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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快社会公共服务体制建设必须遵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发挥政府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组织的助手作用,建立科学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
[关键词]公共服务 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体制建设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通过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解决了私人产品的供给问题,初步实现了小康。与大多数国家的情况类似,在这个关键的转折点,我们面前又出现了新的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因此,当前我们必须以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为目标,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一、公共服务和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和其它非政府公共部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劳务的服务行为的总称。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公共服务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具有非常广泛的覆盖面,面对所有人群,为大众服务。不论城市或农村,不论官员或百姓,不论富人或穷人,均应享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应该确保公共服务普遍平等的提供。二是基本的和基础的服务。是指在一定经济社会生活条件下必需的、直接关系最基本的人权的公共服务。三是非排他性非营利性的服务,它指不依营利为目的,其服务所得不用于利益分配,而是用于公共事业发展。
从提供服务的内容看,公共服务包括四大类:一是基础性的公共服务,如基础设施、水、电、公路、电信(含邮电)等。二是经济性的公共服务,如规则与计划的制定,规范的监督,宏观调控,资金的动员和分配等。三是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口等。四是安全性的公共服务,如国防、警察、消防等,用以维护整个社会安全与稳定。
从按照公共支出的领域看,政府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经济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而直接进行各种经济投资的服务,如投资经营国有企业与公共事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补贴等。社会性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财政支持,对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科技补贴、环境保护等社会发展项目提供的公共服务。
从市场经济发展史来看,发达国家政府职能演变的规律是:政府职能从以经济性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以社会性公共服务为主。
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正处在这个转折期,过去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官员,他们的主要精力用在经济性服务上,对于GDP增长、政绩工程、私人产品这些方面重视较多,相反对公共产品就重视不够。随着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公民权利日益受到重视,加强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的政府和官员应把主要的职能、主要的精力和财力集中到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上,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上,为老百姓提供能够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上,妥善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利益关系。
公共服务离不开体制保障。要以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为目标,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就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30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可以在私人产品领域很好地发挥作用,但在公共产品领域中往往会出现“市场失灵”,“公共服务市场化”不仅难以解决公共产品短缺的问题,还会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由此,当前我们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协调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提供重要的体制保障。
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就是要通过党和政府的力量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公共政策能够有效地克服市场经济的某些缺陷。为实现良好的公共服务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
二、加快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是协调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举措
1.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是解决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不到位矛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今天呈现出了它不同于过去的新反应:人民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公共服务同公共产品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全社会广大成员的公共需求也在全面、快速增长:一是增幅大,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总需求中个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当于过去5年的总体增幅,并且近两年的增幅更大。二是主体阵营扩大,不同于过去,现在广大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也逐步在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三是结构变化迅速,除了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广大公众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利益表达的需求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面对城乡居民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我国公共产品供给远不能适应这个变化趋势。由于政府转型的滞后,各级政府对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缺乏深刻的理解和紧迫感,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机制尚没有建立起来,这使得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相对薄弱。由此加快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推进政府转型满足全社会广大成员的公共需求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2.加快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有助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有效地缓解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要靠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来规范初次分配;另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政府的再分配功能。这些年基本公共服务的个人承担费用上涨太快,大大超过中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这是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关的研究表明,在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各种因素中,教育因素占20%左右。目前,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反映在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产品方面的差距。缩小城乡差距不是缩小城乡经济总量的差距,重要的是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过大差距,并通过公共服务来着重提高农村人口素质。通过加快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的建立,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3.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对化解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和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和不同利益主体的出现,合理的、正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开始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公共需求。比如,劳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失衡的深层次原因是劳动者缺乏基本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当前失地农民问题成为农村社会中一个突出矛盾,其中关键的问题在于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农村基本公共产品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引发了诸多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将成为有效协调劳资关系、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4.加快公共服务体制建设对提高消费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来自于消费。但这些年我国的消费率持续走低,这使内需明显不足,并逐渐构成对经济健康发展的潜在威胁。消费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公共服务供给不到位,由此导致城乡居民消费预期不稳,消费倾向下降。如果我们能够因势利导地扩大对城乡居民的公共产品供给,改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某些不合理的付费机制,就可以在启动国内市场,尤其是农村大市场方面有所突破。就可以有效地改变我国当前投资、消费严重失衡的局面,逐步实现经济增长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变,使我国宏观经济建立在良性增长的基础上。
