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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痕迹物证是指通过对命案现场的场地、物品、尸体等内容的勘查和搜集,发现犯罪活动中案犯留下的相关痕迹。痕迹物证是犯罪现场中的客观存在,通过对命案现场物证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犯罪信息,并以此推断出案件的性质和犯罪过程。但是有的时候工作人员往往比较注重对命案现场的勘查,忽视命案现场分析的作用,缺乏对现场物证的分析造成现场勘查质量的下降。
[关键词]痕迹物证;命案现场;勘查应用
中图分类号:TU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2-0247-01
在命案现场开展的勘查工作需要认真、细致、全面的进行,这对于侦破案件有着重要的作用,对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进行有效的应用,能够准确的对命案进行性质定位,然后对现场进行判断,确定命案的整个的发生过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定或者区分主次,为命案的侦破提供一个准确的方向与范围,对后期的诉讼审判来说也是非常有帮助的证据之一。
1.痕迹物证的种类及形成因素
痕迹物证从宏观结构上可分为立体痕迹物证和平面痕迹物证,根据造痕体不同可以分为人体痕迹物证、器械痕迹物证以及动物痕迹三种。痕迹物证在形态与结构上都存在差异,而且痕迹物证形成需要的条件也是不一样,所以痕迹物证在形成因素上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别,在其中主要包含造痕体、承痕体以及作用力这几种因素,第一个因素主要是塑造形态的客体,也就是在命案现场留下痕迹的物体或者动物、人,这种痕迹的存在有的是物体固有的,也有的是后来加上的,在其形成过程中,这些方面的特点也就会在痕迹物证中清晰的反映出来。第二个因素也被称为是承受客体,就是在造痕体的条件下产生的客体的一种反映,就是泥土、玻璃或者金属等客体在特征等方面的反映体,在机械性能上存在的差异会对造痕体的特征产生直接的影响。第三个因素可以看作是载荷,主要是受到外力的影响,在痕迹的形成中不可或缺。
2.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作用分析
命案现场可以看作是犯罪行为的一种客观反映,痕迹物证就是其表现形式,在命案现场中潜藏着很多的犯罪信息,通过勘查痕迹物证就能够在其中发现丰富的信息内容,从而为进一步的开展现场分析工作提供充足的证据。在命案现场的勘查工作中,痕迹物证首先能够起到一个提供犯罪信息的作用,在命案发生之后其中最为重要的信息就是犯罪事实,这是对案件进行证明的首要条件,比如在现场出现的凶器、尸体以及血迹等,都可以作为事实对犯罪的发生进行证明。另外,痕迹物证还可以为勘查工作提供命案的发生方式的相关信息,通过分析痕迹物证能够探究出命案的具体作案方式,比如撬锁的手段、潜入室内的方法等等,并且可以根据犯罪形式的相似性进行并案侦查。通过痕迹物证分析犯罪的时间或者相关人员与命案现场的联系,可以大略的分析嫌疑人的身份。还可以提供犯罪者的相关信息,对证人的证言进行验证,确认相关书面证据的正确性,因此,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分析痕迹物证的注意事项
在命案现场的勘查中优势对痕迹物证的分析比较忽视,相关技术人员在命案现场只是将明显的痕迹进行提取,没有把勘查的整体现场情况与综合的分析结果向侦查部门反馈。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在痕迹物证的勘查中注意对三个"原始状态"的关注,首先需要重视的是痕迹物证的最初位置,也就是存在痕迹的物体的位置以及痕迹的角度等信息进行确认,其次就是痕迹物证的原始样子,也就是痕迹所在物体的整体样貌,还有痕迹的具体的样貌信息。第三个就是痕迹与所在物体之间的关系,不同痕迹之间的原始关系。另外,在痕迹物证的分析中还要对命案现场的案件的整体形象进行探究,技术人员需要熟悉痕迹的发现、判断、提取等一系列工作,在现场的勘查中还需要开展综合分析,以便能为命案的侦破提供最多的信息依据,通过整体形象的分析能够表现犯罪嫌疑人当时的心理状态,需要通过广义的痕迹体系显示出来。
4.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具体应用
4.1 通过分析痕迹物证来确定命案犯罪嫌疑人
命案现场勘查过程中,痕迹物证的提取至关重要,诸如指纹、足迹、DNA等都能够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的命案犯罪嫌疑人是首次作案,可能会在现场留下比较多的痕迹物证,这样就会比较容易破案。如果犯罪嫌疑人拥有比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就会对原始的命案现场进行破坏或者对其进行伪装,这样在现场的勘查中就会比较复杂,但是在现场还是会存在一些痕迹,这些痕迹就将会成为侦破案件的一把钥匙。比如在一小区楼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在命案现场勘查中,技术人员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进入房间的方式,而且现场地面灰尘较多,所以痕迹物证比较容易分析,通过提取足迹,确认嫌疑人的现场活动,展开相关的勘查工作,随后在下水管内发现嫌疑人留下的烟蒂,在房间东侧发现装有半瓶水的水瓶,并且在胶带纸上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纹,通过在实验室进行痕迹物证的检验,确认了是嫌疑人的痕迹,随后警方展开了排查与布控,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4.2 利用痕迹物证去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
