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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一般属于城市的基础建设,基于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结算、承包索赔机会少等优点,这类国资项目大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下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是否可以调整一直是个容易引起结算争议的问题.本文通过工程实例,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出现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问题,提出了一些处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