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偷税锁定四大重点

来源 :中国经济信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onami_1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迅速积聚个人财富的同时大肆偷逃国家税款,这种逍遥于国家税法之外的“富人”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公安部门透露,一场针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已在全国打响。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组织的,从7月开始持续6个月,矛头直指四大重点对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伪造、倒卖、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高收入阶层偷税、逃税的违法犯罪行为;集贸市场和加油站偷税、逃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日前从公安部获悉,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惩治力度,1997年至2002年6月,破案4万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万余人,追缴税款192亿元。
  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指出,各地公安、税务机关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重点行业的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税务机关对在税收征管、稽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要迅速实施稽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通知强调,对犯罪嫌疑人逃逸或企图逃逸,转移、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转移、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查证、追缴税收款项的,税务机关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对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将坚决立案,并迅速控制、获取有关书证、物证和重点嫌疑人。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