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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家决定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以来,各高校进行大规模的招生,为了能够扩大办学规模和容纳更多的学生而不断地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给高校带来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方面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够,另一方面高校扩建又需要大量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向银行寻求贷款。银行贷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高校的资金需求,但同时也带了巨大的风险。针对这些情况,本文从政府、高校、银行三个方面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防范高校贷款风险的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高校贷款;贷款风险;风险防范
一、引言
《教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高校在政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用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也一定的法律依据。一方面,通过银行贷款很大程度上解决高校基础设施和教学科研设备等建设资金,缓解了高校教育建设资金短缺的压力;但另一方面,高校大规模的基建项目产生巨额的负债,高校在贷款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当和随意行为,再加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利和银行放贷时审查不严,引发了高校的财务危机和银行的金融风险,以及政府的财政风险。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从高校、银行、政府三个方面同时着手,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二、高校银行贷款存在的风险及其成因
(一)高校自身原因及其存在的风险
由于高校对贷款风险的认识不足和资金运作管理不当,一方面造成贷款资金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部分管理人趁机从中谋取暴利。其次,贷款高校缺乏一套完善的贷款资金管理体系,借贷只考虑借贷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对资金成本和自身的还贷能力考虑甚少。然而,高校的资金收入仅限于有限的学费收入,到期根本不能偿还巨额的贷款本息。在银行巨额本息债务压力下,高校势必对外想方设法创收,对内压缩教育开支,将直接影响到高校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和高校正常的运行,甚至出现借新债还旧债的局面。如果高校不能按期偿还债务,不仅会有失去信誉的风险,还会造成后续贷款的困难,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投入和师资队伍建设,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如果造成资金链断裂,使高校陷入财务危机,带来的风险更不堪设想。
(二)高校银行贷款规模过大,势必增加银行金融风险
由于国家法规和政策鼓励高校进行贷款,使银行觉得高校不会倒闭,并且有稳定的学费收入和国家的隐形担保。因此,在对高校款审批时没有按照一般商业贷款的条件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其次由于高校的特殊性也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所进行的贷款一般多为信用贷款;再者银行贷款后也没有进行有效的贷后跟踪管理。这种做法虽然方便了高校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但却造成了极大的风险,一旦高校资金链断裂,出现财务危机,势必影响银行贷款的按期收回,将造成大量的呆滞贷款,引发银行的金融风险。
(三)高校银行贷款最终转化为政府财政风险
虽然,2004年7月13日发布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中着重强调必须坚持“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但在我国目前的国情和高校体制下,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特征决定了这些贷款风险最终将由政府进行买单。当高校出现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无法收回。由于贷款高校一般都没有提供相应的抵押,此时,银行就会给政府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施加压力,要求其偿还高校贷款,政府不得已要为高校的贷款买单,高校大规模的贷款风险最终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如此下去,政府承担的风险会越来越大,势必造成财政上的重大损失。
三、防范高校银行贷款风险的措施
(一)高等学校要加强自身对贷款风险的控制
高校贷款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风险大多都是高校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高校是银行贷款风险的制造者和最大承受者。因此,高校若想享受银行贷款带来的利益就必须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
首先,必须要端正银行贷款的风险意识。高校必须要转变以前靠财政拨款的思想观念,强化财务风险意识,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项目和贷款额度,在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并经严格的论证后进行集体决策。
其次,高校必须要对贷款进行适时自测。根据教育局和财政部《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本校的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进行贷款额度和风险计算,来确定适度的贷款额度。
再者,加强银行贷款的监督与管理。对经过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的银行贷款还必须进行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在使用前要制定具体的项目使用方案,在使用的过程中要加强跟踪管理,实时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实时的纠正,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责任人就行追责。有效地保证贷款资金的正确运用和安全使用。
(二)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加强高校信贷监管
政府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对高校的行政领导和监督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对高校贷款出现的风险进行化解,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当时教育。
首先,应加大教育的投入。虽然高校实行法人治理,但其实非盈利性法人组织。因此,政府一方面应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要为高校贷款提供便利条件,如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土地划拨等。同时,积极推动教育投入立法,通过教育立法从制度上来保障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
其次,政府应当加强对高校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大额贷款备案和风险预警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高校审批以及贷款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能够用到急需解决的问题上,防止资金被挪用。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发展情况和高校的偿债能力确定一个贷款额度标准,对贷款到达规定标准的高校要及时向政府或相关教育部门及时汇报。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其进行调整,预防风险。
(三)银行应加强贷款风险审查和贷后跟踪管理
在控制高校贷款风险的实践中,银行方面应加强对高校贷款的审查,严格依法放贷,以期遏制其风险。
首先,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对贷款高校的风险审查。为了切实有效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机制,逐步建立其权责分明、运作有序、严谨规范的内控体系;另一方面,在对高校放贷时应严格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审查高校的财务状况、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
其次,强化贷后的跟踪管理。高校银行贷款的贷款周期较长,诱发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大。银行对高校的贷款不是仅仅是把贷款放出去,还要考虑到收回的问题。因此,必须银行方面需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工作,在贷款期限内对贷款高校进行监督检查,适时进行风险预警与处理。这样才能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遏制信贷风险。
四、结论
高校银行贷款是高校发展的经济必然,它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操作不善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针对高校贷款必须加强高校风险意识和加强监督与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贷款资金,把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同时,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要加大对高校贷款的扶持与监督,银行要注重贷款条件的审查,多方共同努力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者单位:长春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岩,丁晓云.控制高校银行贷款规模及风险防范研究[J].辽宁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20-21.
[2]万青.高校贷款的风险及其控制[J].浙江金融,2005(5):36-37.
