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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四川省蓬安县检察院不断改革检务公开制度,形成了特色鲜明的阳光检务“蓬安模式”。该院通过最大限度地公开检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法律监督的透明度、认可度和权威性,实现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的法治效果。
关键词 阳光检务 蓬安模式 法治效果
作者简介:何洪周,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36
蓬安县检察院实行阳光检务,主动撩起执法办案的神秘面纱,通过最大限度地公开检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法律监督的透明度、认可度和权威性,实现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的法治效果。这种实实在在的阳光司法,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公信。2014年4月29日,《检察日报》以《敞开心扉给人看》为题,整版报道了该院检务公开工作,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转发了该文。因此,阳光检务的“蓬安模式”被全国知晓,在全国检察系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运作方式
阳光检务“蓬安模式”是以“二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和基本架构运作的,它通过创新公开方式,延伸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健全保障机制等,充分实现检务公开,达到公正的法治效果。
(一)创新公开方式,延伸公开内容
1.普通公开。公开院办公地址、院领导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分工等信息;公开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会议精神、调研工作和其他工作动态,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执法办案过程。
2.采取主动公开。主要包括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大部署,本院办理的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进展和结果,对本院所办案件中久押不决、超期羁押问题和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本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终结性法律文书,实名举报本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结果等。
3.依据申请公开。主要包括本院办理案件的流程等程序性信息,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本院办理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延长羁押期限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本院受理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情况,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本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等。
(二)制定“二十项制度”, 构建公开内容框架
2013年11月,该院经广泛征求意见,六易其稿,制定了《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实施方案》。围绕该方案150余页、5.7万余字的20余项深化检务公开相关制度相继出台,汇成《蓬安县检察院检务公开手册》,其中包括一系列的监督制度,对检务公开的内容、检务公开的方法、检务公开程度和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制度包括:《深化检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案件办理公开答复制度》、《案件查询制度》、《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制度》、《刑事诉讼告知制度》、《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等20余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初步构成检务公开的“蓬安模式”。
(三)打造“四大平台”,拓展公开渠道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蓬安县检察院着力打造了“四大平台”,以此拓展检务公开渠道。
1.打造网络平台,公开办案进度。2013年11月底以来,该院就开始筹划升级检察外网。2014年1月,改版后的网站全面上线。新网站突出了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等亮点,更加注重人性化设计,更加注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例如完善了网上接访系统,让网上点名预约接访、QQ接访功能更加方便快捷。预约平台实现网上对相关人员预约,凭预约查询码可及时查到回复情况,该院工作人员将根据预约时间先后及案件急缓程度妥善安排接访。12309电话和民生检察热线8622000与该院信息平台链接,访问人员将本人电话号码上传后,相关短信会及时传到工作人员手机上,工作人员能及时回拨。访问人员只要登上QQ后,点击该院QQ在线,即可实现QQ在线举报,与该院工作人员视频交流。该院还充分发挥了网上信访受理、网上查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功能,案件办理进度全面上网。
2.开通手机平台,及时发送检务动态。该院利用中国移动彩信业务平台,开通了《蓬安检察》手机报平台,开设了队伍建设、检务公开、文化育检、法治之光等栏目,面向该院联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全县干部群众5000余人的手机发送。目前,已发送手机报3期,发送信息达10余万条次。该院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篇幅短小、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开通了《巴蜀正义蓬安检察》新浪微博,开通了《蓬安检察》微信,目前微博粉丝已达23000余个。
3.创建服务平台,提升检务服务水平。该院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宣传作用,在院控申科建成了检务公开大厅,在院大厅和大门外安装了大型高清LED显示屏,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4.设置宣传平台,扩大检务公开影响。该院和县电视台联合设置电视专栏《阳光检察,情系民生》每月拍摄一期,每周播出一次。该院还充分利用高清LED显示屏设置检察视点、检察职责、文书播报、法治观察、警钟长鸣等栏目,将拍摄的、荣获高检最佳导演奖的微电影《我的“儿子”我的“妈”》、央视《热线12》播出的该院办理的“顶包案”专题片《父爱的过错》、《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播出的该院工作专题片《立检为本强素质,惩恶扬善展检威》以及该院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社会与法》、《阳光检察 》系列节目和有关普法节目、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视频等及时滚动播出,每天播放近4个小时。此外,该院还策划和创作了连环画《两张借条引发的风波》、《法律伴我向未来》,将老百姓身边的事用以图文并茂、生动直观的形式向大家宣传,深受老百姓欢迎。该院还聘请了蓬安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保护项目金钱板、评书、花鼓传人魏德良老师“检务公开宣传员”, 他先后编写了《检务公开作贡献》、《人民检察为人民》、《检察官是咱们的贴心人》……等金钱板作品,深入学校、社区、茶馆、广场表演,唱起自编的金钱板:“今天我在台上站,听我前来做宣传。其他知识不多言,单说蓬安县检务公开搞试点,每案公正群众看……”群众听得津津有味,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四)健全“四种机制”,保障公开实效
