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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2010年起,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农业生产地区均出现过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随着CPI的节节攀升,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然而农产品滞销折价等情况却没有惠及最终消费者。由于市场链条的短路等种种原因,买卖双方丧失了双赢的机会。
关键词:农产品滞销消费者市场链条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367-01
为了解决农产品滞销折价的问题,各地政府纷纷出招。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曾为了解决当地荔枝的滞销问题,亲自推销,获得当地许多大型企业的响应,使得惠州当地零散的荔枝种植农户的销售问题得以解决。此外,“微博叫卖”也成为一时热门的手段。但是,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不能只停留在“应急阶段”,也不能只依靠政府强制干预。如果完全依赖政府采取措施,会造成生产链的严重脱节,对农业生产系统的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需多方努力,多管齐下。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
仅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政府在农业领域职能的履行方面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政府应在“应急”的基础上,加强对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的关注和重视,逐步实现规则化、制度化的处理机制。
根据十八大工作报告,
“三农问题”仍然是全党工作的重点,其根本解决途径是努力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这就需要缩小城乡差距,工业反哺农业。政府应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大减免力度。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补贴生产工具,利用先进的设备武装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加快建设新农村的步伐,尤其是及时修建道路以便利交通,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化成果。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应在农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经营,改善分配制度,使农民真正“劳有所得”。
二、建立农户合作组织,实现农产品产销一体化
单个农民获取的市场信息较少,由此导致的盲目生产的可能性较大。同时,单个农民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市场应变能力差,因此在出现滞销折价事件时很难应对。而农户合作组织的建立则可以为农民提供很多帮助。农户合作组织弥补了农民单一、闭塞、小规模生产等不足,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有效的运营管理指导农业生产,并贯穿农业生产的始终。因此,类似日本农协的农户合作组织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
在生产周期开始前,农户合作组织可以组织农民团购农业生产需要的生产资料,如化肥、种子、饲料、农机等,充分发挥团体优势,在价格上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同时,农户合作组织需要搜集近年农产品的供需关系以及价格走势,利用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传统优势,给当年的农业生产提出方案和建议。不仅如此,农户合作组织还承担着普及科学技术的责任,向信息匮乏的农民提供更多的技术指导,创新生产模式。
在生产过程中,农户合作组织应及时跟踪农业生产状况,监督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同时,农户合作组织应利用信息优势,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营销手段多样化。通过与超市、农产品加工厂、学校等大宗厂商联系,建立稳定、长久的合作订单,不断规模化。
三、特色化生产,开发观光农业,形成品牌效应
我国农业以生产初级农产品为主,附加值较小,因此在营销中没有市场优势。而观光农业可以充分利用农村自然环境的优势提供休闲和食宿服务,给予游客新颖的旅游体验。对于农民而言,开发观光农业不仅可以为农民创收,更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
同时,当地政府或农户合作组织应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不仅如此,还可以将农产品进行分级处理,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和产品的不同档次进行分类分价。其次,注重农产品的包装和宣传,寻找农产品的特色宣传点,努力形成品牌效应。更理想的情况是,农户合作组织吸收集体或个人会员,进行个性化产品私人订制。
四、重视网络营销,开展线上经营
网络宣传具有传播范围广、成本低、见效快、互动性强等特点,网络团购更是如今倍受青睐的新型消费模式。网络营销可以掌握并扩大客户源,使营销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网络营销最大的优点是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直接将生产商和消费者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损耗。
由于农业自身的局限性,电子商务很少渗透到农业领域的生产、流通环节。目前网络营销只存在少数的农产品生产商,未能达到规模效应,这与农民信息化水平欠缺有关。在农村,互联网明显未能普及化,而且绝大多数的农民还没有掌握网络营销的基本技术知识。因此,结合第二点,农户合作组织可以將农户生产的产品集中进行网络营销,建立第三方信息管理平台,专门负责线上经营。作为一个中介媒体,它传递了买卖双方的信息,更加独立化、专业化。具有缩短物流环节、减少信息不对称和盲目生产可能性等优点。政府可以鼓励大学生加入此类工作中,不仅充分利用大学生的科技优势,更能带动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当然,农产品标准化问题仍是这一平台建立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此外,如授权、普及化等问题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
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给农民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对农业的打击是巨大的,因此“三农问题”受到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希望政府在职能和政策上的改进使这一现象有所缓和,真正惠农之情,固国之本。
参考文献
[1]刘俊奇,才奇,长青.初级农产品滞销的关键控制点判别与定位研究——基于32个农产品滞销事件的实证分析.农村经济,2013,2.
[2]李进一,刘焕.农产品滞销的4P对策分析.安徽农业科学,201 2.14.
[3]韩柱.日本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流通编制及启示.中国流通经济,2011,10.
[4]寇平君,卢凤君,沈泽江.构建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模式的战略性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8.
[5]李长健,袁妮.当前形势下我国农产品法治市场的系统建构——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视角.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2期.
