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安徽马鞍山供电公司在发展的历程中,一直存在着员工缺员的问题。根据2012年最新的定员测算结果,公司定员人数1099人,实际全口径用工人员785人,人员缺口达314人。公司员工总量缺员,特别是部分专业人员如生产运行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严重匮乏。
针对员工供给不足的问题,公司通过采用劳务用工的形式基本满足了用工需求,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供需平衡。然而原有劳务用工的模式较为随意与粗放,劳务用工人员的来源渠道单一,再加上缺乏专业培训、待遇失衡等问题,造成劳务用工对企业的认可度和忠诚度不够,工作质量得不到保障。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以及劳务派遣市场的逐步规范,公司原有的劳务用工模式亟需改善。
优化劳务用工的主要工作思路
1.规范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部作为统一管理和结算的归口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劳务用工。下属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工的实际使用单位。外部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公司用工需求参与招投标并进行派员。人力资源部、下属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三方协商联动,构成稳定的“三角”组织架构。
2.完善工作流程。根据岗位用人要求,由劳务派遣公司有针对性地组织招聘、测评、筛选,并将拟派遣人员名单交给公司下属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最终审核确定。凡通过审核的劳务派遣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造册备案,私自变动的不予承认。
下属用人单位在申请新增、替换、减少劳务派遣工时都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归口部门和主管领导签字才可办理。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辞退等机制,对于正式辞退的,提前告知劳务派遣公司以安排人员接替。
3.健全支持保障系统。加强劳务用工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重点抓入口处的信息采集工作。在劳务用工录入的同时做好人员的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劳务用工工作状态,做到实时监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与劳务派遣公司配合工作,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
全面推行劳务合同三方协商机制。在年初订立劳务合同时,公司人资部、具体用工的下属单位及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商定合同的相关内容,促使管理的规范化。公司加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劳务派遣公司及其所属员工的最新综合状况。
制定奖惩标准和建立淘汰机制。对劳务派遣公司施加外部促进力,促使其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劳动用工管理,使其与公司的各项生产管理工作有机衔接,实现三方无缝对接。公司通过提高、维持、降低、取消管理费的手段,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促进各劳务派遣公司树立竞争和品牌观念,进而提升双方合作的质量。
优化劳务用工的保障措施
1.构建依法用工的管理机制。供电公司自2012年面向市场实施劳务用工招投标,与外部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并就原有劳务用工人员的安置和转移,与劳务公司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原有劳务用工人员合同到期后,全部转向与外部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外部劳务公司向公司派遣用工。
2.构建科学的薪酬分配体系。在新的薪酬分配体系中,针对劳务用工的自身特点,建立单独的薪酬分配体系。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月度绩效工资、浮动工资、专项奖励和津贴补助组成。其中根据社会化用工的工种、职务、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等要素,基本薪酬计算方法为:基本薪酬=工资基数×(工种系数×职务系数+技能系数)。基本薪酬体系的确立明确了各类岗位的结算标准,避免了劳务用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3.构建有效的绩效考核模式。对劳务用工引入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工作分析找出每个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依此来衡量员工的工作成效,并直接与薪酬挂钩,如:抄表工的电费回收率、95598接线员电话接听率、配网检修工的故障处理时间,等等。绩效考核不仅注重劳务用工人员的工作业绩,同时也加强了对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建立起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保障了劳务用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和工作绩效。
4.构建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为劳务用工及时缴纳社保基金,按量交足,并做好劳务用工家庭的慰问工作。及时了解劳务用工人员的生活状况,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逢节过年,在公司资金富足的情况下,给予劳务用工较为优厚的福利条件,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让他们感到公司的温暖,以便他们尽快融入企业大家庭。
5.构建统一的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公司存在劳务用工岗位的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劳务用工的培训师资队伍,结合理论及实操对劳务用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统一培训,构建统一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劳务用工对用工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提高劳务用工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优化劳务用工的具体做法
1.引入招投标机制。公司引入招投标机制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层层筛选,以择优选取为原则,基于实力和品牌选择具有丰富派遣经历并且用工规范的专业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务派遣公司建立严明的考核制度,做好奖惩工作。
确定了劳务派遣公司后,公司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导拟定劳务派遣合同,把握话语权。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特别注意预防和解决诸如非法辞退员工带来的三方法律责任认定、不缴少缴漏缴社会保险带来的法律责任归属、发生工伤后的责任归属等一系列问题。同时,根据内外环境变化,不断修订完善合同内容。
2.劳务用工人员整体平稳转移。在人员整体转移的过程中,公司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凡愿意和外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继续在公司原工作岗位留用,并酌情上调其薪酬;不愿与外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人合同的人员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解除与该人员的用工关系。
以上工作以用工部门为单位,逐步推进。各用工部门组织上述人员开会并告知相关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与公司确认的外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引入劳务用工人员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监督。派遣机构一般有政府经营的派遣公司、专业民营派遣机构、非专业的大型用工单位组建的公司构成,大多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缺乏有效监督和核查。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引入劳务用工人员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监督,具体做法为:一是不定期组织劳务用工人员到劳务派遣机构调阅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二是不定期组织劳务用工人员到社会保险机构调阅社保缴费记录;三是鼓励劳务用工人员以个体的形式到社会保险机构调阅社保缴费记录。
4.加强劳务用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了提高劳务用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构建起统一的教育培训机制,统一管理师资队伍、整合专业教学内容、统一管理培训经费、规范培训流程。
实践证明,马鞍山供电公司在优化劳务用工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其在优化劳务用工方面的多项举措为公司构建良好的企业劳动关系,打造相对稳定、业务精湛、服务意识强的专业劳务用工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因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局限性和国家现行法律的规定,用工单位还是会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被更先进的业务外包模式取代已是必然趋势。(作者邹国强系安徽马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朱银星系人力资源部主任;张勇系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
