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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既为病理产物,又为致病之因。临床上,化痰法用者多矣。张景岳认为“痰无处不到”,并且认为“无处不到而为痰者,凡五脏之伤皆能致之”,提出五脏所伤皆能致痰的论点。丹溪曾强调“百病中皆有兼痰”。可见痰证的广泛性,临证时要重视化痰之法。但在某些情况下,必须重用化痰之法才能取效。笔者学习天津中医学院王士福教授的经验,重用半夏、胆南星治疗骨关节疼痛,后又用于肿瘤的治疗,取效颇佳。今撷取四则案例,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