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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和多环节,加强沟通协调是保障两类四级矿产资源规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基本前提,是促进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政策协调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矿区群众权益,促进矿地和谐的重要途径。规划编制实施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于核心地位,与其他相关主体之间存在“三外一内、八个方面”的博弈关系,实现各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协调需要从组建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建立规划编制委托和专家顾问制度、探索规划编制实施中的公众参与制度三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