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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药家族的重要成员,杀菌剂在施用技术上比杀虫剂和除草剂的要求更高。为了提高杀菌剂的使用功效,生产上应注意把握以下关键技术。
1.选准施药时间。杀菌与杀虫杀螨不同。杀虫杀螨的原则是见虫杀虫,见螨杀螨,即只有当虫口或螨虫在单位面积内达到一定数量时进行防治才能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而杀菌则不然,杀菌的原则是以预防为主,防治为辅,即在病菌发生危害之前或发生危害初期,就应进行积极防治。如大量病菌已经侵入寄主或造成危害时,再进行防治,即使使用最好的杀菌药剂,效果也不会令人满意。因此,使用杀菌剂时应根据作物不同病害的发生规律和预测预报以及病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及时用药。通常杀菌剂的用药时间均应掌握在发病前(保护用药)或发病初期(防患于未然)为佳。
2.使用适宜浓度。使用杀菌剂(包括水剂和可湿性粉剂)喷雾时,都需要用水将药剂配成或稀释成适当的浓度。不同的杀菌剂其使用浓度都有其特殊要求,配置浓度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不可随意加大或缩小。如果浓度过高就极易造成药害,而浓度过低则达不到用药防治病害的效果。
3.注意施药次数。植物病害的发生和发展往往要一段时间,喷洒杀菌剂也很难一次解决问题,往往需要喷洒多次。杀菌剂的喷药次数主要是根据药剂残效期的长短和气象条件来确定。一般每隔10~15天喷施1次,共喷施2~3次即可。遇特殊情况,如施药后遇雨,应及时补喷一次。
4.提高用药质量。杀菌剂的喷药质量包括用药数量和喷药质量。用药数量要适宜,用药过多,既增大成本,又极易造成药害。而用药过少则无法达到用药目的。用药质量要讲究,喷药时要求雾点细密,喷药均匀,要喷遍植株茎干和叶片正反面,力求做到不漏喷。
5.谨慎混用药物。人们往往将杀菌杀虫药液混在一起使用,以达到综合防治、省工省时的目的。但杀菌剂与杀虫剂、杀螨剂或其他杀菌剂混合使用时,要看这几种药剂的理化性能,是否会发生化学反应,以免影响药效。杀菌剂不少为碱性农药,故不能与遇碱性物质易分解失效的杀虫剂混用,如碱性杀菌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不能和1605、乐果、敌敌畏等混合使用,否则会产生化学反应,造成“两败俱伤”。还有一些杀菌剂如多菌灵、白僵菌等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托布津等杀菌剂混用,同样会造成杀虫(菌)微生物丧失生理活性和杀虫(菌)能力而失效。另外,一些混合后产生化学反应并致药害的也不能混用。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杀菌剂都不能与其他农药混用,有少数杀菌剂与农药混合后还能起到增效的作用。例如,乐果与酸性杀菌性如代森锌或可湿性硫磺或胶体硫等混用,不仅不会影响药效的发挥,反而还有提高药效的作用。
6.注意规避抗药性。长期使用单一的药剂(主要是内吸杀菌剂),就会导致病原物产生抗药性,使药剂常规用药量无效,增加防治难度。为了避免抗药性的产生,要在科学选用农药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不同类型的药剂交替(轮换)使用,严禁长期单独使用一种农药。
7.谨防产生药害。杀菌剂造成药害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水溶性较强的药剂容易发生药害。不同作物对药剂的敏感性也不同,如波尔多液可防治霜霉病,但易对白菜产生药害,故不宜用来防治白菜霜霉病。作物的不同发育阶段对药剂的反应也有所不同,一般幼苗期和孕穗开花期容易发生药害,要慎用。此外,药害与气象条件如气温、日照等也有一定关系,一般高温干旱、日照强烈或雾重、高湿等条件下用药均易引起作物药害。
442700 湖北省丹江口市十堰农校 陈茂春
1.选准施药时间。杀菌与杀虫杀螨不同。杀虫杀螨的原则是见虫杀虫,见螨杀螨,即只有当虫口或螨虫在单位面积内达到一定数量时进行防治才能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而杀菌则不然,杀菌的原则是以预防为主,防治为辅,即在病菌发生危害之前或发生危害初期,就应进行积极防治。如大量病菌已经侵入寄主或造成危害时,再进行防治,即使使用最好的杀菌药剂,效果也不会令人满意。因此,使用杀菌剂时应根据作物不同病害的发生规律和预测预报以及病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及时用药。通常杀菌剂的用药时间均应掌握在发病前(保护用药)或发病初期(防患于未然)为佳。
2.使用适宜浓度。使用杀菌剂(包括水剂和可湿性粉剂)喷雾时,都需要用水将药剂配成或稀释成适当的浓度。不同的杀菌剂其使用浓度都有其特殊要求,配置浓度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不可随意加大或缩小。如果浓度过高就极易造成药害,而浓度过低则达不到用药防治病害的效果。
3.注意施药次数。植物病害的发生和发展往往要一段时间,喷洒杀菌剂也很难一次解决问题,往往需要喷洒多次。杀菌剂的喷药次数主要是根据药剂残效期的长短和气象条件来确定。一般每隔10~15天喷施1次,共喷施2~3次即可。遇特殊情况,如施药后遇雨,应及时补喷一次。
4.提高用药质量。杀菌剂的喷药质量包括用药数量和喷药质量。用药数量要适宜,用药过多,既增大成本,又极易造成药害。而用药过少则无法达到用药目的。用药质量要讲究,喷药时要求雾点细密,喷药均匀,要喷遍植株茎干和叶片正反面,力求做到不漏喷。
5.谨慎混用药物。人们往往将杀菌杀虫药液混在一起使用,以达到综合防治、省工省时的目的。但杀菌剂与杀虫剂、杀螨剂或其他杀菌剂混合使用时,要看这几种药剂的理化性能,是否会发生化学反应,以免影响药效。杀菌剂不少为碱性农药,故不能与遇碱性物质易分解失效的杀虫剂混用,如碱性杀菌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不能和1605、乐果、敌敌畏等混合使用,否则会产生化学反应,造成“两败俱伤”。还有一些杀菌剂如多菌灵、白僵菌等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托布津等杀菌剂混用,同样会造成杀虫(菌)微生物丧失生理活性和杀虫(菌)能力而失效。另外,一些混合后产生化学反应并致药害的也不能混用。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杀菌剂都不能与其他农药混用,有少数杀菌剂与农药混合后还能起到增效的作用。例如,乐果与酸性杀菌性如代森锌或可湿性硫磺或胶体硫等混用,不仅不会影响药效的发挥,反而还有提高药效的作用。
6.注意规避抗药性。长期使用单一的药剂(主要是内吸杀菌剂),就会导致病原物产生抗药性,使药剂常规用药量无效,增加防治难度。为了避免抗药性的产生,要在科学选用农药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不同类型的药剂交替(轮换)使用,严禁长期单独使用一种农药。
7.谨防产生药害。杀菌剂造成药害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水溶性较强的药剂容易发生药害。不同作物对药剂的敏感性也不同,如波尔多液可防治霜霉病,但易对白菜产生药害,故不宜用来防治白菜霜霉病。作物的不同发育阶段对药剂的反应也有所不同,一般幼苗期和孕穗开花期容易发生药害,要慎用。此外,药害与气象条件如气温、日照等也有一定关系,一般高温干旱、日照强烈或雾重、高湿等条件下用药均易引起作物药害。
442700 湖北省丹江口市十堰农校 陈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