在勘查命案现场时,关键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寻找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通过这些蛛丝马迹倒视时空,进而呈现出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整个作案过程。对现场进行作案过程的分析对于后期的审讯工作比较有利,对于案件的侦破也能提供充足的依据。比如在一起命案中发现了11个装有尸块的黑色塑料袋,通过拼接确认试题为一男一女两人,在现场的勘查中,发现现场清理的比较干净,但是技术人员还是发现了两处喷溅的血迹,由此可以判断出杀人的具体位置,通过尸检可以确认死者的死亡原因,在现场楼下的下水井中发现了死者的一些衣物,在小区内发现了被丢弃的作案工具,最后成功了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并对整个案件的过程进行的供认。
4.3 利用痕迹物证可以确认命案的性质
对命案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收集、分析、鉴定,就可以确认案件的具体性质,比如自杀或者他杀等,这样可以减少破案中的相关调查工作,还可以获得更多的破案线索,能够提升破案的效率。比如在一起案件中,火车司机在道旁发现一具尸体,公安局工作人员迅速的赶到现场,对尸体的性别、状态以及衣着等进行确认,通过勘查发现尸体头部有撞击伤,手部以及面部也有伤,结合这些信息进行分析,侦查员在案件性质方面存在分歧,有的认为是自杀案件,有的则认为是他杀案件,通过对附近火车的进一步调查,发现了血迹与毛发等痕迹物证,最后确认这一案件属于一起自杀案件,由此可见,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重要作用。
5.结论与认识
在命案的侦破过程中,痕迹物证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从原来的服务于侦查破案逐渐发展为引导侦查破案,在命案现场的侦查中,工作人员需要将痕迹物证作为其勘查的基础,对发现的所有痕迹物证进行充分的分析与应用,发掘其内在的价值及与发生的命案之前的联系,因此必須更加的重视痕迹检测工作,为命案的顺利侦破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刘锦程,高华峰.犯罪现场再现与痕迹物证的位置[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1期.
[2] 郝宏奎.论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及其意义[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6年04期.
[3] 张进红,杨清芳.犯罪现场外围搜索应把握的几个问题[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03期.
作者简介
邸勇,1988年8月出生,男,回族,铁道警官学院毕业,目前在林甸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从事痕迹检验工作。
[关键词]痕迹物证;命案现场;勘查应用
中图分类号:TU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2-0247-01
在命案现场开展的勘查工作需要认真、细致、全面的进行,这对于侦破案件有着重要的作用,对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进行有效的应用,能够准确的对命案进行性质定位,然后对现场进行判断,确定命案的整个的发生过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定或者区分主次,为命案的侦破提供一个准确的方向与范围,对后期的诉讼审判来说也是非常有帮助的证据之一。
1.痕迹物证的种类及形成因素
痕迹物证从宏观结构上可分为立体痕迹物证和平面痕迹物证,根据造痕体不同可以分为人体痕迹物证、器械痕迹物证以及动物痕迹三种。痕迹物证在形态与结构上都存在差异,而且痕迹物证形成需要的条件也是不一样,所以痕迹物证在形成因素上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别,在其中主要包含造痕体、承痕体以及作用力这几种因素,第一个因素主要是塑造形态的客体,也就是在命案现场留下痕迹的物体或者动物、人,这种痕迹的存在有的是物体固有的,也有的是后来加上的,在其形成过程中,这些方面的特点也就会在痕迹物证中清晰的反映出来。第二个因素也被称为是承受客体,就是在造痕体的条件下产生的客体的一种反映,就是泥土、玻璃或者金属等客体在特征等方面的反映体,在机械性能上存在的差异会对造痕体的特征产生直接的影响。第三个因素可以看作是载荷,主要是受到外力的影响,在痕迹的形成中不可或缺。
2.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作用分析
命案现场可以看作是犯罪行为的一种客观反映,痕迹物证就是其表现形式,在命案现场中潜藏着很多的犯罪信息,通过勘查痕迹物证就能够在其中发现丰富的信息内容,从而为进一步的开展现场分析工作提供充足的证据。在命案现场的勘查工作中,痕迹物证首先能够起到一个提供犯罪信息的作用,在命案发生之后其中最为重要的信息就是犯罪事实,这是对案件进行证明的首要条件,比如在现场出现的凶器、尸体以及血迹等,都可以作为事实对犯罪的发生进行证明。另外,痕迹物证还可以为勘查工作提供命案的发生方式的相关信息,通过分析痕迹物证能够探究出命案的具体作案方式,比如撬锁的手段、潜入室内的方法等等,并且可以根据犯罪形式的相似性进行并案侦查。通过痕迹物证分析犯罪的时间或者相关人员与命案现场的联系,可以大略的分析嫌疑人的身份。还可以提供犯罪者的相关信息,对证人的证言进行验证,确认相关书面证据的正确性,因此,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分析痕迹物证的注意事项
