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国范式的形成与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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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庞明川(1963-),男,四川西充人,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宏观经济理论、公共政策与对外投资等方面的研究。Email:pmc 2004 @ vipsinacom
  摘要: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争论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国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先后出现了市场依附于政府、“弱政府—强市场”和“强政府—弱市场”等多种模式。中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了政府与市场关系“强政府—弱市场”的独特模式,既明显区别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弱政府—强市场”模式,也不同于同属于转轨国家的俄罗斯“弱政府—弱市场”模式。这一模式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也推进了改革的进程与体制的完善,其形成有着植根于中国特点的体制基础、制度变迁与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合理逻辑。在体制完善阶段,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革目标是构建“强政府—强市场”模式,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又强化和规范政府的作用,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转轨经济;政府干预;市场机制;“强政府—强市场”模式
  中图分类号:F1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3)12000308
  一、引言
  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争论,在经济理论界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如果从诞生于15世纪的早期重商主义开始算起,迄今已逾五个多世纪了;如果从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提出“看不见的手”开始算起,也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了。然而,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70年代发生的“滞涨”、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进入新世纪以来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都引发了理论界与政府决策部门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激烈争论和反思。传统的争论包括相互对立的二元论即“市场亲善论”(Market-Friendly View)和“国家推动发展论”(Developmental State View)以及在反思中东欧经济转轨经验和“东亚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增进论”(Market-Enhancing View)。其中,“市场亲善论”立足于新古典经济学和“华盛顿共识”,过度强调政府从经济与社会中的激进退出,忽视政府的作用,认为只要政府不干预,市场将自发地产生;而“国家推动发展论”则认为改革是一个包括社会、文化因素在内的全面的制度变迁过程,因此改革的过程应是渐进式的。政府干预经济是必须的,特别是在改革初期,政府应当通过一定的行政干预来弥补存在大量的市场失灵。由此可见,这两种观点把市场和政府分别作为理想的、优于另一方的资源配置机制。当一方出现失灵时,不合逻辑地假定另一方即是弥补该失灵和缺陷的合理选择,认为二者之间可以相互替代。超越二元论的“市场增进论”虽然强调改革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但认为政府的职能在于促进或补充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这种观点实质上跳出了传统的“政府解决市场失灵”的思维模式,认为市场失灵的解决最终应取决于市场力量,而政府的职能只是促进这一市场力量的培育和正常发挥[1]。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基于对危机原因的深刻反思,越来越多的学者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即无论政府还是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都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这就意味着,传统的政府或市场二分法的观点逐渐被政府与市场二者相互作用动态演进的观点所取代。
  对于经济体制相对成熟的经济体来说,其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一般体现在:在经济运行正常时期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当危机来临时适当的政府干预就成为政策的不二选择。对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经济体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来说,情况就复杂得多,争议也更多。多数学者认为,既然已确立市场体制,就应该仿效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发挥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摈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也有学者认为,转轨经济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经济,政府的作用应该主导经济的各个方面。而对于中国这一特殊的转轨经济体而言,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显然远比一般的转轨国家更为复杂,理论分歧更趋激烈。其中,主要的分歧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思路:一是认为当前中国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在于市场化不足,国有经济垄断,政府干预过多,因此,应当继续减少和取消政府干预,进一步加快非国有化进程,并逐步引入西方式的宪政体制为自由市场的作用奠定政治和法律基础;二是另一种相反的观点认为,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泛市场化,在改革的方向上存在着过分迷信和依赖市场的问题,因此,应当强化政府职能和政府调节,加强国有经济作用,纠正过分市场化倾向[2]。因此,当中国经济改革又站在新的十字路口面临新的抉择之时,如何客观审视和重新调整中国这一转轨经济体特殊的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不仅关系到对中国三十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和评价,而且直接关系到现阶段所面临的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路与顶层设计。“更清晰地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角色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尤为重要的部分,也是最应尽早推进的改革之一,因为在这上面花费的时间越长,改革的难度就越高”[3]。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不仅把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来认识,而且为中国下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演进与比较