三、以基本民生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建设
1.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的主体作用
公共服务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自发提供,而是否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在不同的国家学说,政府职能观以及不同学派之间都存着分歧,但出于历史经验、国家本质和社会正义的考虑,将公共服务视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应由政府部门提供或主导提供,已经成为一种基本共识。 公共服务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所在,更是政府部门的核心职能所在,公共服务的绩效状况往往是决定政府综合绩效的核心因素。为了确保“所有公民平等享受公共服务”,政府必须承担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角色,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公共支出结构就要做重大调整,公共支出必须要优先用于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环境保护、社会安全网建设等社会性公共服务,以解决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我国近年在社保、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仅占 16.1%,在公共事业方面投入严重不足,近年来虽然国家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很快,基本保持在每年15%左右,但在科教文卫等方面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1992年至2003年却基本没有增长。因此下一步要以提供基本公共产品为重点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政府的财权与公共服务职责相对称、财力与公共服务的支出相对称。与此同时,把新增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上,实现由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型。
鉴于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分工不明确,有效的问责机制缺失,事实上造成了公共服务指标的软化,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等,下一步应当尽快建立科学的中央、地方公共服务分工体制,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的基本要求对中央和地方关系做进一步的调整,按照公共产品公益性涉及的范围,中央政府原则上应当主要负责公益性覆盖全国范围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以城乡和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强化再分配职能。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当重点关注各自辖区内居民的实际需求,强化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2.必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
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在公共服务上政府唱独角戏的弊端不言而喻,政府需要助手、兄弟和伙伴,那就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一个宽泛庞杂的概念,包括社团、中介,商会,以及其它社会自治组织。我国社会组织还包括“人民团体”(政府的任命体)。 社会组织和政府是互补的关系,是政府的兄弟伙伴、是助手,是政府的智囊团和人才库,是纠正政府失误的矫正器,是利益表达的高音喇叭,也是政府减肥的良药。总之,社会组织能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该起的作用。政府的调控机制与社会的协同机制是可以互联的,政府的行政功能与社会的自治功能是可以互补的,政府的管理力量与社会的调节力量是可以互动的。彼此完全可以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在美国,非营利组织及其服务在全部社会服务中的比例几乎占所有社会服务的一半,甚至更高。美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相得益彰。
但在我国社会组织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虽然,我国现已有近30万家社会组织,但横向比,我们只相当于发达国家9%,从每千人拥有的社团看,我国只是法国的1/90,是美国的1/40,比德国、日本、瑞典都要少的多。瑞典公民社会的参与率世界最高,拥有一个每十万人口就有2300个社团的稠密的社会网络。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首先,应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社会组织提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为它们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其次,社会组织自身应不断完善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法制观念,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机制。第三,政府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引导。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引导社会组织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总之,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与社会组织自身水平都需要完善。
3.必须综合考虑公共物品的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凝聚力,虽然不少国家在宪法或基本法中,对保障一国居民享有基本一致的生活条件作出了规定。但明确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国家政策目标,则属于我国首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缓解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为实现特定公共利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其规定的是一定阶段上公共服务应该覆盖的最小范围和边界。我们不仅要使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要使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本着范围适中、标准适度的原则,在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性服务”,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方面,逐步实现均等化,这就是我们党和政府提出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要注意三点:一是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应该均等。我国有13亿人口,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但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方面应该是均等的。二是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大体相等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大体均等或相对均等。当然,这里讲的不是所有公共服务,而是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社会成员的需求千差万别,某些社会成员可能不去享受社会为之提供的公共服务,这是完全可以的,应该尊重这些社会成员的选择权。尊重人民的自由选择权与尊重人民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并不矛盾。而且,即使是在基本公共服务的框架之内,也应想方设法让人们有自由选择的空间,不能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搞成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给制”。
4.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逐步构建和完善,有关政府部门绩效的问题已开始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可是,迄今为止相关的讨论更多停留在说理层面,全面系统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尚无先例。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部门具有的天然垄断性,很少能感受到外部竞争的压力,缺乏提高服务质量和整体绩效、提升公众满意度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部门特有的公共性,决定了其绩效评估中存在着更大的技术性障碍,突出表现在目标任务的多样性、抽象性,产出难以量化等方面。评估政府的行为往往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寻找平衡,这在客观上也延缓了国内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进程。然而,当前的国内现实和国际环境都对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建立科学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已经成为提高政府综合管理能力的必然选择。