[6]吕彦儒,周颖.新形势下我国供销合作社营销创新[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农业科学版.2008,(1):81-85.
关键词:农产品滞销消费者市场链条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367-01
为了解决农产品滞销折价的问题,各地政府纷纷出招。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曾为了解决当地荔枝的滞销问题,亲自推销,获得当地许多大型企业的响应,使得惠州当地零散的荔枝种植农户的销售问题得以解决。此外,“微博叫卖”也成为一时热门的手段。但是,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不能只停留在“应急阶段”,也不能只依靠政府强制干预。如果完全依赖政府采取措施,会造成生产链的严重脱节,对农业生产系统的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需多方努力,多管齐下。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
仅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政府在农业领域职能的履行方面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政府应在“应急”的基础上,加强对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的关注和重视,逐步实现规则化、制度化的处理机制。
根据十八大工作报告,
“三农问题”仍然是全党工作的重点,其根本解决途径是努力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这就需要缩小城乡差距,工业反哺农业。政府应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大减免力度。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补贴生产工具,利用先进的设备武装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加快建设新农村的步伐,尤其是及时修建道路以便利交通,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化成果。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应在农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经营,改善分配制度,使农民真正“劳有所得”。
二、建立农户合作组织,实现农产品产销一体化
单个农民获取的市场信息较少,由此导致的盲目生产的可能性较大。同时,单个农民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市场应变能力差,因此在出现滞销折价事件时很难应对。而农户合作组织的建立则可以为农民提供很多帮助。农户合作组织弥补了农民单一、闭塞、小规模生产等不足,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有效的运营管理指导农业生产,并贯穿农业生产的始终。因此,类似日本农协的农户合作组织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
在生产周期开始前,农户合作组织可以组织农民团购农业生产需要的生产资料,如化肥、种子、饲料、农机等,充分发挥团体优势,在价格上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同时,农户合作组织需要搜集近年农产品的供需关系以及价格走势,利用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传统优势,给当年的农业生产提出方案和建议。不仅如此,农户合作组织还承担着普及科学技术的责任,向信息匮乏的农民提供更多的技术指导,创新生产模式。
在生产过程中,农户合作组织应及时跟踪农业生产状况,监督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同时,农户合作组织应利用信息优势,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营销手段多样化。通过与超市、农产品加工厂、学校等大宗厂商联系,建立稳定、长久的合作订单,不断规模化。
三、特色化生产,开发观光农业,形成品牌效应
我国农业以生产初级农产品为主,附加值较小,因此在营销中没有市场优势。而观光农业可以充分利用农村自然环境的优势提供休闲和食宿服务,给予游客新颖的旅游体验。对于农民而言,开发观光农业不仅可以为农民创收,更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
同时,当地政府或农户合作组织应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不仅如此,还可以将农产品进行分级处理,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和产品的不同档次进行分类分价。其次,注重农产品的包装和宣传,寻找农产品的特色宣传点,努力形成品牌效应。更理想的情况是,农户合作组织吸收集体或个人会员,进行个性化产品私人订制。
四、重视网络营销,开展线上经营
网络宣传具有传播范围广、成本低、见效快、互动性强等特点,网络团购更是如今倍受青睐的新型消费模式。网络营销可以掌握并扩大客户源,使营销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网络营销最大的优点是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直接将生产商和消费者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损耗。
由于农业自身的局限性,电子商务很少渗透到农业领域的生产、流通环节。目前网络营销只存在少数的农产品生产商,未能达到规模效应,这与农民信息化水平欠缺有关。在农村,互联网明显未能普及化,而且绝大多数的农民还没有掌握网络营销的基本技术知识。因此,结合第二点,农户合作组织可以將农户生产的产品集中进行网络营销,建立第三方信息管理平台,专门负责线上经营。作为一个中介媒体,它传递了买卖双方的信息,更加独立化、专业化。具有缩短物流环节、减少信息不对称和盲目生产可能性等优点。政府可以鼓励大学生加入此类工作中,不仅充分利用大学生的科技优势,更能带动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当然,农产品标准化问题仍是这一平台建立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此外,如授权、普及化等问题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
农产品滞销折价问题给农民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对农业的打击是巨大的,因此“三农问题”受到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希望政府在职能和政策上的改进使这一现象有所缓和,真正惠农之情,固国之本。
参考文献
[1]刘俊奇,才奇,长青.初级农产品滞销的关键控制点判别与定位研究——基于32个农产品滞销事件的实证分析.农村经济,2013,2.
[2]李进一,刘焕.农产品滞销的4P对策分析.安徽农业科学,201 2.14.
[3]韩柱.日本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流通编制及启示.中国流通经济,2011,10.
[4]寇平君,卢凤君,沈泽江.构建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模式的战略性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8.
[5]李长健,袁妮.当前形势下我国农产品法治市场的系统建构——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视角.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2期.
[6]吕彦儒,周颖.新形势下我国供销合作社营销创新[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农业科学版.2008,(1):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