为加强检务公开的机制性保障,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该院探索建立了四种保障机制,确保检务公开取得实效。
1.检务公开考评机制。科学制定检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明确检务公开工作机构、案件管理机构和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2.检务公开督察机制。由检务督察部门联合检务公开工作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办案环节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民意收集转化机制。委托社会调查机构来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要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求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等的意见和建议。
4.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检务公开由检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将检务公开活动经费纳入检察机关统一经费预算。
二、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蓬安县检察院以检务公开透明,促进阳光司法,全面接受监督,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公平正义。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是通过司法活动建立起来的公共信用,是广大群众对检察院整个司法活动所具有的信心和心理认同感。自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在该院推行以来,该院以公正高效的阳光司法实现公信,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司法权威。该院不断强化检察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务公开“要我公开”的压力变成“我要公开”的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检察、认知检察、支持检察。该院各项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基层群众和众多网民纷纷给予好评,其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可度、办案信誉度均显著提高,获得了民众的普遍信赖。
(二)提升了司法亲和力
“蓬安模式”的运作,揭开了检察院办案的神秘面纱,让检察工作走近了民众,增强了司法亲和力。过去,在老百姓心目中,检察机关森严、神秘,检察官一身制服,威严、冷漠。但是,自深化检务公开以来,该院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性化司法意识,与老百姓的距离拉近了,敞开心扉给人看,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
(三)提升了司法实践力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检察院的司法实践质量越来越重要。蓬安检察院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这样,更利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该院在深化检务公开中,始终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检察官的职业素养,提升了司法实践质量。
三、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启示意义
(一)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法治意义
1.检务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实践证明,司法公正必须通过司法公开这个途径来实现。检察机关肩负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改革,破除检察工作的神秘感,主动公开检察工作,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建立和完善充分保障司法公正的机制,构建公正独立的司法制度。
2.检务公开是破除司法神秘的具体体现。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办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全面公开检察工作,正是贯彻依靠群众诉讼原则的直接体现。
3.检务公开是对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的自我完善。在以往的检察工作中,一些检察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这样的心理状态是落伍的,使检察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保障。实行检务公开,把检察工作放在阳光之下,是完善检察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方法。
(二)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实践价值
1.健全工作机制,使检务公开真正落实到实处。深化检务公开要用一套规章制度作保证,为了使检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应当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检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保证检务公开能取信于民。
2.上下联动,努力营造深化检务公开的良好外部环境。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多向当地党委、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主动争取支持。要多方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纠正失误和偏差。并加强检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并支持检务公开工作。
3.突出重点,积极形成检务公开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良性互动。检务公开“蓬安模式”的实践证明,只有突出重点,才能使检务公开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检务公开内容上应突出重点,应重点公开告知事项、立案不捕、不诉、民事抗诉、刑事抗诉、申诉、减刑、监外执行等具体业务工作,特别是要实行“权利告知”,实行“告知”义务,是在法律实施中对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将对我国整个法律监督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朱香山、周作学、韦磊.“阳光检务”让检察工作不再神秘.检察日报.2013-08-26 (005).
