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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3年2月21日,《山西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激励办法》)正式印发,明确对林长制改革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成效,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