(作者单位:广东汕头市委党校)
[关键词]公共服务 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体制建设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通过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解决了私人产品的供给问题,初步实现了小康。与大多数国家的情况类似,在这个关键的转折点,我们面前又出现了新的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因此,当前我们必须以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为目标,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一、公共服务和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和其它非政府公共部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劳务的服务行为的总称。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公共服务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具有非常广泛的覆盖面,面对所有人群,为大众服务。不论城市或农村,不论官员或百姓,不论富人或穷人,均应享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应该确保公共服务普遍平等的提供。二是基本的和基础的服务。是指在一定经济社会生活条件下必需的、直接关系最基本的人权的公共服务。三是非排他性非营利性的服务,它指不依营利为目的,其服务所得不用于利益分配,而是用于公共事业发展。
从提供服务的内容看,公共服务包括四大类:一是基础性的公共服务,如基础设施、水、电、公路、电信(含邮电)等。二是经济性的公共服务,如规则与计划的制定,规范的监督,宏观调控,资金的动员和分配等。三是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口等。四是安全性的公共服务,如国防、警察、消防等,用以维护整个社会安全与稳定。
从按照公共支出的领域看,政府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经济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而直接进行各种经济投资的服务,如投资经营国有企业与公共事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补贴等。社会性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财政支持,对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科技补贴、环境保护等社会发展项目提供的公共服务。
从市场经济发展史来看,发达国家政府职能演变的规律是:政府职能从以经济性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以社会性公共服务为主。
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正处在这个转折期,过去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官员,他们的主要精力用在经济性服务上,对于GDP增长、政绩工程、私人产品这些方面重视较多,相反对公共产品就重视不够。随着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公民权利日益受到重视,加强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的政府和官员应把主要的职能、主要的精力和财力集中到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上,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上,为老百姓提供能够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上,妥善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利益关系。
公共服务离不开体制保障。要以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为目标,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就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30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可以在私人产品领域很好地发挥作用,但在公共产品领域中往往会出现“市场失灵”,“公共服务市场化”不仅难以解决公共产品短缺的问题,还会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由此,当前我们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协调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提供重要的体制保障。
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就是要通过党和政府的力量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公共政策能够有效地克服市场经济的某些缺陷。为实现良好的公共服务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
二、加快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是协调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举措
1.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是解决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不到位矛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今天呈现出了它不同于过去的新反应:人民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公共服务同公共产品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全社会广大成员的公共需求也在全面、快速增长:一是增幅大,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总需求中个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当于过去5年的总体增幅,并且近两年的增幅更大。二是主体阵营扩大,不同于过去,现在广大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也逐步在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三是结构变化迅速,除了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广大公众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利益表达的需求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面对城乡居民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我国公共产品供给远不能适应这个变化趋势。由于政府转型的滞后,各级政府对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缺乏深刻的理解和紧迫感,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机制尚没有建立起来,这使得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相对薄弱。由此加快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推进政府转型满足全社会广大成员的公共需求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2.加快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有助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有效地缓解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要靠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来规范初次分配;另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政府的再分配功能。这些年基本公共服务的个人承担费用上涨太快,大大超过中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这是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关的研究表明,在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各种因素中,教育因素占20%左右。目前,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反映在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产品方面的差距。缩小城乡差距不是缩小城乡经济总量的差距,重要的是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过大差距,并通过公共服务来着重提高农村人口素质。通过加快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的建立,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3.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对化解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和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和不同利益主体的出现,合理的、正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开始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公共需求。比如,劳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失衡的深层次原因是劳动者缺乏基本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当前失地农民问题成为农村社会中一个突出矛盾,其中关键的问题在于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农村基本公共产品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引发了诸多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将成为有效协调劳资关系、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4.加快公共服务体制建设对提高消费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来自于消费。但这些年我国的消费率持续走低,这使内需明显不足,并逐渐构成对经济健康发展的潜在威胁。消费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公共服务供给不到位,由此导致城乡居民消费预期不稳,消费倾向下降。如果我们能够因势利导地扩大对城乡居民的公共产品供给,改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某些不合理的付费机制,就可以在启动国内市场,尤其是农村大市场方面有所突破。就可以有效地改变我国当前投资、消费严重失衡的局面,逐步实现经济增长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变,使我国宏观经济建立在良性增长的基础上。
