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在西方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从"消极"到"积极"的过程。即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与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个人自由权相适应,行政权处于消极的状态,"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或者说"政府管得越少越好";而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伴随着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社会权的增加并扩大,行政权也呈扩大、积极的趋势。相应地,行政法也经历了从消极走向积极活跃的过程。那么,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是否也如西方国家行政法的发展轨迹呢?从社会实际看,并非如此。我国行政作用的发展经历了从"超积极行政"到"积极行政"的过程,而非如西方那样的从"消极行政"到"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