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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佛山严格落实“水十条”,按照“河长领治、流域整治、以考促治、社会共治”思路,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流域综合整治与控制单元治理并重,强化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内生源“四源共治”,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