三、以基本民生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建设
1.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的主体作用
公共服务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自发提供,而是否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在不同的国家学说,政府职能观以及不同学派之间都存着分歧,但出于历史经验、国家本质和社会正义的考虑,将公共服务视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应由政府部门提供或主导提供,已经成为一种基本共识。 公共服务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所在,更是政府部门的核心职能所在,公共服务的绩效状况往往是决定政府综合绩效的核心因素。为了确保“所有公民平等享受公共服务”,政府必须承担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角色,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公共支出结构就要做重大调整,公共支出必须要优先用于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环境保护、社会安全网建设等社会性公共服务,以解决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我国近年在社保、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仅占 16.1%,在公共事业方面投入严重不足,近年来虽然国家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很快,基本保持在每年15%左右,但在科教文卫等方面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1992年至2003年却基本没有增长。因此下一步要以提供基本公共产品为重点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政府的财权与公共服务职责相对称、财力与公共服务的支出相对称。与此同时,把新增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上,实现由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型。
鉴于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分工不明确,有效的问责机制缺失,事实上造成了公共服务指标的软化,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等,下一步应当尽快建立科学的中央、地方公共服务分工体制,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的基本要求对中央和地方关系做进一步的调整,按照公共产品公益性涉及的范围,中央政府原则上应当主要负责公益性覆盖全国范围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以城乡和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强化再分配职能。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当重点关注各自辖区内居民的实际需求,强化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2.必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
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在公共服务上政府唱独角戏的弊端不言而喻,政府需要助手、兄弟和伙伴,那就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一个宽泛庞杂的概念,包括社团、中介,商会,以及其它社会自治组织。我国社会组织还包括“人民团体”(政府的任命体)。 社会组织和政府是互补的关系,是政府的兄弟伙伴、是助手,是政府的智囊团和人才库,是纠正政府失误的矫正器,是利益表达的高音喇叭,也是政府减肥的良药。总之,社会组织能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该起的作用。政府的调控机制与社会的协同机制是可以互联的,政府的行政功能与社会的自治功能是可以互补的,政府的管理力量与社会的调节力量是可以互动的。彼此完全可以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在美国,非营利组织及其服务在全部社会服务中的比例几乎占所有社会服务的一半,甚至更高。美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相得益彰。
但在我国社会组织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虽然,我国现已有近30万家社会组织,但横向比,我们只相当于发达国家9%,从每千人拥有的社团看,我国只是法国的1/90,是美国的1/40,比德国、日本、瑞典都要少的多。瑞典公民社会的参与率世界最高,拥有一个每十万人口就有2300个社团的稠密的社会网络。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首先,应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社会组织提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为它们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其次,社会组织自身应不断完善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法制观念,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机制。第三,政府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引导。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引导社会组织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总之,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与社会组织自身水平都需要完善。
3.必须综合考虑公共物品的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凝聚力,虽然不少国家在宪法或基本法中,对保障一国居民享有基本一致的生活条件作出了规定。但明确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国家政策目标,则属于我国首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缓解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为实现特定公共利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其规定的是一定阶段上公共服务应该覆盖的最小范围和边界。我们不仅要使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要使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本着范围适中、标准适度的原则,在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性服务”,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方面,逐步实现均等化,这就是我们党和政府提出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要注意三点:一是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应该均等。我国有13亿人口,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但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方面应该是均等的。二是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大体相等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大体均等或相对均等。当然,这里讲的不是所有公共服务,而是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社会成员的需求千差万别,某些社会成员可能不去享受社会为之提供的公共服务,这是完全可以的,应该尊重这些社会成员的选择权。尊重人民的自由选择权与尊重人民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并不矛盾。而且,即使是在基本公共服务的框架之内,也应想方设法让人们有自由选择的空间,不能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搞成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给制”。
4.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逐步构建和完善,有关政府部门绩效的问题已开始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可是,迄今为止相关的讨论更多停留在说理层面,全面系统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尚无先例。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部门具有的天然垄断性,很少能感受到外部竞争的压力,缺乏提高服务质量和整体绩效、提升公众满意度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部门特有的公共性,决定了其绩效评估中存在着更大的技术性障碍,突出表现在目标任务的多样性、抽象性,产出难以量化等方面。评估政府的行为往往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寻找平衡,这在客观上也延缓了国内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进程。然而,当前的国内现实和国际环境都对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建立科学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已经成为提高政府综合管理能力的必然选择。
(作者单位:广东汕头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