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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中的说服教育,是指侦查人员在讯问中通过法律、政策、形势、前途和道德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弄清是非界限,权衡利弊得失,转变思想,如实交代罪行。说服教育的途径,从内容上可归纳为理喻之、势禁之、利诱之、激怒之、隐讽之;从手段上可分为语言说服和非语言说服。说服教育的方法有叙述法、逻辑论证法、规劝法、激将法、反差法。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建立起心理接触,是说服教育取得成功的前提。当前对说服教育的研究还缺乏理论深度,实践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主、客观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