针对员工供给不足的问题,公司通过采用劳务用工的形式基本满足了用工需求,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供需平衡。然而原有劳务用工的模式较为随意与粗放,劳务用工人员的来源渠道单一,再加上缺乏专业培训、待遇失衡等问题,造成劳务用工对企业的认可度和忠诚度不够,工作质量得不到保障。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以及劳务派遣市场的逐步规范,公司原有的劳务用工模式亟需改善。
优化劳务用工的主要工作思路
1.规范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部作为统一管理和结算的归口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劳务用工。下属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工的实际使用单位。外部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公司用工需求参与招投标并进行派员。人力资源部、下属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三方协商联动,构成稳定的“三角”组织架构。
2.完善工作流程。根据岗位用人要求,由劳务派遣公司有针对性地组织招聘、测评、筛选,并将拟派遣人员名单交给公司下属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最终审核确定。凡通过审核的劳务派遣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造册备案,私自变动的不予承认。
下属用人单位在申请新增、替换、减少劳务派遣工时都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归口部门和主管领导签字才可办理。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辞退等机制,对于正式辞退的,提前告知劳务派遣公司以安排人员接替。
3.健全支持保障系统。加强劳务用工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重点抓入口处的信息采集工作。在劳务用工录入的同时做好人员的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劳务用工工作状态,做到实时监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与劳务派遣公司配合工作,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
全面推行劳务合同三方协商机制。在年初订立劳务合同时,公司人资部、具体用工的下属单位及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商定合同的相关内容,促使管理的规范化。公司加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劳务派遣公司及其所属员工的最新综合状况。
制定奖惩标准和建立淘汰机制。对劳务派遣公司施加外部促进力,促使其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劳动用工管理,使其与公司的各项生产管理工作有机衔接,实现三方无缝对接。公司通过提高、维持、降低、取消管理费的手段,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促进各劳务派遣公司树立竞争和品牌观念,进而提升双方合作的质量。
优化劳务用工的保障措施
1.构建依法用工的管理机制。供电公司自2012年面向市场实施劳务用工招投标,与外部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并就原有劳务用工人员的安置和转移,与劳务公司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原有劳务用工人员合同到期后,全部转向与外部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外部劳务公司向公司派遣用工。
2.构建科学的薪酬分配体系。在新的薪酬分配体系中,针对劳务用工的自身特点,建立单独的薪酬分配体系。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月度绩效工资、浮动工资、专项奖励和津贴补助组成。其中根据社会化用工的工种、职务、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等要素,基本薪酬计算方法为:基本薪酬=工资基数×(工种系数×职务系数+技能系数)。基本薪酬体系的确立明确了各类岗位的结算标准,避免了劳务用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3.构建有效的绩效考核模式。对劳务用工引入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工作分析找出每个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依此来衡量员工的工作成效,并直接与薪酬挂钩,如:抄表工的电费回收率、95598接线员电话接听率、配网检修工的故障处理时间,等等。绩效考核不仅注重劳务用工人员的工作业绩,同时也加强了对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建立起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保障了劳务用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和工作绩效。
4.构建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为劳务用工及时缴纳社保基金,按量交足,并做好劳务用工家庭的慰问工作。及时了解劳务用工人员的生活状况,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逢节过年,在公司资金富足的情况下,给予劳务用工较为优厚的福利条件,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让他们感到公司的温暖,以便他们尽快融入企业大家庭。
5.构建统一的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公司存在劳务用工岗位的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劳务用工的培训师资队伍,结合理论及实操对劳务用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统一培训,构建统一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劳务用工对用工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提高劳务用工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优化劳务用工的具体做法
1.引入招投标机制。公司引入招投标机制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层层筛选,以择优选取为原则,基于实力和品牌选择具有丰富派遣经历并且用工规范的专业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务派遣公司建立严明的考核制度,做好奖惩工作。
确定了劳务派遣公司后,公司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导拟定劳务派遣合同,把握话语权。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特别注意预防和解决诸如非法辞退员工带来的三方法律责任认定、不缴少缴漏缴社会保险带来的法律责任归属、发生工伤后的责任归属等一系列问题。同时,根据内外环境变化,不断修订完善合同内容。
2.劳务用工人员整体平稳转移。在人员整体转移的过程中,公司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凡愿意和外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继续在公司原工作岗位留用,并酌情上调其薪酬;不愿与外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人合同的人员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解除与该人员的用工关系。
以上工作以用工部门为单位,逐步推进。各用工部门组织上述人员开会并告知相关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与公司确认的外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引入劳务用工人员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监督。派遣机构一般有政府经营的派遣公司、专业民营派遣机构、非专业的大型用工单位组建的公司构成,大多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缺乏有效监督和核查。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引入劳务用工人员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监督,具体做法为:一是不定期组织劳务用工人员到劳务派遣机构调阅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二是不定期组织劳务用工人员到社会保险机构调阅社保缴费记录;三是鼓励劳务用工人员以个体的形式到社会保险机构调阅社保缴费记录。
4.加强劳务用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了提高劳务用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构建起统一的教育培训机制,统一管理师资队伍、整合专业教学内容、统一管理培训经费、规范培训流程。
实践证明,马鞍山供电公司在优化劳务用工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其在优化劳务用工方面的多项举措为公司构建良好的企业劳动关系,打造相对稳定、业务精湛、服务意识强的专业劳务用工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因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局限性和国家现行法律的规定,用工单位还是会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被更先进的业务外包模式取代已是必然趋势。(作者邹国强系安徽马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朱银星系人力资源部主任;张勇系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