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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国务院决定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日前,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根据这个意见,国家将在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的基础上,部分恢复审批工作,但对违法下放审批权、年度计划指标用完、年底前未足额偿还农民征地补偿费、现有基本农田未落实到地块的,将继续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