  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总是呈现出不同的组合和特点,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从纵向演进的角度来看,自15世纪末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力量对比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府干预的萌芽阶段(15世纪末至17世纪中叶)。从15世纪末开始,西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萌芽和逐步成长,商业资本开始发挥着突出的作用,促进了各国国内市场的统一和世界市场的形成,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而西欧一些国家建立的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也运用国家力量支持商业资本的发展。商业资本的发展与国家支持商业资本政策的实施,导致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的国家干预理论的诞生。因此,作为原始国家干预主义的重商主义,体现出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的一种政府与市场关系,在接近两个世纪的时期内对国家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影响。第二阶段是完全自由市场阶段(17世纪中叶至1929年)。17世纪中叶,古典经济学在吸取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营养后诞生,并提出了“自由放任”的口号,推崇“自然秩序”思想,主张经济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认为市场是万能的,不需要国家干预便能运行良好,国家的作用仅仅表现为“守夜人”的角色。在理论上,斯密“看不见的手”和马歇尔的现代微观经济学理论体系,都充分论证了市场经济在自利的“看不见的手”作用下能够实现经济繁荣和国家福利;在实践中形成了“弱政府—强市场”模式,市场的作用被充分释放。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实现了空前的经济繁荣。第三阶段是政府干预确立阶段(1929年至20世纪70年代)。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及1929年世界经济大危机的爆发,市场万能的观点受到普遍质疑,“市场失灵”使得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开始受到普遍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国家干预的呼声越来越大。学术界也开始为国家干预寻找理论依据。凯恩斯主义作为现代国家干预主义形成的标志应运而生,不仅系统地提出了国家干预的理论,而且还提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系列政策主张。与此同时,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所推行的“罗斯福新政”成为将凯恩斯式国家干预主义在经济实践中成功运用的一个典型案例。从这一时期开始,西方各国纷纷在凯恩斯主义的指导下,走上了国家全面干预经济的道路。随着二战后世界中心从欧洲转移到美国,西方国家也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的黄金期。第四阶段是政府与市场分工均衡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1998年)。20世纪70年代,由于长期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建立丰厚的福利制度,西方国家在高速发展中累积起来的矛盾暴露出来而陷入“滞涨”之中,经济发展速度大大减缓,经济危机频发,失业数字不断攀升,通货膨胀日益严重,财政赤字扶摇直上。对此,凯恩斯主义失去了一贯的解释力,国家干预主义又让位于新自由主义。随着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上台执政,新自由主义政策开始左右国家经济生活。这一时期西方各国政府与市场相互交织,逐渐形成了“强市场—强政府”的均衡局面。第五阶段是政府干预重新占据主导地位(1998年至今)。在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西方国家政府普遍推行各种救助措施和经济刺激计划,在实践上表现为长期退居非主流地位的凯恩斯式国家干预主义重新受到决策者的青睐和追捧,直接导致三十年来几乎一直处于主流地位的新自由主义遭到沉重打击,被迫退居非主流地位。   从横向比较看,按照政府与市场之间作用力量的大小,不同区域的国家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形成了多种模式,包括美英为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Anglo-Saxon Model,简称ASM)、莱茵模式(Rhineland Capitalism)和东亚模式(East Asian Model,简称EAM)。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信奉减少政府干预、鼓励市场竞争、自由贸易和资本流动;莱茵模式其实质是一种由国家调节的、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力量在调节经济活动方面的作用,并在市场调节无效时由国家进行必要干预的经济发展模式;而东亚模式最显著的特色是强力政府具有强烈的经济建设意识和强大的导向作用,强调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即政府要想尽快赶超发达国家、实现高速增长的发展战略,就必然要制定一套保证高速增长的制度安排,若想行之有效,要求政府高度理性。当然,上述各种模式在长期实践中都有其积极方面和不足。因此,不同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既体现出各国不同特点,也各有其优势和缺陷。
  从总体上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不仅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政府与市场之间原来存在的非此即彼、相互替代的关系逐渐被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所替代,政府与市场同时成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都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
  三、转轨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俄罗斯模式与中国模式的比较
  1转轨经济理论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进与实践的挑战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欧洲和亚洲有三十多个国家出现了从中央计划体制向现代市场体制的转轨。然而,最初指导这场大规模体制转轨的理论来自于新自由主义学派的“华盛顿共识”。该学派认为,在一个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局部改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实行彻底的、完全的自由化和市场化改革,只有全面地以自由市场机制取代政府的经济计划才能成功。为此,萨克斯(J Sachs)以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主张将在拉美国家产生过短暂作用的“休克疗法”(Shock Therapy)沿用到东欧国家及俄罗斯,实行“大爆炸”式的改革,而政府的作用只是稳定货币和金融以及明晰产权。经过改革,转轨国家的经济运行在经历一个短暂的下降以后逐渐改善,即存在一个经济绩效的“J曲线”效应。然而,转轨国家的改革实践并没有持续出现 “J曲线”效应。恰恰相反,转轨国家出现了通货膨胀上升、财政赤字大幅增加等宏观经济形势的急剧恶化和严重的经济停滞与衰退,生产急剧下降,失业大幅上升,经济绩效呈现“L曲线”走势。