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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海河流域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秉承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倡导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发展方式,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正确路线,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
关键词:海河流域 水功能区 限制纳污红线 水质
中图分类号:TV147文献标识码: A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海河流域是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污染源治理和污水处理措施相对滞后,加之严重的资源性缺水,部分地区面临“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困境。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重要水功能区为抓手。海河流域纳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水功能区共计230个,其中一级水功能区共168个(含开发利用区85个),二级水功能区147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是海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以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由于污染物质在水体中的迁移与转化具有连续性,水功能区水质与上下游、干支流关系密切,因此流域机构以重要水功能区为抓手,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必然推动全流域水功能区水质的整体改善。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海河流域重要水功能区涉及水源地保护区16个,区划河长736.26km,区划湖库面积754.94km²;饮用水源区32个,区划河长1221.8km,区划湖库面积271km²。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亲水需求,使人民群众饮水有保障,亲水有场所。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落实,要达成社会的共识,得到公众的支持,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立足改善民生这个根本。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限制排污总量为突破口。水功能区污染源可分为点源、面源和内源三类。点源的监测、治理体系较为完善,可以作为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突破口。以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开展基准年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以入河排污口普查等有关工作为依托,对重要水功能区中的入河排污口和支流口统计调查,确定水功能区主要污染物的现状入河量;从严复核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确定水功能区污染物限制排污总量,提出重要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分解方案。在限排总量控制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对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区别对待,保护区内禁止进行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开发利用活动;保留区作为今后开发利用预留的水域,原则上应维持现状;在缓冲区内进行开发利用活动,原则上不得影响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合理的考核制度为保障。按照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海河流域水功能区管理责任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与考核方式,将水资源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流域机构对水功能区水质的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有关省区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指标的依据之一,推动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方面下真功夫、花细功夫、用實功夫。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相关科研工作为支撑。海河流域部分地区“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水功能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除削减点源外,还需要相关科研工作的有力支撑。一是控制面源。促成有关部门控制禽畜养殖污染以及农药、化肥污染。二是清理内源。开展河湖底泥污染整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三是涵养水源。加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固本清流。
在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过程中,还应协调好以下三种关系。
一是上下游、左右岸省区关系。省界缓冲区是水质纠纷易发河段,也是区分污染责任的重要区域。海河流域省界断面共计65个。加强省界缓冲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对缓解上下游、左右岸水质矛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开发与保护关系。开发与保护关系的根本,是流域水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海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尚未完全摆脱粗放型发展方式,一些地方为了GDP的增长不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影响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的紧迫任务。海河流域重要水功能区涉及保护区27个,区划河长1145.26km,区划湖库面积1114.94km²;保留区9个,区划河长600km。在水功能区划分过程中,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及水生态系统保护要求,确定水域主体功能。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有所前瞻和预见,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保障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资源。
三是公平与效率关系。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是经济社会发展可利用的一种环境资源,应兼顾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公平与效率的结合点,在于取得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最佳综合效益。海河流域各个水系上下游省份经济发展存在一定差距,江河源头地区多数为高山峻岭,经济欠发达,同时这些地区担负维护水生态健康任务,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要探索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促使流域内各地区协调发展。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秉承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倡导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发展方式,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正确路线,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Z〕.201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Z〕.2011.
[3] 陈进,黄薇.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有关问题的探讨[J]. 中国水利. 2011.
[4] 彭文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J].中国水利.2012.
[5] 李志群.实施流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的执行要点[J].东北水利水电.2011.
关键词:海河流域 水功能区 限制纳污红线 水质
中图分类号:TV147文献标识码: A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海河流域是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污染源治理和污水处理措施相对滞后,加之严重的资源性缺水,部分地区面临“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困境。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重要水功能区为抓手。海河流域纳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水功能区共计230个,其中一级水功能区共168个(含开发利用区85个),二级水功能区147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是海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以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由于污染物质在水体中的迁移与转化具有连续性,水功能区水质与上下游、干支流关系密切,因此流域机构以重要水功能区为抓手,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必然推动全流域水功能区水质的整体改善。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海河流域重要水功能区涉及水源地保护区16个,区划河长736.26km,区划湖库面积754.94km²;饮用水源区32个,区划河长1221.8km,区划湖库面积271km²。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亲水需求,使人民群众饮水有保障,亲水有场所。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落实,要达成社会的共识,得到公众的支持,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立足改善民生这个根本。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限制排污总量为突破口。水功能区污染源可分为点源、面源和内源三类。点源的监测、治理体系较为完善,可以作为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突破口。以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开展基准年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以入河排污口普查等有关工作为依托,对重要水功能区中的入河排污口和支流口统计调查,确定水功能区主要污染物的现状入河量;从严复核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确定水功能区污染物限制排污总量,提出重要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分解方案。在限排总量控制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对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区别对待,保护区内禁止进行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开发利用活动;保留区作为今后开发利用预留的水域,原则上应维持现状;在缓冲区内进行开发利用活动,原则上不得影响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合理的考核制度为保障。按照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海河流域水功能区管理责任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与考核方式,将水资源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流域机构对水功能区水质的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有关省区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指标的依据之一,推动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方面下真功夫、花细功夫、用實功夫。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要以相关科研工作为支撑。海河流域部分地区“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水功能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除削减点源外,还需要相关科研工作的有力支撑。一是控制面源。促成有关部门控制禽畜养殖污染以及农药、化肥污染。二是清理内源。开展河湖底泥污染整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三是涵养水源。加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固本清流。
在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过程中,还应协调好以下三种关系。
一是上下游、左右岸省区关系。省界缓冲区是水质纠纷易发河段,也是区分污染责任的重要区域。海河流域省界断面共计65个。加强省界缓冲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对缓解上下游、左右岸水质矛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开发与保护关系。开发与保护关系的根本,是流域水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海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尚未完全摆脱粗放型发展方式,一些地方为了GDP的增长不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影响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的紧迫任务。海河流域重要水功能区涉及保护区27个,区划河长1145.26km,区划湖库面积1114.94km²;保留区9个,区划河长600km。在水功能区划分过程中,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及水生态系统保护要求,确定水域主体功能。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有所前瞻和预见,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保障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资源。
三是公平与效率关系。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是经济社会发展可利用的一种环境资源,应兼顾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公平与效率的结合点,在于取得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最佳综合效益。海河流域各个水系上下游省份经济发展存在一定差距,江河源头地区多数为高山峻岭,经济欠发达,同时这些地区担负维护水生态健康任务,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要探索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促使流域内各地区协调发展。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秉承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倡导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发展方式,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正确路线,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Z〕.201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Z〕.2011.
[3] 陈进,黄薇.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有关问题的探讨[J]. 中国水利. 2011.
[4] 彭文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J].中国水利.2012.
[5] 李志群.实施流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的执行要点[J].东北水利水电.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