在命案现场的勘查中优势对痕迹物证的分析比较忽视,相关技术人员在命案现场只是将明显的痕迹进行提取,没有把勘查的整体现场情况与综合的分析结果向侦查部门反馈。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在痕迹物证的勘查中注意对三个"原始状态"的关注,首先需要重视的是痕迹物证的最初位置,也就是存在痕迹的物体的位置以及痕迹的角度等信息进行确认,其次就是痕迹物证的原始样子,也就是痕迹所在物体的整体样貌,还有痕迹的具体的样貌信息。第三个就是痕迹与所在物体之间的关系,不同痕迹之间的原始关系。另外,在痕迹物证的分析中还要对命案现场的案件的整体形象进行探究,技术人员需要熟悉痕迹的发现、判断、提取等一系列工作,在现场的勘查中还需要开展综合分析,以便能为命案的侦破提供最多的信息依据,通过整体形象的分析能够表现犯罪嫌疑人当时的心理状态,需要通过广义的痕迹体系显示出来。
4.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具体应用
4.1 通过分析痕迹物证来确定命案犯罪嫌疑人
命案现场勘查过程中,痕迹物证的提取至关重要,诸如指纹、足迹、DNA等都能够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的命案犯罪嫌疑人是首次作案,可能会在现场留下比较多的痕迹物证,这样就会比较容易破案。如果犯罪嫌疑人拥有比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就会对原始的命案现场进行破坏或者对其进行伪装,这样在现场的勘查中就会比较复杂,但是在现场还是会存在一些痕迹,这些痕迹就将会成为侦破案件的一把钥匙。比如在一小区楼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在命案现场勘查中,技术人员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进入房间的方式,而且现场地面灰尘较多,所以痕迹物证比较容易分析,通过提取足迹,确认嫌疑人的现场活动,展开相关的勘查工作,随后在下水管内发现嫌疑人留下的烟蒂,在房间东侧发现装有半瓶水的水瓶,并且在胶带纸上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纹,通过在实验室进行痕迹物证的检验,确认了是嫌疑人的痕迹,随后警方展开了排查与布控,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4.2 利用痕迹物证去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
在勘查命案现场时,关键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寻找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通过这些蛛丝马迹倒视时空,进而呈现出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整个作案过程。对现场进行作案过程的分析对于后期的审讯工作比较有利,对于案件的侦破也能提供充足的依据。比如在一起命案中发现了11个装有尸块的黑色塑料袋,通过拼接确认试题为一男一女两人,在现场的勘查中,发现现场清理的比较干净,但是技术人员还是发现了两处喷溅的血迹,由此可以判断出杀人的具体位置,通过尸检可以确认死者的死亡原因,在现场楼下的下水井中发现了死者的一些衣物,在小区内发现了被丢弃的作案工具,最后成功了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并对整个案件的过程进行的供认。
4.3 利用痕迹物证可以确认命案的性质
对命案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收集、分析、鉴定,就可以确认案件的具体性质,比如自杀或者他杀等,这样可以减少破案中的相关调查工作,还可以获得更多的破案线索,能够提升破案的效率。比如在一起案件中,火车司机在道旁发现一具尸体,公安局工作人员迅速的赶到现场,对尸体的性别、状态以及衣着等进行确认,通过勘查发现尸体头部有撞击伤,手部以及面部也有伤,结合这些信息进行分析,侦查员在案件性质方面存在分歧,有的认为是自杀案件,有的则认为是他杀案件,通过对附近火车的进一步调查,发现了血迹与毛发等痕迹物证,最后确认这一案件属于一起自杀案件,由此可见,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重要作用。
5.结论与认识
在命案的侦破过程中,痕迹物证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从原来的服务于侦查破案逐渐发展为引导侦查破案,在命案现场的侦查中,工作人员需要将痕迹物证作为其勘查的基础,对发现的所有痕迹物证进行充分的分析与应用,发掘其内在的价值及与发生的命案之前的联系,因此必須更加的重视痕迹检测工作,为命案的顺利侦破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刘锦程,高华峰.犯罪现场再现与痕迹物证的位置[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1期.
[2] 郝宏奎.论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及其意义[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6年04期.
[3] 张进红,杨清芳.犯罪现场外围搜索应把握的几个问题[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03期.
作者简介
邸勇,1988年8月出生,男,回族,铁道警官学院毕业,目前在林甸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从事痕迹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