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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北伐后的国民革命军和苏联红军都将双首长制度改为军事指挥官一长制,但由于两者在实行一长制的条件、军事指挥员的政治素质以及对政治工作的重视等方面的不同,造成了两支不同性质的军队,苏联红军并没有改变其革命性,而国民革命军则始终没有摆脱其军阀本性。在政党领导下的军队中,提高部队官兵尤其是军事将领的政治素养,保证政治工作的经常性是保持军队革命性与战斗力的关键。
关键词: 国民革命军;一长制;苏联红军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182-03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国民党借鉴苏联红军中的政治委员制度,在国民革命军中实行党代表制度。二十年代末,国民革命军与苏联红军都陆续将双首长制度改为军事指挥员负责的一长制。同为一长制,但是两者所带来的效果并不能同日而语,苏联红军并没有改变其革命性,而国民革命军则始终没有摆脱其军阀本性,本文将两者做一比较,借以分析国民革命军一长制度的问题所在。
一、两军都将双首长制作为临时制度
苏联红军和国民革命军在军队一长制实行前,都临时采用双首长制。苏联红军在采用一长制前,曾采用政治委员制度,因为苏联共产党缺乏具有军事指挥才能的共产党员,所以聘请了大批旧军队中的军事专家在红军中担任指挥长官。由于这些军事长官的政治性没有得到一定的考验,不能保证他们不进行叛变,所以不得已苏联共产党就采用了政治委员制度。按照苏军中对于政治委员的理解,政治委员是:“政府或执政党授以特别全权的武装力量中的负责人”,其主要任务是“在军队中执行党和苏维埃政的政策。” [1]因为大部分军事指挥人员不是党员,所以在有党代表的苏联军队中,“军事长官于执行上级命令之时,如无党代表签名,一概不能单独行动。这是党代表的消极工作,积极方面是对军队的政治感化。” [2]政治委员有权监督指挥员的行动,积极参加管理部队并承担完成一切战斗任务的责任,命令由两位首长——指挥员和政委共同签发。通过政治委员对于军队官兵进行的政治教育与政治监督,保证了苏联进行反帝战争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列宁看来,这只是一种不得已的临时制度,在建立大规模红军的初期,列宁就提出集中领导军队的任务,也就是“在新的党的原则基础上逐步地而又毫不动摇地实行一长制原则。” [3]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体管理制度之后,1924年7月,俄共(布)中央通过了在军队中改用一长制的决定,苏军政委制改为一长制后,在军队内设立政治副职,政治副职受一长制指挥员的领导,对党政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在之后,除了在个别时期,在军队指挥员的政治信仰没有经过考验时,曾暂时恢复政治委员制,总的说来苏联军队中一直在坚持采用和完善军事一长制。
国民革命军在初建时,也借鉴苏联军队的政治委员制度,实行党代表制度,在军队各级设立党代表。党代表与军事长官处于平级地位,都是军队的首长,下属对其命令同样要服从,党代表副署一切命令,有权监督军事人员的行动。在党代表制度的实行过程中,蒋介石就对党代表制度产生了怀疑,认为应该在一定条件下将其废除。1927年,国民党在军队内实行清党后,就将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制度废除,实行军事指挥人员的一长制,政工人员只负责军队官兵的思想政治教育。蒋介石认为:“我们中国古人说:‘权出于一者强,出于二者弱’,我们既然委任了一个将领,就应该绝对的信任他,而不要用其它的方法来牵制他。所以我们在北伐之后,就取消党代表制度,采取一元制,把一切事权集中于带兵官。我认定一元制必定比二元制要好,这是无可置疑的事。” [4]国民革命军自从废除党代表制度后,就再也没有恢复过,政工主官也一直处于从属的地位,军队中的一切事务完全由军事长官全权负责,政工人员没有干涉之权。
苏联军队和国民革命军在建立军队的初期,都是由于形势的需要临时实行双首长制度,但因为其领导人都赞成实行一长制,所以最终两支军队还是决定采用一长制,由军事长官全权负责军队事务,以达到集中管理、灵活机动指挥军队的目的。
二、原因分析
同样是一长制,但军事指挥官领导下的军队的性质却迥然不同。一长制军事制度并没有改变苏联红军的革命性质,然而国民革命军的一长制却使军队难改军阀本色,究其原因,主要是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不同。
(一)实行一长制的条件不同
