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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医院看病在药店买药的现象日趋普遍。为避免“跑方”,不少医院在开具处方时不写药品名称而代之以医院内部编排的药品代码,使患者只能在该医院购药。医生的这种做法维护了医生个人利益及医院的集体利益,但损害了患者一一药品消费者的利益。医生的这种“代码处方”着实让不少患者感到头痛和无奈。难道这种“代码处方”真的没治了?医生的这种行为到底是否合法?若是违法违规,都是违反了哪些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