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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目的在于“治未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首道防线和重要手段。如何深刻认识并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是国有企业纪委面临的新课题。本文依托中铁一院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践,探讨了加强“第一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措施,为国有企业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