苏联红军是有计划的逐步从双首长制过度到一长制,在这一过程中,苏联军队非常注意提高政工人员的军事素质。“1924年至1925年,高等院校中约有25%的毕业生和学员过去曾是政工人员和政治委员。他们毕业后,一般派去担任指挥员职务。同时,那些积极参加党政工作的指挥干部的政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5]这样在苏联红军中就储备了大量同时具有军事素质和政治素质的指挥人员,为实行一长制创造必要的人才条件。在这种情况下,1925年3月,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决定在军队中实行一长制,取消指挥命令必须由政治委员副署的规定。在最初阶段,一长制有两种形式:完全一长制和不完全一长制。在实行完全一长制的部队中,指挥员是苏共党员,负责部队的全部生活和活动,同时履行指挥员和政治委员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为指挥员配有一名政治副职。不完全一长制就是指挥员只负责军事训练和行政管理,保留政治委员,负责党的政治工作,政治委员与指挥员共同对部队的战备状态负责。
国民革命军则因为国民党的清党导致党代表制度的瘫痪,从而顺势走向一长制的道路。1927年4月,国民党在军队发起清党运动,由于在国民革命军中担任党代表的基本上都是共产党,所以共产党人的离去,也使得党代表制度一时处于瘫痪状态,即使有的部队临时又任命国民党籍的人员担任党代表,但大多人员的素质也不足以担当党代表的职责,也与党代表所要求的政治与品德素质相差太远,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军队中各级军事人员的反对,导致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制度在无形中遭到废除,在军队中又还原为一长制。国民党对来自军阀军队的军事指挥官的政治思想及其军事素养并没进行严格考核,在这种情况下国民革命军实行一长制,将军队的一切权力交由军事指挥官,这种指挥员管理下的军队还是不能脱离军阀的痕迹,远不是国民党所要求的革命军队。
(二)军事指挥官的政治素质不同
苏联红军对于一长制中的军事指挥员的政治素质要求较高,在实行一长制后,苏联的指挥官大部分是原来的政工人员通过获取军事知识转任过来的,对于旧军官只是有选择的聘用,如果由旧军官担任一长制的指挥官,对其政治考核则很严格的。在准备实行一长制时,指挥军官们每年都接受考核,如果他们的政治知识水平不合格就不能担负指挥员的职务。在1925年实行一长制时,“通过考核的指挥官中有四分之三是以前的政治委员,他们在军事上被认为够资格担任指挥职务。”[6]苏联军队实行一长制后,还为每一位指挥员配备了一名政治副职,政治副职负责部队的党政工作。为加强一长制,规定“对政治委员只保留实施党政领导的职能和对部队、兵团的政治思想状况所负的责任。”[7]苏联红军要求一长制中的指挥人员兼具有军事和政治才能,是受过全面训练、经验丰富的共产党员,只有这样又红又专的人才能担任合格的指挥人员。
国民革命军对于旧军事将领在任用制度上很宽松,尤其是在北伐期间,几乎是来者不拒,即使派往党代表,党代表在旧军队队伍里,也很难有大的作为。在北伐过程中,旧军阀军队纷纷投奔国民革命军,这些旧军队在没有经过一定的政治训练的情况下,就挂上了国民革命军的招牌,再加上国民党对于入党没有严格的要求,对于投奔来的军阀部队一律实行集体入党,所以军事长官只要宣称站在国民革命政府一边,就会加入到国民革命军行列得以继续任用并同时成为国民党员,对其政治坚定性也没有制定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这些军事长官都是原来军阀军队的军事指挥官,他们只在形式上加入了国民党,他们投奔革命只是为了保存其势力,其骨子里却还是军阀思想,不但自身政治素质不高,并且他们也并不认同国民党提倡的政治工作,甚至还会担心由于军队官兵接受政治教育之后,不利于其对部队的管理与控制,反而会阻挠政工人员进行政治教育工作,而原来的政工人员则在实行一长制后被逐渐解散。
(三)对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
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要求各级指挥员经常参加党的政治工作,并且以立法的形式列入暂行内务条令,从而确定了部队主官人员有教育部属的责任,这也有助于提高指挥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苏联红军虽然实行指挥员一长制,但是在形势需要的时候还临时恢复政治委员制度,以保证军队坚定的政治性。1937年“由于红军人数和军事技术的增进,由于战事不断增高的文化与政治需要,曾经承认必须建立政治委员制度。”[8]因为当红军以精深的战斗技术和辅助技术武装起来时,需要指挥官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进行战斗训练和特殊训练,就不能兼顾军队的政治训练,这时就需要起用政治委员制度,再加上“由于红军清洗那些叛徒侦探卖国贼,以及政治机关本身清洗那些腐朽的叛徒的滓渣出去的关系,政治机关,首先是政治委员的作用和任务极大的提高了。”[9]在这种情况下,为保证军队的革命性和战斗力,苏联军队曾一度恢复政治委员制度,加强苏联共产党对军队的政治控制,当军事指挥官的政治素质得到苏共的信任,且能保证政治训练能经常开展时,才又恢复了军事一长制。