[3]薛颖.高校银行贷款风险预警与防范.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77-79.
[4]叶通贤.高等学校贷款风险的控制与化解研究.西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关键词:高校贷款;贷款风险;风险防范
一、引言
《教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高校在政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用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也一定的法律依据。一方面,通过银行贷款很大程度上解决高校基础设施和教学科研设备等建设资金,缓解了高校教育建设资金短缺的压力;但另一方面,高校大规模的基建项目产生巨额的负债,高校在贷款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当和随意行为,再加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利和银行放贷时审查不严,引发了高校的财务危机和银行的金融风险,以及政府的财政风险。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从高校、银行、政府三个方面同时着手,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二、高校银行贷款存在的风险及其成因
(一)高校自身原因及其存在的风险
由于高校对贷款风险的认识不足和资金运作管理不当,一方面造成贷款资金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部分管理人趁机从中谋取暴利。其次,贷款高校缺乏一套完善的贷款资金管理体系,借贷只考虑借贷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对资金成本和自身的还贷能力考虑甚少。然而,高校的资金收入仅限于有限的学费收入,到期根本不能偿还巨额的贷款本息。在银行巨额本息债务压力下,高校势必对外想方设法创收,对内压缩教育开支,将直接影响到高校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和高校正常的运行,甚至出现借新债还旧债的局面。如果高校不能按期偿还债务,不仅会有失去信誉的风险,还会造成后续贷款的困难,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投入和师资队伍建设,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如果造成资金链断裂,使高校陷入财务危机,带来的风险更不堪设想。
(二)高校银行贷款规模过大,势必增加银行金融风险
由于国家法规和政策鼓励高校进行贷款,使银行觉得高校不会倒闭,并且有稳定的学费收入和国家的隐形担保。因此,在对高校款审批时没有按照一般商业贷款的条件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其次由于高校的特殊性也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所进行的贷款一般多为信用贷款;再者银行贷款后也没有进行有效的贷后跟踪管理。这种做法虽然方便了高校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但却造成了极大的风险,一旦高校资金链断裂,出现财务危机,势必影响银行贷款的按期收回,将造成大量的呆滞贷款,引发银行的金融风险。
(三)高校银行贷款最终转化为政府财政风险
虽然,2004年7月13日发布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中着重强调必须坚持“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但在我国目前的国情和高校体制下,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特征决定了这些贷款风险最终将由政府进行买单。当高校出现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无法收回。由于贷款高校一般都没有提供相应的抵押,此时,银行就会给政府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施加压力,要求其偿还高校贷款,政府不得已要为高校的贷款买单,高校大规模的贷款风险最终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如此下去,政府承担的风险会越来越大,势必造成财政上的重大损失。
三、防范高校银行贷款风险的措施
(一)高等学校要加强自身对贷款风险的控制
高校贷款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风险大多都是高校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高校是银行贷款风险的制造者和最大承受者。因此,高校若想享受银行贷款带来的利益就必须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
首先,必须要端正银行贷款的风险意识。高校必须要转变以前靠财政拨款的思想观念,强化财务风险意识,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项目和贷款额度,在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并经严格的论证后进行集体决策。
其次,高校必须要对贷款进行适时自测。根据教育局和财政部《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本校的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进行贷款额度和风险计算,来确定适度的贷款额度。
再者,加强银行贷款的监督与管理。对经过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的银行贷款还必须进行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在使用前要制定具体的项目使用方案,在使用的过程中要加强跟踪管理,实时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实时的纠正,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责任人就行追责。有效地保证贷款资金的正确运用和安全使用。
(二)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加强高校信贷监管
政府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对高校的行政领导和监督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对高校贷款出现的风险进行化解,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当时教育。
首先,应加大教育的投入。虽然高校实行法人治理,但其实非盈利性法人组织。因此,政府一方面应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要为高校贷款提供便利条件,如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土地划拨等。同时,积极推动教育投入立法,通过教育立法从制度上来保障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
其次,政府应当加强对高校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大额贷款备案和风险预警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高校审批以及贷款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能够用到急需解决的问题上,防止资金被挪用。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发展情况和高校的偿债能力确定一个贷款额度标准,对贷款到达规定标准的高校要及时向政府或相关教育部门及时汇报。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其进行调整,预防风险。
(三)银行应加强贷款风险审查和贷后跟踪管理
在控制高校贷款风险的实践中,银行方面应加强对高校贷款的审查,严格依法放贷,以期遏制其风险。
首先,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对贷款高校的风险审查。为了切实有效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机制,逐步建立其权责分明、运作有序、严谨规范的内控体系;另一方面,在对高校放贷时应严格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审查高校的财务状况、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
其次,强化贷后的跟踪管理。高校银行贷款的贷款周期较长,诱发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大。银行对高校的贷款不是仅仅是把贷款放出去,还要考虑到收回的问题。因此,必须银行方面需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工作,在贷款期限内对贷款高校进行监督检查,适时进行风险预警与处理。这样才能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遏制信贷风险。
四、结论
高校银行贷款是高校发展的经济必然,它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操作不善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针对高校贷款必须加强高校风险意识和加强监督与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贷款资金,把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同时,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要加大对高校贷款的扶持与监督,银行要注重贷款条件的审查,多方共同努力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者单位:长春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岩,丁晓云.控制高校银行贷款规模及风险防范研究[J].辽宁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20-21.
[2]万青.高校贷款的风险及其控制[J].浙江金融,2005(5):36-37.
[3]薛颖.高校银行贷款风险预警与防范.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77-79.
[4]叶通贤.高等学校贷款风险的控制与化解研究.西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