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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司法机关的存在就是源于人们对司法机关的公正和不偏不倚的信任,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司法机关也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社会基础,司法公正即包括实质公正,又包括形式公正,尤以程序公正为重点。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施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正在进行当中,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检察人员既提供了锻炼提高的平台,又是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