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均涉及公共图书馆依法为学校提供支持,培养儿童及青少年的阅读兴趣,提高其文化素养的相关内容,对公共图书馆全方位服务儿童及青少年读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共图书馆与中小学在儿童及青少年阅读推广工作方面的合作必将逐渐深化。只有寻求最佳的馆校合作方式,双方才能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