[2]张宁红.多渠道深化“阳光检务”.检察日报.2013-10-09 (011).
关键词 阳光检务 蓬安模式 法治效果
作者简介:何洪周,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36
蓬安县检察院实行阳光检务,主动撩起执法办案的神秘面纱,通过最大限度地公开检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法律监督的透明度、认可度和权威性,实现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的法治效果。这种实实在在的阳光司法,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公信。2014年4月29日,《检察日报》以《敞开心扉给人看》为题,整版报道了该院检务公开工作,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转发了该文。因此,阳光检务的“蓬安模式”被全国知晓,在全国检察系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运作方式
阳光检务“蓬安模式”是以“二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和基本架构运作的,它通过创新公开方式,延伸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健全保障机制等,充分实现检务公开,达到公正的法治效果。
(一)创新公开方式,延伸公开内容
1.普通公开。公开院办公地址、院领导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分工等信息;公开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会议精神、调研工作和其他工作动态,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执法办案过程。
2.采取主动公开。主要包括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大部署,本院办理的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进展和结果,对本院所办案件中久押不决、超期羁押问题和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本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终结性法律文书,实名举报本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结果等。
3.依据申请公开。主要包括本院办理案件的流程等程序性信息,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本院办理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延长羁押期限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本院受理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情况,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本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等。
(二)制定“二十项制度”, 构建公开内容框架
2013年11月,该院经广泛征求意见,六易其稿,制定了《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实施方案》。围绕该方案150余页、5.7万余字的20余项深化检务公开相关制度相继出台,汇成《蓬安县检察院检务公开手册》,其中包括一系列的监督制度,对检务公开的内容、检务公开的方法、检务公开程度和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制度包括:《深化检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案件办理公开答复制度》、《案件查询制度》、《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制度》、《刑事诉讼告知制度》、《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等20余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初步构成检务公开的“蓬安模式”。
(三)打造“四大平台”,拓展公开渠道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蓬安县检察院着力打造了“四大平台”,以此拓展检务公开渠道。
1.打造网络平台,公开办案进度。2013年11月底以来,该院就开始筹划升级检察外网。2014年1月,改版后的网站全面上线。新网站突出了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等亮点,更加注重人性化设计,更加注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例如完善了网上接访系统,让网上点名预约接访、QQ接访功能更加方便快捷。预约平台实现网上对相关人员预约,凭预约查询码可及时查到回复情况,该院工作人员将根据预约时间先后及案件急缓程度妥善安排接访。12309电话和民生检察热线8622000与该院信息平台链接,访问人员将本人电话号码上传后,相关短信会及时传到工作人员手机上,工作人员能及时回拨。访问人员只要登上QQ后,点击该院QQ在线,即可实现QQ在线举报,与该院工作人员视频交流。该院还充分发挥了网上信访受理、网上查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功能,案件办理进度全面上网。
2.开通手机平台,及时发送检务动态。该院利用中国移动彩信业务平台,开通了《蓬安检察》手机报平台,开设了队伍建设、检务公开、文化育检、法治之光等栏目,面向该院联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全县干部群众5000余人的手机发送。目前,已发送手机报3期,发送信息达10余万条次。该院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篇幅短小、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开通了《巴蜀正义蓬安检察》新浪微博,开通了《蓬安检察》微信,目前微博粉丝已达23000余个。
3.创建服务平台,提升检务服务水平。该院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宣传作用,在院控申科建成了检务公开大厅,在院大厅和大门外安装了大型高清LED显示屏,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4.设置宣传平台,扩大检务公开影响。该院和县电视台联合设置电视专栏《阳光检察,情系民生》每月拍摄一期,每周播出一次。该院还充分利用高清LED显示屏设置检察视点、检察职责、文书播报、法治观察、警钟长鸣等栏目,将拍摄的、荣获高检最佳导演奖的微电影《我的“儿子”我的“妈”》、央视《热线12》播出的该院办理的“顶包案”专题片《父爱的过错》、《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播出的该院工作专题片《立检为本强素质,惩恶扬善展检威》以及该院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社会与法》、《阳光检察 》系列节目和有关普法节目、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视频等及时滚动播出,每天播放近4个小时。此外,该院还策划和创作了连环画《两张借条引发的风波》、《法律伴我向未来》,将老百姓身边的事用以图文并茂、生动直观的形式向大家宣传,深受老百姓欢迎。该院还聘请了蓬安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保护项目金钱板、评书、花鼓传人魏德良老师“检务公开宣传员”, 他先后编写了《检务公开作贡献》、《人民检察为人民》、《检察官是咱们的贴心人》……等金钱板作品,深入学校、社区、茶馆、广场表演,唱起自编的金钱板:“今天我在台上站,听我前来做宣传。其他知识不多言,单说蓬安县检务公开搞试点,每案公正群众看……”群众听得津津有味,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四)健全“四种机制”,保障公开实效
