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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印刷技术的进步,以及传媒业和网络的发展,现代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将自己的文章公之于众。那你知道古人是如何“发表”文章的吗?
从古书记载中可以发现,古人“发表”文章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其一,通过驿站传递文章,即以书信形式“发表”。如,《诗话》云:“元微之(元稹)守会稽,白乐天(白居易)牧苏台,置驿递诗,往来谓之诗简。”
其二,题写于公共场所的墙壁上,即以在墙壁上书写的形式“发表”。元稹在《白氏长庆集序》中写道:“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多以诗章相赠答。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堠墙壁之上无不书。”为了保护墙壁上的题诗,有些寺庙则特意给墙壁罩上碧纱。如,唐代诗人王播未出名前,曾在扬州木兰院寄住。该院的僧人并不喜欢他,让他吃剩饭、敲钟。后来,他出名了,其题写在寺院墙壁上的诗得到了特殊的保护,“已碧纱笼之”。即便进行了这样特殊的保护,也无法使作者的题诗长久保存。据苏东坡《天竺寺诗序》记载,他在十二岁时,曾听父亲苏洵说“虔州天竺寺有乐天亲书诗,笔势奇逸,墨迹如新”,但四十七年后,“予来访之则诗已亡,有刻石存耳。”
其三,流传于酒肆、茶馆与烟花巷陌等场所,即在民间“发表”。据元稹《白氏长庆集序》记载,在扬州和越州一带,有很多人将白居易和他的诗抄写编辑(一说抄写刊刻)后在市井叫卖,或用来换酒、换茶喝。在宋代词人中,柳永就是一位混迹于勾栏瓦肆,以在街道里巷卖词为生的“腕儿”。 尽管他仕途落魄,但他写的词却广为流传。据传,“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
此外,还有部分古人通过在石碑上刻写诗文、刊刻书籍等形式“发表”自己的文章。
从古书记载中可以发现,古人“发表”文章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其一,通过驿站传递文章,即以书信形式“发表”。如,《诗话》云:“元微之(元稹)守会稽,白乐天(白居易)牧苏台,置驿递诗,往来谓之诗简。”
其二,题写于公共场所的墙壁上,即以在墙壁上书写的形式“发表”。元稹在《白氏长庆集序》中写道:“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多以诗章相赠答。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堠墙壁之上无不书。”为了保护墙壁上的题诗,有些寺庙则特意给墙壁罩上碧纱。如,唐代诗人王播未出名前,曾在扬州木兰院寄住。该院的僧人并不喜欢他,让他吃剩饭、敲钟。后来,他出名了,其题写在寺院墙壁上的诗得到了特殊的保护,“已碧纱笼之”。即便进行了这样特殊的保护,也无法使作者的题诗长久保存。据苏东坡《天竺寺诗序》记载,他在十二岁时,曾听父亲苏洵说“虔州天竺寺有乐天亲书诗,笔势奇逸,墨迹如新”,但四十七年后,“予来访之则诗已亡,有刻石存耳。”
其三,流传于酒肆、茶馆与烟花巷陌等场所,即在民间“发表”。据元稹《白氏长庆集序》记载,在扬州和越州一带,有很多人将白居易和他的诗抄写编辑(一说抄写刊刻)后在市井叫卖,或用来换酒、换茶喝。在宋代词人中,柳永就是一位混迹于勾栏瓦肆,以在街道里巷卖词为生的“腕儿”。 尽管他仕途落魄,但他写的词却广为流传。据传,“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
此外,还有部分古人通过在石碑上刻写诗文、刊刻书籍等形式“发表”自己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