在经历了或长或短的经济失控后,转轨国家纷纷开始进行以追求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为内容的第二阶段改革,重塑宏观体系,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力。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转轨国家无一例外地受到重创和冲击,导致严重的经济衰退。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与影响,转轨国家纷纷加大国家干预的力度,实施经济刺激计划,采取多种措施稳定金融业,扶持实体经济,大力刺激消费和投资需求,为转轨国家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的恢复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于新自由主义的转轨理论,新凯恩斯主义和新制度学派进行了广泛的质疑和批评。斯蒂格利茨指出,由于市场经济中存在着不完全的信息、不完备的市场和不完全的竞争等市场失效问题,转轨国家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不是要弱化而是要重新界定政府的作用;宏观经济稳定要同微观转型结合起来,政府应当控制改革的速度和节奏,不应把“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而是应该在二者之间保持恰到好处的平衡。在转轨初期,作为转轨推动者的政府决策毫无疑问是必需的,当转轨走上正轨后,很多需要深化的领域依然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科勒德克(G Kolodko)认为,“华盛顿共识”强调经济转轨结果的惟一确定性,忽视了政策的内生性并且依赖于政治约束,因而没有适当的制度基础,没有相互配套的改革措施。因此,转轨的三位一体政策不可能达到转轨的目标。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一个成功的市场经济应该有充分的制度基础作为支撑,转轨不仅仅是“华盛顿共识”所强调的自由化、私有化和稳定化所侧重的价格与市场的转轨,还必须关注更加微小的方面,如合同的制定和履行,法制、社会与政治环境,产权和激励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具有重要作用。不同国家、不同的初始条件应该有不同的制度的演进方式和道路。
  由于转轨国家在转轨前所实行的计划体制对经济的干预是全方位的,即通过行政干预和指令性计划,政府可以影响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导致国家对经济过度干预,因而在转轨国家最初的转轨方案中,都是以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为主。而相对于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形成数百年的市场来说,尽管转轨国家在转轨的目标模式、初始条件、转轨路径和方式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但在转轨初期都面临着艰巨的培育和发展市场、构建市场机制等市场体制所需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因此,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与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相比较,转轨经济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如下变动特征:计划体制下全方位发挥作用的政府干预的作用逐渐削弱,干预的范围和程度逐渐缩小,而市场制度从无到有,市场规则的构建、市场的培育和扩张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等成为转轨经济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转轨经济体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弱市场”,体现为市场不充分、市场不完备以及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但从总体上看,多数转轨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体现为一种“强政府—弱市场”的模式。尽管各国国情不同,所采纳的转轨战略存在差异,但毫无疑问的是,转轨国家政府在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治理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而避免出现“弱政府—弱市场”并存的低效“制度陷阱”[4]
  2不同转轨路径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演进与绩效
  对于不同的转轨国家而言,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存在不同的模式与特征。这里选取两种不同转轨路径和方式的典型大国俄罗斯和中国的比较,来经验分析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演进。
  (1)俄罗斯政府与市场关系:从“弱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转变   俄罗斯自转轨伊始,采取了新自由主义的“休克疗法”来进行改革。在俄罗斯经济转轨二十多年的历程中,根据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2—1999年。1992年初俄罗斯开始实施“休克疗法”,启动了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改革。这种改革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以私有制的产权制度为基础,否定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实行社会保障市场化。这一阶段又可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市场浪漫主义时期(1992年1月至1994年3月)。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大刀阔斧的经济自由化、私有化改革以及宏观经济稳定政策。从实际效果看,“休克疗法”非但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反而使原本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加恶化,造成了经济严重下滑和恶性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率高达2 500%。二是经济调整和震荡时期(1994年3月至1999年)。1994年3月,梅尔金宣布放弃“休克疗法”,对经济自由主义思想进行修正,重视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加大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这一时期的调整和震荡止住了经济下滑和恶性通货膨胀,但是经济仍然处于萧条状态。1997年经济增长有一定起色,但1998年的金融危机扼杀了这一势头。这一时期经济改革的不力波及到了政治稳定,在1998年3月到1999年8月不到18个月的时间里,叶利钦更换四任总理,面临的政治、经济压力可见一斑。这一时期由于大规模私有化的开展使得俄罗斯所有制结构迅速转变,政府难以再通过指令性计划来配置稀缺资源,政府的作用被全方位削弱,导致了长达10年的经济大幅滑坡。第二阶段为2000—2008年。普京就任总统后,为了解决俄罗斯存在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在建立强有力的国家和整顿权力机构秩序的同时,继续实行市场经济改革政策。其基本战略是,通过政治上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体系与加强中央权力,保证俄罗斯实现市场经济的改革。2001年7月普京指出:“我们明白俄罗斯努力的方向是什么,即追求经济的自由化,杜绝国家对经济的没有根据的干预。我要说明一点:只是杜绝没有根据的干预,不是完全取消国家的调节职能。”普京认为,在保持强有力的中央政治控制下推行“自由经济”,对推动市场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可取得最佳效果。为此,普京指出:“俄罗斯必须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建立完整的国家调控体系。