己了呢。闺蜜一拍我脑袋,你傻啊,做自己是好,但是要做最好的自己啊。我想想,似乎也是这个理。
  隔周王凌出差回来,我们几个给他接风。我按照闺蜜的建议,红色大衣里面搭配黑色蕾丝边毛衣裙,再搭配一双高跟短靴,惊艳赴约。吃过饭,王凌送我回家,走到半路,鞋子卡到路边的井盖上摔了一跤。王凌赶紧扶起我,我紧张得不知所措,忙自我解嘲说平时少有穿高跟鞋,还不习惯。王凌扶我到路边的凳子上坐下,轻轻捋了捋我耳边的头发,郑重地说:“不喜欢穿跟鞋就不要穿,真正的爱情不是讨好不是取悦,而是放任和自由,做最真实的自己。一辈子戴个面具,做个假人,你觉得会快乐吗?宝贝,记住,开心最重要。”突然因为王凌的这段话感动不已。
  半年后,我和王凌结婚了。王凌的工作很辛苦,作为妻的我要照顾好他的胃,要照顾好我们共同的家,要做他事业上的坚实后盾,更要做他心灵上的知己,这样才能真正地收了他的心。而这,又是我的套路。
  最后,闺蜜的意见我算是采纳了一半,就是陪王凌出门的时候我一定会穿得漂漂亮亮的,化得体的淡妆,因为美丽本身就是对别人的尊重。谁说不是呢?
  责编/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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