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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柿子
美国的一个摄制组,想拍一部中国农民生活的纪录片。于是他们来到中国某地农村,找到一位柿农,说要买他1000个柿子,请他把这些柿子从树上摘下来,并演示一下贮存的过程,谈好的价钱是1000个柿子给160元人民币,折合20美元。
这位柿农很高兴地同意了。于是他找来一个帮手,一人爬到柿子树上,用绑有弯钩的长杆,看准长得好的柿子用劲一拧,柿子就掉了下来。下面的一个人就从草丛里把柿子找了出来,捡到一个竹筐里。柿子不断地掉下来,滚得到处都是。下面的人则手脚飞快地把它们不断地捡到竹筐里,同时还不忘高声大嗓地和树上的人拉着家常。在一边的美国人觉得这很有趣,自然全都拍了下来。接着又拍了他们贮存柿子的过程。
美国人付了钱就准备离开,那位收了钱的柿农却一把拉住他们说:“你们怎么不把买的柿子带走呢?”美国人说不好带,也不需要带,他们买这些柿子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些柿子还是请他自己留着。
天底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呢?那位柿农心里想。于是他很生气地说:“我的柿子很棒呢,质量好得很,你们没理由瞧不起它们。”美国人耸耸肩,摊开双手笑了。他们就让翻译耐心地跟他解释,说他们丝毫没有瞧不起他这些柿子的意思。
翻译解释了半天,柿农才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同意让他们走。但他却在背后摇摇头感叹说:“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傻瓜!”
那位柿农不知道,他的1000个柿子虽然原地没动地就卖了20美元,但那几位美国人拍的他们采摘和贮存柿子的纪录片,拿到美同去却可以卖更多更多的钱。
那位柿农不知道,在那几个美国人眼里,他的那些柿子并不值钱,值钱的是他们的那种独特有趣的采摘、贮存柿子的生产生活方式。
那位柿农不知道,一个柿子在市场上只能卖一次,但如果将柿子制成“信息产品”,一个柿子就可以实一千次一万次甚至千千万万次。
卖积雪
美国科罗拉多州近日连降暴雪,铲出的积雪让美国妇女玛丽·沃克突发奇想。玛丽决定,上拍卖网站把雪卖掉。
玛丽是一名在商业培训班授课的老师,她和丈夫吉姆·沃克2006年12月29日在“电子港湾”(eBay)上以99美分的起拍价拍卖铲出的积雪,玛丽把积雪命名为“暴风雪Ⅰ和暴风雪Ⅱ”。
玛丽堆积的积雪高超过1.2米,分10份出售。玛丽的拍卖提示说,买家最好不要选择邮寄方式买雪,而是到她家用垃圾袋把雪装走,同时付钱。玛丽说,卖雪所得收入将用于给丈夫吉姆购买吹雪机,或是雪铲。
玛丽果然如愿以偿。一位顾客出价15美元买掉三份雪,来到现场将雪堆运走。
这是一则新华社消息。不过这样的事若发生在中国,不被人骂为“神经病”也被斥为“骗局”。可是在美国,它却成为一桩完美生意,其中是何道理?
