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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性”一节的教学,课本是先给出惯性定义,再演示“静止的物体具有惯性”、“运动的物体具有惯性”两个实验,验证一切物体都有惯性。这种安排,其特点是:先理论、后实验。教学实践表明:教材精炼,简捷明快有余,生动活泼不足,学生不易接受。究其原因,学习“惯性”前学生头脑中具有的惯性现象材料太少,课本只提供一个“伽利略理想实验”,缺乏足够的感性认识。因此,学生总感生硬,难以接受。鉴此,我们改变教法:先实验,后理论,变验证型教法为探索型教法。这是符合九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识规律的。下面就“惯性”概念的教学,谈三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