苏联红军在军事系统之外还有军事的政治组织,即各级党代表及政治部主任或政治帮办各一人。苏联红军内部的行政机关是根据党政合一的原则设立的,它兼有两种职能:既是军事行政机关,又是党的领导机关。苏联共产党对于军队的政治工作很重视,苏联红军制订了政治工作的不间断原则,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平时或战时)都不能间断政治工作,每个政治工作人员必须完全清晰地明白基本的条件:“政治工作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应间断,正与作战指挥和部队供给的不应间断一样”[10],以及还有政治工作的准确性、高度的集中性、系统和计划性原则。苏联红军在服役期间,在平时有一半的时间在接受政治教育,因为他们每天除了有五小时的军事工作外,“尚须有三时半至四时半作政治业务。”[11] 政治工作在地位和时间上的保证,使得军队官兵的政治素质能够得到持续的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以及革命性也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而国民革命军自从清党后,党代表制度随之被废除,至国民党撤离大陆,再也没有恢复过党代表制度。国民革命军中虽也保留政工部门且自成系统,但是政工部门一直以来是军队附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国民革命军中的政工人员对于军队的军事及行政事务几乎没有发言权,只是单纯负责政治训练工作。国民革命军中的政治工作曾在北伐后的一段时期,因为政工人员不健全,国民党中央将政工机构裁撤,政工人员遭到解散,直到抗战前政治部才又得以恢复。国民革命军中政工机关时废时行,足见国民党当局并没将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看得很重。并且在国民革命军中,由于政治工作被看做是政工人员的工作,军事长官并不对此负责,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很支持政治工作,所以导致士兵的政治教育训练也没有固定的时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苏联红军虽然也采用指挥员一长制,配有一政治副职,但是苏联红军的指挥员政治素质较高,且军事指挥员肩负军事与政治教育的职责,同时政治机关也拥有军事管理的职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工机构的地位与威信。由于官兵拥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提高了军队的凝聚力,所以容易保证军队保持革命性及战斗力。相比较而言,在国民革命军中,军事指挥官的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机构的地位与威信也因为军事将领的轻视一直没有得到提升,导致国民革命军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造。蒋介石“用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一个党来替代系统的革命理论,而对于三民主义的理解,国民党内部分歧严重,实际上失去了主义和共同目标。”[12]这就导致国民党内军事集团派系林立,地方军阀与以黄埔系为核心的中央军之间的矛盾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国民革命军难改军阀本色,没能成为孙中山心目中的人民军队。通过对国民革命军与苏联红军一长制的比较,可以看出在政党领导下的军队中,提高部队官兵尤其是军事将领的政治素养、保证政治工作的经常性是保持军队革命性与战斗力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范熙绩.党军中之党务问题[A].上海妇女慰劳北伐前敌兵士会编辑部.党军 [C].上海:中华书局,1928.
[2][10]吴清友.苏联红军二十年[M].上海:一般书店,1938:12;52.
[3]谢力译.苏联武装力量的党政工作[M].北京:战士出版社,1982:113.
[4]蒋介石.国军如何纔能完成剿匪救民的任务(1947年6月5日)[A] .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22卷)[C] .台北:中央党史委员会,1984:159.
[5][7]苏联国防部军事历史研究所编.苏联武装力量(建设史)[M].北京:战士版社,1981:204;205.
[6][美]哈丽雅特•法斯特•斯考特,威廉•法•斯考特合.苏联的武装部队[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72.
