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州、县(市)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吉政明电[1996]32号《关于开展核实计税耕地,落实农业税负担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将试点工作操作规程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一、加强领导试点县(市)层层都要成立耕地普查领导小组,确定耕地普查方案及具体工作要求。乡(镇)普查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村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并吸收有代表性的群众参加。二、抓好宣传各试点县(市)的乡(镇)要利用广播站、文化站、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