这并不是说要重新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管理体系,让无所不包的国家从上至下为每个企业制定出工作细则,而是让俄罗斯国家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力量的有效协调员,使它们的利益保持平衡,确立社会发展最佳目标和合理参数,为达到这一目的创造条件和建立各种机制。”他还强调,“在确定国家调控体系的规模和机制时,我们应遵循这一个原则,‘需要国家调控的地方,就要有国家调控;需要自由的地方,就要有自由’”。围绕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这一核心,在经济转型方式上,普京强调 “只能采用渐进的、逐步的和审慎的方法实施”,切忌20世纪90年代机械搬用西方经验的错误做法,强调俄罗斯必须寻觅符合本国国情的改革思路。为此,普京政府一方面对金融工业寡头势力进行了打击,重新树立了政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取缔和清理了一些妨碍正常商业活动的行政规制,减少了行政机关对商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并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环境。在此期间,俄罗斯各领域中的消极因素日益得到抑制,政治秩序混乱、无序状态有了根本性的好转,经济开始复苏并保持了良好的态势,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改善。八年间俄罗斯GDP增长了70%,年均增长率为69%,居民实际收入增加了1倍。第三阶段为2008年至今。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2008年5月开始的梅普政权以及2012年5月开始的普梅组合不断调整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来应对危机,首先,梅普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性目标是实现国家全面现代化。2008年2月普京离任总统前发表的讲话《关于俄罗斯到2020年的发展战略》,普遍认为这“是普京近年来自由主义色彩最浓的一次讲演,其社会领域的主张更加温和。”他的战略“重点是发展有竞争的市场经济、强大的国家和负责任的社会政策”。为实现经济现代化,这一时期的梅普政权和后来的普梅组合在政策方面进行调整,减少或弱化国家对企业的不必要干预。具体措施包括减少国有企业比重,继续推行私有化政策。
  从总体上看,俄罗斯经济转轨以来,先后经历了经济的阵痛、衰退和缓慢复苏的过程,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也由“弱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适宜的政府与市场”转变。2002年,欧盟和美国正式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2004年世界银行在其发布的《从经济转型到经济发展》报告中认为,俄罗斯经济转型已经基本完成,俄罗斯经济已经进入发展期。当然,俄罗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还较为脆弱,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也有待进一步优化。
  (2)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从“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转变
  中国的经济转轨则采取了一条与其他转轨国家明显不同的“渐进式”改革道路。在中国三十多年的经济转轨历程中,根据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2月至1984年10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基本原则,其本质是在计划经济框架内引入并扩大市场调节的作用。因此,加快政府自身的改革步伐,促进市场的发育,成为这一时期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实践的重要内容。具体措施包括:通过价格政策调整和流通体制改革、下放决策权限,扩大农户生产经营权和企业自主权、适度放开价格,培育价格机制等引入市场调节,培育市场等。这一阶段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革是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总体格局未变的态势下展开的,计划机制仍占主体地位;政府的主导功能不是去弥补市场,而是“政府替代”。第二阶段:1984年10月至1991年。这一阶段建立了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5年,在《七五年计划建议》中,提出了“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逐步完善市场体系。”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这种新体制的特点:一是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形式和手段,保持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三是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来说应当是“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样,市场与计划就内在统一地结合起来了。这一时期,伴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政府不仅积极地培育市场,而且通过各种手段调控和引导市场;市场在计划的指导下逐渐成为相对独立的体制性因素,开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计划与市场“双轨”运行,并开始尝试相互磨合与衔接,成为这一时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大特色。第三阶段:1992—2008年。1992年春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一思想打破了长期以来人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认识上的误区,为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充分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要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基本框架。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召开为标志,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革进入了一个系统性、全面性的崭新历史阶段,由过去突破旧体制到创建新体制,由政策调整转为制度创新,由单项改革转为系统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设计。这一时期,一方面,政府主动地改革与完善政治、法律等制度结构,运用各种调控手段来确保市场经济中生产、交换和分配等市场秩序的稳定性,兼顾效率与公平;另一方面,政府不断优化自身功能,以实现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而市场迅速发育且向纵深发展,市场力量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市场机制得到建立,市场成为独立的体制性因素和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第四阶段:2008年至今。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同样给中国带来了严重冲击,造成出口受阻、外国投资缩减和经济下滑。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抵御外部环境不利影响,政府加大对经济的干预,果断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迅速推出了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及时制定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一揽子计划。