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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德城区发生1起卫生行政控制物品非法转移案,这是本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遇到的行政控制物品被非法转移的案例,在案例的处理过程中,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使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非常被动.为今后避免类似案例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法>的法律体系,现将本案例有关调查、处理等情况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