[8][9][苏]伏罗希罗夫著,黄文杰译.论苏联红军的现状——在联共党(布)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M].重庆:新华日报馆,1939:16;42.
[11][苏]多马舍夫斯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参议).苏俄红军[M].北平:良友印书社,1935:179.
[12]郭太风.以军制党与以党制军的不同路经——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处理党与军队关系述评[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9).
关键词: 国民革命军;一长制;苏联红军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182-03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国民党借鉴苏联红军中的政治委员制度,在国民革命军中实行党代表制度。二十年代末,国民革命军与苏联红军都陆续将双首长制度改为军事指挥员负责的一长制。同为一长制,但是两者所带来的效果并不能同日而语,苏联红军并没有改变其革命性,而国民革命军则始终没有摆脱其军阀本性,本文将两者做一比较,借以分析国民革命军一长制度的问题所在。
一、两军都将双首长制作为临时制度
苏联红军和国民革命军在军队一长制实行前,都临时采用双首长制。苏联红军在采用一长制前,曾采用政治委员制度,因为苏联共产党缺乏具有军事指挥才能的共产党员,所以聘请了大批旧军队中的军事专家在红军中担任指挥长官。由于这些军事长官的政治性没有得到一定的考验,不能保证他们不进行叛变,所以不得已苏联共产党就采用了政治委员制度。按照苏军中对于政治委员的理解,政治委员是:“政府或执政党授以特别全权的武装力量中的负责人”,其主要任务是“在军队中执行党和苏维埃政的政策。” [1]因为大部分军事指挥人员不是党员,所以在有党代表的苏联军队中,“军事长官于执行上级命令之时,如无党代表签名,一概不能单独行动。这是党代表的消极工作,积极方面是对军队的政治感化。” [2]政治委员有权监督指挥员的行动,积极参加管理部队并承担完成一切战斗任务的责任,命令由两位首长——指挥员和政委共同签发。通过政治委员对于军队官兵进行的政治教育与政治监督,保证了苏联进行反帝战争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列宁看来,这只是一种不得已的临时制度,在建立大规模红军的初期,列宁就提出集中领导军队的任务,也就是“在新的党的原则基础上逐步地而又毫不动摇地实行一长制原则。” [3]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体管理制度之后,1924年7月,俄共(布)中央通过了在军队中改用一长制的决定,苏军政委制改为一长制后,在军队内设立政治副职,政治副职受一长制指挥员的领导,对党政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在之后,除了在个别时期,在军队指挥员的政治信仰没有经过考验时,曾暂时恢复政治委员制,总的说来苏联军队中一直在坚持采用和完善军事一长制。
国民革命军在初建时,也借鉴苏联军队的政治委员制度,实行党代表制度,在军队各级设立党代表。党代表与军事长官处于平级地位,都是军队的首长,下属对其命令同样要服从,党代表副署一切命令,有权监督军事人员的行动。在党代表制度的实行过程中,蒋介石就对党代表制度产生了怀疑,认为应该在一定条件下将其废除。1927年,国民党在军队内实行清党后,就将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制度废除,实行军事指挥人员的一长制,政工人员只负责军队官兵的思想政治教育。蒋介石认为:“我们中国古人说:‘权出于一者强,出于二者弱’,我们既然委任了一个将领,就应该绝对的信任他,而不要用其它的方法来牵制他。所以我们在北伐之后,就取消党代表制度,采取一元制,把一切事权集中于带兵官。我认定一元制必定比二元制要好,这是无可置疑的事。” [4]国民革命军自从废除党代表制度后,就再也没有恢复过,政工主官也一直处于从属的地位,军队中的一切事务完全由军事长官全权负责,政工人员没有干涉之权。
苏联军队和国民革命军在建立军队的初期,都是由于形势的需要临时实行双首长制度,但因为其领导人都赞成实行一长制,所以最终两支军队还是决定采用一长制,由军事长官全权负责军队事务,以达到集中管理、灵活机动指挥军队的目的。
二、原因分析
同样是一长制,但军事指挥官领导下的军队的性质却迥然不同。一长制军事制度并没有改变苏联红军的革命性质,然而国民革命军的一长制却使军队难改军阀本色,究其原因,主要是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不同。
(一)实行一长制的条件不同
