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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12个国家之一。我国生物多样性资源破坏比较严重,需要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其他环境要素保护相比,具有其自身特点。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需要采取针对其特点的应对措施。本文通过对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府问责机制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行政补偿制度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