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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2004年6月,某乡政府经县政府批准,与某工商所签署协议,筹建新综合农贸市场(以下简称新市场,原市场将在新市场建成后停止使用),并成立新市场筹建领导小组,由该乡党委书记楼某任组长,下设筹建办公室(由其他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市场的规划设计、土地审批征用、工程发包、基建施工、质量监督等事项,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管理,市场基建资金由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