苏联红军是有计划的逐步从双首长制过度到一长制,在这一过程中,苏联军队非常注意提高政工人员的军事素质。“1924年至1925年,高等院校中约有25%的毕业生和学员过去曾是政工人员和政治委员。他们毕业后,一般派去担任指挥员职务。同时,那些积极参加党政工作的指挥干部的政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5]这样在苏联红军中就储备了大量同时具有军事素质和政治素质的指挥人员,为实行一长制创造必要的人才条件。在这种情况下,1925年3月,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决定在军队中实行一长制,取消指挥命令必须由政治委员副署的规定。在最初阶段,一长制有两种形式:完全一长制和不完全一长制。在实行完全一长制的部队中,指挥员是苏共党员,负责部队的全部生活和活动,同时履行指挥员和政治委员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为指挥员配有一名政治副职。不完全一长制就是指挥员只负责军事训练和行政管理,保留政治委员,负责党的政治工作,政治委员与指挥员共同对部队的战备状态负责。
国民革命军则因为国民党的清党导致党代表制度的瘫痪,从而顺势走向一长制的道路。1927年4月,国民党在军队发起清党运动,由于在国民革命军中担任党代表的基本上都是共产党,所以共产党人的离去,也使得党代表制度一时处于瘫痪状态,即使有的部队临时又任命国民党籍的人员担任党代表,但大多人员的素质也不足以担当党代表的职责,也与党代表所要求的政治与品德素质相差太远,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军队中各级军事人员的反对,导致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制度在无形中遭到废除,在军队中又还原为一长制。国民党对来自军阀军队的军事指挥官的政治思想及其军事素养并没进行严格考核,在这种情况下国民革命军实行一长制,将军队的一切权力交由军事指挥官,这种指挥员管理下的军队还是不能脱离军阀的痕迹,远不是国民党所要求的革命军队。
(二)军事指挥官的政治素质不同
苏联红军对于一长制中的军事指挥员的政治素质要求较高,在实行一长制后,苏联的指挥官大部分是原来的政工人员通过获取军事知识转任过来的,对于旧军官只是有选择的聘用,如果由旧军官担任一长制的指挥官,对其政治考核则很严格的。在准备实行一长制时,指挥军官们每年都接受考核,如果他们的政治知识水平不合格就不能担负指挥员的职务。在1925年实行一长制时,“通过考核的指挥官中有四分之三是以前的政治委员,他们在军事上被认为够资格担任指挥职务。”[6]苏联军队实行一长制后,还为每一位指挥员配备了一名政治副职,政治副职负责部队的党政工作。为加强一长制,规定“对政治委员只保留实施党政领导的职能和对部队、兵团的政治思想状况所负的责任。”[7]苏联红军要求一长制中的指挥人员兼具有军事和政治才能,是受过全面训练、经验丰富的共产党员,只有这样又红又专的人才能担任合格的指挥人员。
国民革命军对于旧军事将领在任用制度上很宽松,尤其是在北伐期间,几乎是来者不拒,即使派往党代表,党代表在旧军队队伍里,也很难有大的作为。在北伐过程中,旧军阀军队纷纷投奔国民革命军,这些旧军队在没有经过一定的政治训练的情况下,就挂上了国民革命军的招牌,再加上国民党对于入党没有严格的要求,对于投奔来的军阀部队一律实行集体入党,所以军事长官只要宣称站在国民革命政府一边,就会加入到国民革命军行列得以继续任用并同时成为国民党员,对其政治坚定性也没有制定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这些军事长官都是原来军阀军队的军事指挥官,他们只在形式上加入了国民党,他们投奔革命只是为了保存其势力,其骨子里却还是军阀思想,不但自身政治素质不高,并且他们也并不认同国民党提倡的政治工作,甚至还会担心由于军队官兵接受政治教育之后,不利于其对部队的管理与控制,反而会阻挠政工人员进行政治教育工作,而原来的政工人员则在实行一长制后被逐渐解散。
(三)对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
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要求各级指挥员经常参加党的政治工作,并且以立法的形式列入暂行内务条令,从而确定了部队主官人员有教育部属的责任,这也有助于提高指挥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苏联红军虽然实行指挥员一长制,但是在形势需要的时候还临时恢复政治委员制度,以保证军队坚定的政治性。1937年“由于红军人数和军事技术的增进,由于战事不断增高的文化与政治需要,曾经承认必须建立政治委员制度。”[8]因为当红军以精深的战斗技术和辅助技术武装起来时,需要指挥官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进行战斗训练和特殊训练,就不能兼顾军队的政治训练,这时就需要起用政治委员制度,再加上“由于红军清洗那些叛徒侦探卖国贼,以及政治机关本身清洗那些腐朽的叛徒的滓渣出去的关系,政治机关,首先是政治委员的作用和任务极大的提高了。”[9]在这种情况下,为保证军队的革命性和战斗力,苏联军队曾一度恢复政治委员制度,加强苏联共产党对军队的政治控制,当军事指挥官的政治素质得到苏共的信任,且能保证政治训练能经常开展时,才又恢复了军事一长制。