包括采取了多次降息方案,大幅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缓解市场资金紧张问题,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政府出台了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以此拉动内需,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国家确定了钢铁、汽车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缓解国内企业消费不足、生产能力压缩的影响等。经历数月的经济持续低迷之后,2009年底成为世界上经济率先复苏的主要经济体,并在2010年超越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   应当说,在中国三十多年的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因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完全由政府主导;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也是由政府发动和推进的,市场体系的培育、市场机制和市场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等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的。因此,目前的市场经济仍属于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这一体制虽然还存在诸如“缺位”、“越位”等不足与政府失灵问题,但强大的政府力量在应对危机中显示出其优越性。从总体上看,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的中国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呈现出由“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的转变,与俄罗斯等其他转轨国家呈现出的由“弱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的转变存在显著的区别。
  四、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国范式的形成机理:基于体制基础、制度变迁与文化传统的一种阐释
  前已述及,转轨时期中国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正经历由“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强大而有效的政府作用即“强政府”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的关键,并成为国内外学者热议中的“中国模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将其称为“重商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5]。而事实上,中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独特范式不仅与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6],而且有着基于中国特殊的体制基础、制度变迁与文化传统的形成机理与内在逻辑。
  首先,从体制基础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强大和高效的政府来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它把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一方面,它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另一方面,它还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因此,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又要实行市场经济,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和宏伟创举。十六大报告强调:“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而立足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和政府则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根本保证。因而,强大而高效的政府作用就成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对于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市场来说,由于普遍呈现“弱市场”状态,也需要政府的作用加以培育。转轨伊始,中国市场的情形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发育不足和市场残缺,市场规模的扩大受到各种因素的抑制,市场远远没有达到可以正常运作的程度。特别是在改革初期,市场不会自发形成。市场的培育就需要一个强制性的权威力量即政府采取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来完成。因此,这一时期政府的作用不是一般地纠正“市场失灵”,而是必须直接地参与市场的形成和运作,实现对市场发育不足或对残缺市场的部分替代。因此,在中国转轨经济中,政府不是一般地去校正“市场失灵”,而是谋求构建市场运行的规则,通过扩张和发育市场,实现在一定程度、一定阶段上政府对市场的部分替代。而在市场体制得到基本确立、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市场规则的完善、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市场缺陷的弥补等仍需要政府的作用。因此,面对转轨经济中存在的市场具有明显的缺陷、市场失灵的范围和程度大大超过发达国家的客观现实,同样需要强有力的政府在保护市场和弥补市场缺陷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其次,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高度集权传统和长期计划经济的实践所带来的路径依赖与制度变迁惯性,使得政府对经济的强力干预成为一种常态。其一,传统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秦朝开创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由此奠定两千多年统一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并影响至今。其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践的长期影响。新中国建立后,由于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依照俄共(布)建党制度创建中国共产党并得到共产国际的长期支持,还因为原苏联是社会主义阵营的领头人和“老大哥”,因此,在受资本主义封锁,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情况下,学习原苏联模式就成为中国抵御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和寻求原苏联援助的需要。而形成于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模式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苏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迅速跻身为世界第二大工业国家,并取得了二战的伟大胜利,对世界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成为各新成立的社会主义国家竞相学习的模式。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当然地选择了这一样板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从1956年起,新中国开始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但这种探索并未能使中国从根本上突破原苏联模式的束缚,仍然是在原苏联模式的总体框架下建设社会主义。直到1978年中国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进行改革,才真正走上了扬弃原苏联模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对此,有学者认为:“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由于路径依赖,计划经济的思维和行为仍然存在”[7]