我们须用创意经济的眼光才能解读。
首先,“网上卖雪”是一件很有创意的事。雪是客观实在的自然资源,理所当然可以交易,更何况它借助于网络。既然可以交易,那么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行为,就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
其次,玛丽的堆雪包含了她和丈夫的劳动,而劳动就应得到补偿,因为劳动是有价值的,给堆雪标价是符合情理的。
最后一点,玛丽采用的市场手段是拍卖,并且直言拍卖的目的是为了“给史夫吉姆买吹雪机或雪铲”,完全是为了维护环境的公益行为——通过拍卖雪堆的创意寻求经济支持的出发点是完全正当的——那位支付了15美元的购买者不仅买到了他认可的“玛丽雪堆”,买到了与玛丽一样的网上知名度,而且买到了资助他人的快乐。
点评:人的创意总是走在事物的前而,而法规总是滞后。在创意经济时期,我们必须随时研究新问题,发现新事物,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就会落伍并可能成为“绊脚石”。
或许,这就是这二则真实事例给我们的启示。
美国的一个摄制组,想拍一部中国农民生活的纪录片。于是他们来到中国某地农村,找到一位柿农,说要买他1000个柿子,请他把这些柿子从树上摘下来,并演示一下贮存的过程,谈好的价钱是1000个柿子给160元人民币,折合20美元。
这位柿农很高兴地同意了。于是他找来一个帮手,一人爬到柿子树上,用绑有弯钩的长杆,看准长得好的柿子用劲一拧,柿子就掉了下来。下面的一个人就从草丛里把柿子找了出来,捡到一个竹筐里。柿子不断地掉下来,滚得到处都是。下面的人则手脚飞快地把它们不断地捡到竹筐里,同时还不忘高声大嗓地和树上的人拉着家常。在一边的美国人觉得这很有趣,自然全都拍了下来。接着又拍了他们贮存柿子的过程。
美国人付了钱就准备离开,那位收了钱的柿农却一把拉住他们说:“你们怎么不把买的柿子带走呢?”美国人说不好带,也不需要带,他们买这些柿子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些柿子还是请他自己留着。
天底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呢?那位柿农心里想。于是他很生气地说:“我的柿子很棒呢,质量好得很,你们没理由瞧不起它们。”美国人耸耸肩,摊开双手笑了。他们就让翻译耐心地跟他解释,说他们丝毫没有瞧不起他这些柿子的意思。
翻译解释了半天,柿农才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同意让他们走。但他却在背后摇摇头感叹说:“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傻瓜!”
那位柿农不知道,他的1000个柿子虽然原地没动地就卖了20美元,但那几位美国人拍的他们采摘和贮存柿子的纪录片,拿到美同去却可以卖更多更多的钱。
那位柿农不知道,在那几个美国人眼里,他的那些柿子并不值钱,值钱的是他们的那种独特有趣的采摘、贮存柿子的生产生活方式。
那位柿农不知道,一个柿子在市场上只能卖一次,但如果将柿子制成“信息产品”,一个柿子就可以实一千次一万次甚至千千万万次。
卖积雪
美国科罗拉多州近日连降暴雪,铲出的积雪让美国妇女玛丽·沃克突发奇想。玛丽决定,上拍卖网站把雪卖掉。
玛丽是一名在商业培训班授课的老师,她和丈夫吉姆·沃克2006年12月29日在“电子港湾”(eBay)上以99美分的起拍价拍卖铲出的积雪,玛丽把积雪命名为“暴风雪Ⅰ和暴风雪Ⅱ”。
玛丽堆积的积雪高超过1.2米,分10份出售。玛丽的拍卖提示说,买家最好不要选择邮寄方式买雪,而是到她家用垃圾袋把雪装走,同时付钱。玛丽说,卖雪所得收入将用于给丈夫吉姆购买吹雪机,或是雪铲。
玛丽果然如愿以偿。一位顾客出价15美元买掉三份雪,来到现场将雪堆运走。
这是一则新华社消息。不过这样的事若发生在中国,不被人骂为“神经病”也被斥为“骗局”。可是在美国,它却成为一桩完美生意,其中是何道理?
我们须用创意经济的眼光才能解读。
首先,“网上卖雪”是一件很有创意的事。雪是客观实在的自然资源,理所当然可以交易,更何况它借助于网络。既然可以交易,那么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行为,就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
其次,玛丽的堆雪包含了她和丈夫的劳动,而劳动就应得到补偿,因为劳动是有价值的,给堆雪标价是符合情理的。
最后一点,玛丽采用的市场手段是拍卖,并且直言拍卖的目的是为了“给史夫吉姆买吹雪机或雪铲”,完全是为了维护环境的公益行为——通过拍卖雪堆的创意寻求经济支持的出发点是完全正当的——那位支付了15美元的购买者不仅买到了他认可的“玛丽雪堆”,买到了与玛丽一样的网上知名度,而且买到了资助他人的快乐。
点评:人的创意总是走在事物的前而,而法规总是滞后。在创意经济时期,我们必须随时研究新问题,发现新事物,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就会落伍并可能成为“绊脚石”。
或许,这就是这二则真实事例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