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合作中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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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旅游合作是政府的一种法律行为,应当受法律的调整和规范。区域旅游合作中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制要致力于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是编制跨区域规划,为合作各方提供统一的行为规则;三是加强旅游信息交流,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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