  再次,从东亚近邻的经济实践来看,“强政府”在“东亚奇迹”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理所当然地成为实行“赶超战略”的中国学习的一个极佳样板。二战以后,日本、东亚“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实行了“赶超式”发展战略,在比较短的时期内迅速实现工业化,迅速实现了经济的腾飞,被称为“东亚奇迹”。在这一奇迹的背后,政府对经济强有力的干预、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具有能够认知和执行“强政府”的官僚体系等,都成为各种对于“东亚奇迹”进行阐释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学者认为,在东亚,“权威主义同资本主义的结合”是经济取得优异成就的核心[8]。李晓将东亚模式的内涵概括为:“在共同或相近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下,形成了致力于经济发展的‘强政府’。这种‘强政府’不仅以较高乃至极高的‘政府强度’(Government Strenght)实现了有利于发动经济增长和缓解随之产生的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压力的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而且以较高的‘政府质量’(Government Quality),有效地确保了各种制度安排的顺利实施,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增长和工业化进程”[9]。斯蒂格利茨也高度肯定了东亚模式的“强政府”:“东亚奇迹以及该地区过去10—20年时间里惊人的发展速度,令世人对其原因感到迷惑不解。……由于市场在此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一些观察家得出了只有市场才是它们成功秘诀的结论。但是,政府在经济中几乎处处都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韦德将他研究台湾经济成功的著作命名为《支配市场》时,这无疑是在强调政府通过市场干预经济的作用”[10]。由于这些国家都属于中国的近邻,其推行的具有“强政府”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因而这一模式就极为自然地成为中国借鉴和效仿的样板。   最后,从文化传统的影响来看,文化传统对于不同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成和演变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倡导专制集权主义的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以及后世历代王朝实行君主专制的统治思想,乃至被称为“儒教”,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对于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对经济增长的重要影响,有研究发现,在信贷市场极不完备的古代,孝道作为一个独特的代际契约履约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代际契约中的证实和承诺问题,从而以一种增加储蓄的方式有效促进古代社会的经济增长。然而,实施和维持孝道却不完全是自发的,需要来自统治者的干预[11]。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政府干预的重要性。从更大的范围来看,“东亚奇迹”的成功也与儒家思想紧密相关。东亚国家和地区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结合本国国情,建立了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具有浓厚家族特征的企业制度,这成为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此可见,中国转轨过程中的“强政府”不仅是立足于中国的文化传统所形成的一种路径依赖,还受到从封建专制过渡到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由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制度变迁惯性的深刻影响,受到东亚近邻“东亚奇迹”的影响,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客观需要。诚然不能将“政府主导”等同于“中国模式”,但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充分证明,“强政府”是中国经济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从长期来看,保持一个具备充足制度供给与宏观调控能力的“强政府”,并作为一种传统优势,依然是支撑中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要素。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构建
  1“强政府—强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目标模式
  世界经济发展的长期实践表明,在各国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单独以“强政府”为主导或者以“强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都能实现一段较长时期的经济增长。这方面,“东亚奇迹”和近年来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而“强政府”与“强市场”同时存在于一个经济体中的情形历史上尚未出现过,以俄罗斯和中国为代表的转轨国家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正处于向“强政府—强市场”的转变过程中。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性质和特点,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构建新型的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可以将“强政府—强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目标模式。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在积极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经济体制。因此,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性质所决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可以体现出“双强”特征,即既延续和保持社会主义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强力调控、监管与协调等传统优势,又充分吸收并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第二,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才有可能实现有机结合。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经历了由自由市场经济到现代市场经济的演进,而现代市场经济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政府干预下的市场经济。由于各国的政府和市场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和对经济影响程度不同,现代市场经济在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组合和特色。