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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来,许多会员在“档案界”网站上对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新见解和新方法,这对于基层从事业务指导工作的同志的确有指导意义。但这些讨论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其对业务指导工作存在的诸如“应如何指导”、“由谁指导”“对谁指导”、“为什么会被弱化被削弱”等问题的困惑,笔者认为,这主要是没能给予业务指导工作以准确的定位。
1 业务指导工作重在指点、引导
“指导”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指示、教导”、“指点、引导”。笔者认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重点应当在“指点、引导”上。一是因为“指示、教导”一般指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而“指点、引导”则一般指平等单位之间的关系。就档案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而言,业务指导工作定位于“指点、引导”易被接受,易于开展工作。其二,除《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以外,整个档案工作的标准和规范都是推荐性的,上级的业务性文件也一般都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这也表明业务指导工作的重点应在于“指点、引导”。
“指点、引导”就是答疑解惑。即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以咨询者的身份帮助被指导单位理顺档案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解答档案业务工作难题,为今后的档案工作开展进言献策,以服务者的身份和态度帮助被指导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目的是为指导单位创造好的工作环境。
2 业务指导工作只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环节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大家都清楚、明白。按《现代汉语词典》对“管理”一词的解释为“负责某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指导”,则是“指点、引导”“指示、教导”,如果把它们同时用于一项工作中,则说明管理大于指导。在《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中也可以明确发现二者的区别。《档案法》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规定了我们的法定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是指在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下,业务指导工作如何具体开展的方式和方法。从《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中,更可以看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只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一个具体的工作环节。
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具体从事业务指导工作的同志(包括我本人),常混淆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与业务指导二者的关系,错把业务指导工作当成全部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究其原因,是受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的影响,结果不是有越权之嫌,就是有力不从心之感。
3 应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指导工作流程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技术工作,不仅需要从事业务指导的专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还需要建立起一个统一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业务指导工作流程,在实际工作中就可避免业务指导的随意性。众所周知,由于目前业务指导工作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和流程,结果就出现了业务指导“谁都能干”, “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干好干坏都一样”,恰似“万金油”一样的怪现象。
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业务指导工作的经验,对业务指导工作的一般流程提出如下设想,供大家参考。
调查了解一研究分析发现问题一答疑解惑提出建议一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一督促检查落实一形成完整的业务指导工作报告。
具体操作中,根据被指导单位的具体情况,侧重点可有所不同。
4 业务指导工作要与其他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和配合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它起着“上通下达、左右贯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为业务指导部门最了解、熟悉和掌握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
在过去,业务指导部门承担了大部分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集培训、指导、宣传教育、执法等职能于一身,基本上是“一口对外”,协调和配合的问题并未凸现。但是,在现行的体制下,由于其他部门分担了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是“众口对外”,代表的又是同一个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档案局。因此,要解决“众口一致对外”的现实问题,就必须在发挥业务指导工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做好档案部门内部自身的协调和配合,多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联络,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就不会再有工作上的困惑。
1 业务指导工作重在指点、引导
“指导”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指示、教导”、“指点、引导”。笔者认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重点应当在“指点、引导”上。一是因为“指示、教导”一般指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而“指点、引导”则一般指平等单位之间的关系。就档案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而言,业务指导工作定位于“指点、引导”易被接受,易于开展工作。其二,除《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以外,整个档案工作的标准和规范都是推荐性的,上级的业务性文件也一般都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这也表明业务指导工作的重点应在于“指点、引导”。
“指点、引导”就是答疑解惑。即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以咨询者的身份帮助被指导单位理顺档案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解答档案业务工作难题,为今后的档案工作开展进言献策,以服务者的身份和态度帮助被指导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目的是为指导单位创造好的工作环境。
2 业务指导工作只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环节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大家都清楚、明白。按《现代汉语词典》对“管理”一词的解释为“负责某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指导”,则是“指点、引导”“指示、教导”,如果把它们同时用于一项工作中,则说明管理大于指导。在《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中也可以明确发现二者的区别。《档案法》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规定了我们的法定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是指在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下,业务指导工作如何具体开展的方式和方法。从《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中,更可以看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只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一个具体的工作环节。
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具体从事业务指导工作的同志(包括我本人),常混淆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与业务指导二者的关系,错把业务指导工作当成全部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究其原因,是受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的影响,结果不是有越权之嫌,就是有力不从心之感。
3 应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指导工作流程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技术工作,不仅需要从事业务指导的专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还需要建立起一个统一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业务指导工作流程,在实际工作中就可避免业务指导的随意性。众所周知,由于目前业务指导工作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和流程,结果就出现了业务指导“谁都能干”, “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干好干坏都一样”,恰似“万金油”一样的怪现象。
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业务指导工作的经验,对业务指导工作的一般流程提出如下设想,供大家参考。
调查了解一研究分析发现问题一答疑解惑提出建议一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一督促检查落实一形成完整的业务指导工作报告。
具体操作中,根据被指导单位的具体情况,侧重点可有所不同。
4 业务指导工作要与其他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和配合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它起着“上通下达、左右贯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为业务指导部门最了解、熟悉和掌握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
在过去,业务指导部门承担了大部分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集培训、指导、宣传教育、执法等职能于一身,基本上是“一口对外”,协调和配合的问题并未凸现。但是,在现行的体制下,由于其他部门分担了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是“众口对外”,代表的又是同一个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档案局。因此,要解决“众口一致对外”的现实问题,就必须在发挥业务指导工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做好档案部门内部自身的协调和配合,多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联络,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就不会再有工作上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