苏联红军在军事系统之外还有军事的政治组织,即各级党代表及政治部主任或政治帮办各一人。苏联红军内部的行政机关是根据党政合一的原则设立的,它兼有两种职能:既是军事行政机关,又是党的领导机关。苏联共产党对于军队的政治工作很重视,苏联红军制订了政治工作的不间断原则,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平时或战时)都不能间断政治工作,每个政治工作人员必须完全清晰地明白基本的条件:“政治工作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应间断,正与作战指挥和部队供给的不应间断一样”[10],以及还有政治工作的准确性、高度的集中性、系统和计划性原则。苏联红军在服役期间,在平时有一半的时间在接受政治教育,因为他们每天除了有五小时的军事工作外,“尚须有三时半至四时半作政治业务。”[11] 政治工作在地位和时间上的保证,使得军队官兵的政治素质能够得到持续的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以及革命性也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而国民革命军自从清党后,党代表制度随之被废除,至国民党撤离大陆,再也没有恢复过党代表制度。国民革命军中虽也保留政工部门且自成系统,但是政工部门一直以来是军队附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国民革命军中的政工人员对于军队的军事及行政事务几乎没有发言权,只是单纯负责政治训练工作。国民革命军中的政治工作曾在北伐后的一段时期,因为政工人员不健全,国民党中央将政工机构裁撤,政工人员遭到解散,直到抗战前政治部才又得以恢复。国民革命军中政工机关时废时行,足见国民党当局并没将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看得很重。并且在国民革命军中,由于政治工作被看做是政工人员的工作,军事长官并不对此负责,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很支持政治工作,所以导致士兵的政治教育训练也没有固定的时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苏联红军虽然也采用指挥员一长制,配有一政治副职,但是苏联红军的指挥员政治素质较高,且军事指挥员肩负军事与政治教育的职责,同时政治机关也拥有军事管理的职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工机构的地位与威信。由于官兵拥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提高了军队的凝聚力,所以容易保证军队保持革命性及战斗力。相比较而言,在国民革命军中,军事指挥官的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机构的地位与威信也因为军事将领的轻视一直没有得到提升,导致国民革命军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造。蒋介石“用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一个党来替代系统的革命理论,而对于三民主义的理解,国民党内部分歧严重,实际上失去了主义和共同目标。”[12]这就导致国民党内军事集团派系林立,地方军阀与以黄埔系为核心的中央军之间的矛盾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国民革命军难改军阀本色,没能成为孙中山心目中的人民军队。通过对国民革命军与苏联红军一长制的比较,可以看出在政党领导下的军队中,提高部队官兵尤其是军事将领的政治素养、保证政治工作的经常性是保持军队革命性与战斗力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范熙绩.党军中之党务问题[A].上海妇女慰劳北伐前敌兵士会编辑部.党军 [C].上海:中华书局,1928.
[2][10]吴清友.苏联红军二十年[M].上海:一般书店,1938:12;52.
[3]谢力译.苏联武装力量的党政工作[M].北京:战士出版社,1982:113.
[4]蒋介石.国军如何纔能完成剿匪救民的任务(1947年6月5日)[A] .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22卷)[C] .台北:中央党史委员会,198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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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哈丽雅特•法斯特•斯考特,威廉•法•斯考特合.苏联的武装部队[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72.
[8][9][苏]伏罗希罗夫著,黄文杰译.论苏联红军的现状——在联共党(布)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M].重庆:新华日报馆,1939:16;42.
[11][苏]多马舍夫斯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参议).苏俄红军[M].北平:良友印书社,1935:179.
[12]郭太风.以军制党与以党制军的不同路经——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处理党与军队关系述评[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