然而,美国的宏观需求管理模式长期奉行“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高度重视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政府干预被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宏观调控侧重需求管理,使得市场长期脱离政府的监管和调节导致严重失控和金融危机爆发;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模式长期受刚性的社会福利制度困扰,这也成为引发欧债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以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为代表的东亚经济体长期推行政府主导型经济虽造就了“东亚奇迹”,但也引发了亚洲金融危机。尽管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在危机来临时普遍采取了凯恩斯式国家干预政策来应对,但从总体上看这种干预仅仅是一种反周期的短期干预政策,是对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的一种临时性补充,而非一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常态化机制。因此,在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不可能实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有机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立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体制基础,政府与市场之间可以相互影响。首先,针对转轨初期市场发育不足和市场残缺的状况,政府通过培育和扩张市场、构建市场规则等实现对市场的部分替代。其次,在市场体制得到基本确立、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和弥补市场缺陷等逐渐让渡于市场,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最后,在市场体制得到根本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情况下,政府与市场开始有机融合、“双强”并存,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作用。因此,在转轨过程中,政府的职能经历从对市场的部分替代向政府让渡于市场转变,最终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共存共赢;而市场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由弱变强,都是在政府有意识的顶层设计与规划以及自身职能的主动调整与改革中逐步实现的。因此,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完善并成熟的情况下,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不仅可以实现“双强”的特征,而且可以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2政府与市场关系由“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过渡阶段的制度设计
  “转轨国家的政府与市场关系,远不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基本‘定型’,而是一个市场关系逐步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的互动过程”[12]。在三十多年的转轨实践中,政府也不是一味地体现出“强政府”特征,比如在提供合理的制度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确保社会公平正义、扩大民间社会、公民对公共治理的有序参与等方面政府作用甚至存在弱化的倾向。因此,政府的职能本身也存在一个强弱调整的过程。首先,从市场的作用来看,也存在一个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过程。因此,在体制完善阶段,政府与市场关系正处于由“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的过渡阶段。当然,这一过渡不可能自发地完成,仍需要政府的主动设计、规划、推动和协调。因此,在过渡阶段,政府依然具有重要作用。其次,在这一过渡过程中,政府与市场都面临着艰巨的改革任务。从政府的角度看,关键在于推进以行政体制改革为主线的政府转型,以解决调控越位、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以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从市场的角度看,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与市场不能充分地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密切相关,是市场经济不成熟、市场机制作用不充分所致,并非所谓的市场机制“缺陷”。因此,进一步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发挥和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同样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课题。最后,在“强政府—强市场”范式中,仍需注重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边界,注重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统一和协调。一方面,“强政府”指导和推进“强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强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受到“强市场”的客观约束,“强市场”倒逼“强政府”做出相应变革。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的基础上政府与市场之间仍然存在一个相互协调配合的过程。
  参考文献:
  [1]吴易风当前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背景下西方经济思潮新动向[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2]张宇中国模式的含义与意义[DB/OL]人民网,2008-12-08
  [3]罗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成改革核心[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11-27
  [4]保罗·G 黑尔转型时期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5)
  [5]贾森·迪安,安德鲁·布朗中国“国家资本主义”引西方侧目[N]华尔街日报,2010-11-16
  [6]胡乐明,刘志明,张建刚国家资本主义与“中国模式”[J]经济研究,2009,(11)
  [7]李义平为什么市场经济更容易遵循经济规律[N]人民日报,2013-08-07
  [8]大野健一通向市场经济的路径选择和政府的作用[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4)
  [9]李晓东亚奇迹与“强政府”:东亚模式的制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10]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
  [11]李金波,聂辉华儒家孝道、经济增长与文明分岔[J]中国社会科学,2011,(11)
  [12]高尚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J]中国经贸导刊,2011,(16)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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