为加强检务公开的机制性保障,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该院探索建立了四种保障机制,确保检务公开取得实效。
1.检务公开考评机制。科学制定检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明确检务公开工作机构、案件管理机构和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2.检务公开督察机制。由检务督察部门联合检务公开工作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办案环节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民意收集转化机制。委托社会调查机构来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要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求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等的意见和建议。
4.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检务公开由检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将检务公开活动经费纳入检察机关统一经费预算。
二、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蓬安县检察院以检务公开透明,促进阳光司法,全面接受监督,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公平正义。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是通过司法活动建立起来的公共信用,是广大群众对检察院整个司法活动所具有的信心和心理认同感。自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在该院推行以来,该院以公正高效的阳光司法实现公信,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司法权威。该院不断强化检察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务公开“要我公开”的压力变成“我要公开”的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检察、认知检察、支持检察。该院各项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基层群众和众多网民纷纷给予好评,其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可度、办案信誉度均显著提高,获得了民众的普遍信赖。
(二)提升了司法亲和力
“蓬安模式”的运作,揭开了检察院办案的神秘面纱,让检察工作走近了民众,增强了司法亲和力。过去,在老百姓心目中,检察机关森严、神秘,检察官一身制服,威严、冷漠。但是,自深化检务公开以来,该院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性化司法意识,与老百姓的距离拉近了,敞开心扉给人看,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
(三)提升了司法实践力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检察院的司法实践质量越来越重要。蓬安检察院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这样,更利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该院在深化检务公开中,始终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检察官的职业素养,提升了司法实践质量。
三、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启示意义
(一)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法治意义
1.检务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实践证明,司法公正必须通过司法公开这个途径来实现。检察机关肩负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改革,破除检察工作的神秘感,主动公开检察工作,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建立和完善充分保障司法公正的机制,构建公正独立的司法制度。
2.检务公开是破除司法神秘的具体体现。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办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全面公开检察工作,正是贯彻依靠群众诉讼原则的直接体现。
3.检务公开是对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的自我完善。在以往的检察工作中,一些检察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这样的心理状态是落伍的,使检察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保障。实行检务公开,把检察工作放在阳光之下,是完善检察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方法。
(二)阳光检务“蓬安模式”的实践价值
1.健全工作机制,使检务公开真正落实到实处。深化检务公开要用一套规章制度作保证,为了使检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应当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检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保证检务公开能取信于民。
2.上下联动,努力营造深化检务公开的良好外部环境。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多向当地党委、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主动争取支持。要多方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纠正失误和偏差。并加强检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并支持检务公开工作。
3.突出重点,积极形成检务公开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良性互动。检务公开“蓬安模式”的实践证明,只有突出重点,才能使检务公开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检务公开内容上应突出重点,应重点公开告知事项、立案不捕、不诉、民事抗诉、刑事抗诉、申诉、减刑、监外执行等具体业务工作,特别是要实行“权利告知”,实行“告知”义务,是在法律实施中对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将对我国整个法律监督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朱香山、周作学、韦磊.“阳光检务”让检察工作不再神秘.检察日报.2013-08-26 (005).
[2]张宁红.多渠道深化“阳光检务”.检察日报.2013-10-09 (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